返回第三十三章 队长之勇(2 / 2)优哉先生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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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一路跟着我们,你到底为谁卖命?”子金的剑从肩胛骨往上,贴着他的脖子,准备横切。“说,到底是谁派你来的?六子还是外敌?”

“野林是野人的地盘,不属于你们。”破左耳回答。

“老实点,还不速速招来。”剑光在逼近。

“队长偷了我的东西,藏在他腰里。”重复的解释似乎没什么说服力。

“你居然偷死人的衣服。”子金看见队长衣裳凌乱散落。“野人就是野人,怎么会尊重死人。”

“队长偷了我的匕首。”他坚持事实。

“野人哪来的匕首。”子金怒瞪着他,“野人只有树枝。”

“队长就是偷了我的匕首。”他吼了起来,拳头紧握,右腿飞起。

子金迅速起剑劈下,见头顶阴影,连忙转动手腕,剑身横落在破左耳膝盖上。倒塌下来的竹子正在他脚底板前方。那是刚刚他刨土时,挖断根部的竹子。

“队长来自贵族,何况,你一无所有,小偷当真要下手,偷谁都不会偷一个野人的东西。”子金放下剑收于腰部,蹲身摇头笑道,“真是对牛弹琴。”

“我不是牛。”破左耳反击。“我是野人。”

“对,你是野人。”子金直视他的眼睛说明,“一个偷死人衣裳的野人当不了勇士。野林一年比一年冷,你穿泥巴挨不了多久。看你替我挡掉竹子,这件斗篷就给你吧。”

子金脱下斗蓑衣内的斗篷递给了破左耳。旋即,以最快的速度替队长穿好衣服,将斗篷盖上胸前。“队长无愧于暗夜钢军,就像所有兽王倒在血泊里一样,都战斗到了最后。哪怕是吃人猛兽,只要为捍卫自己的地盘而死,都值得别人敬佩。”

“队长死了,队长输了。”他反对。“活人才是勇士。”拿着斗篷,看着子金直犯疑。

“唉,野人就是野人。”子金叹气,从他身边越过。“听得见,听不懂有什么用。”

“打一架。”他提议。“我赢了,我就是勇士,队长才是偷我匕首的小偷。”他炫耀自己的拳头。

“懒得理你。”子金连头都不抬,一边忙着收拾队长的仪容,一边劝说,“野人当不了勇士。赶快走,竹鬼喜欢吃人,野人也不会放过。”

“那你干嘛不走。”破左耳说,“我要和你决斗,赢了就是勇士。”

子金起身劝说:“长屏是禁地,你应该知道后果。野人不通人性,成不了真正的勇士。”

“你没死我没死。”他指出事实,“竹海是禁地,你们也闯了。”

“队长已经死了。”子金楞了一下,旋即抬起头,皱着眉头问,“你这个野人,怎么就不知道害怕呢?竹鬼最喜欢你身体里的热血,若是想活命,千万别流血。”他在每一棵竹子上都刻下记号。

“野人什么都不怕。”他拍打着胸膛保证所言不虚。“不怕流血。”

“竹鬼来了,长屏之内谁也跑不了。”子金俯身,一一捡起来残片,收入口袋里。

“都烂了。”他捡起一块碎剑片丢开。

“放下!别以为你替我挡了一棵竹树,就可以为所欲为。别逼我杀人,今天已经够数了。”子金喊道,再度亮剑,“如果队长还活着,他会同意我带剑离开。对于队长而言,家传的宝剑无疑是他的尊严,必须誓死捍卫。勇士的剑不能留在这里腐烂。”子金字字坚定。

这句话破左耳听懂了,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他绝对不会丢掉自己的拳头,哪怕只是只剩下一根手指。在不远处找到剑片,他把刚刚丢出去的那一块丢给进子金手心里。

子金小心翼翼将碎片收入布袋中,挂于腰后。凭着直觉定了方向,他们一前一后走出竹海。

来到长屏巡道,在竹下找到了马匹,子金问:“你随我离开吧,这片竹海是竹鬼的地盘,绝非逗留之地。”

“不,我要找匕首。”破左耳坚持。

“匕首?命重要还是一把匕首重要?”子金说。“随便你。野人,没有谁能活着离开,趁着竹鬼打盹的时候,逃命吧。”

子金最后看了一眼留在原地的队长,翻身上马,擦拭去眼角的痕迹,长鞭落下,马蹄扬起如箭射出,迅速没入暗绿波涛中返回巡林小道。

“那是......”破左耳远眺,隐隐约约看见子金后腰除了装碎片的布袋,还有别着其他东西,熟悉至极。“子金你这个该死的小偷,我一定要抓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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