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鼎鼎的银衫军,何时屈尊降贵加入雇佣军,居然也打起南方野林的主意。大银帝国当真衰败至此,只剩一群不堪一击的散兵弱将,世事无常令人唏嘘。昔日高贵的银衫军,竟堕落到需要委身在区区皮革店,老子真是为银皇难过。”田老头噼里啪啦说了一堆破左耳完全听不懂的话。
“老头,你究竟是谁?”壮汉瞪大双目质问,神情哀悼,显然田老头的每句话都戳在他心口上。
随后,一个儒雅男人驱马上前,壮汉立即退后,男人露出格格不入的温煦笑容。“固执的博赫努一终究还是得招收来路不明的人充数,偌大的南方野林蚂蚁比人多。既然力不从心,何不拱手相让。也许,南方野林能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带来一个从未有过的文明。阁下,你认为呢?”
“长屏生活百无聊赖、白昼始终如一,唯有无穷无尽的阴冷潮湿相伴,可真不是人过的日子哪。老子这辈子就毁在这儿了,要不凭着这张俊脸,怎么也能娶个富有的美人白头偕老。将军若是有好去处,不妨相告,老子感激不尽。只是可怜将军年纪轻轻,就得在此蹉跎岁月,想想真是让人惋惜哪。有一言相劝,恐怕入不了将军贵耳?”
“既是荒极之人,但说无妨。”
“南方野林穷乡僻壤之地有暗夜钢军守护足矣,有些闲事注定不能管,天命难违啊。将军若是硬要管了闲事,就不怕身首异处吗?”田老头回答。
“暗夜钢军只是一个传说,还不如城卫军有野心,可他们一点都不像你。至少,你是长了脑子的。南林未来命数已定,他们都要将你赶尽杀绝,你又何必再维护旧主呢?”被揭穿身份的男人很快便开始说服田老头。“银衫军有酒有兵器,最重要还团结一心,不像暗夜钢军烂泥一滩。识时务者为俊杰,不妨考虑一下。博赫努一眼拙不识货,银衫军向来胸怀广大,能容天下有才能之人。”
“将军你准备和皮革店老板怎么交代呢?”田老头继续与他周旋,“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呢,不曾听说大银帝国也擅长易容术。”
“不劳费心。价值有大有小,暗夜钢军和一家皮革店的买卖,傻子也能算清楚。”将军爽朗大笑,旋即脸色一沉道,“只不过是两具尸体,有何可愁。”随即,看了一眼身侧的两名士兵。
那两名士兵立即拔剑抹了自己的脖子,从马上摔落在地上。
他顿时目瞪口呆。
“银皇对南方野林如此上心”田老头陪笑道,“总不能是看上此地特产吧!矿产、木头和男人,还是女人?野林的男人甚是粗鲁,女人像男人,银皇何时喜欢上野人了?”
“有何不可?总吃一道菜,再美味也有腻味的一天。何况野林的女人别有一番风情。”银将军催促道,“本将军最大的缺点,就是不如家父有耐心。”
“加入银衫军,倒是值得考虑。”田老头继续虚与委蛇。“虽然大银帝国已今非昔比,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野人王观战已久。“谁知道你会不会骗我们,等回头又把我们交给皮革店老板处置。你们吃的喝的穿的都是别人,凭什么相信你?”破左耳情不自禁打断了他们谈话。
“你就是从竹海走出来的男孩?”将军蹙眉道,毫不掩饰质疑,即刻称赞。“普语学得不错。”
“莫非银皇打算靠一个虚无飘渺的传说,恢复帝国昔日的繁华盛世吗?”田老头发出冷笑。“看来真是穷途末路,只能死马当活马医啊。”
“敢问田老头家乡何处,似乎对大银帝国颇感兴趣。”将军微笑着应对田老头的冷嘲热讽。
饱经风霜的脸庞似乎不太像骁勇善战的雇佣军所有,更像老奸巨猾的商人,却有满目的兵气,比暗夜钢军的眼神又复杂许多
荧石光下,只见马头与马头之间五六尺相距。
对面马背上的敌人皆是穿着铁铠甲,佩戴头盔、护项、护膊、护胸、铜镜、战裙、战靴,一样都不少。他记得田老头说起过,这应是荒极大陆的文明作战着装,实不该出现在封闭的南方野林啊。
银色战袍外绣着金花簇拥着一个大银镯,在深夜里甚是贵气逼人。一张张刚毅而黝黑的脸,泛着决绝的杀气,仿佛杀人是他们与生俱来的本能。比起城卫军的穿着佩戴更为精致,被田老头称为将军的男人很显然是个领头人物,而他铠甲上与众不同的图案说明了一切。
不得不怀疑牛扒皮拥兵的居心,显然一家地处郊区的皮革店绝对不需要如此精兵保护,难道购买皮革的人们比城卫军还可怕吗?大银帝国又是哪方的新型部落联盟或古老部族,看起来来势汹汹,全然不像光靠肌肉装腔作势的草包护院。
野人在判断敌人的战斗力,越琢磨越绝望。一番仔细观察,压力也随之如大山压下来。破左耳十分清楚,任何反抗都是徒劳的,不过是家禽割断脖子前的几声哀嚎。
“老子呀,老子不过就是个无家可归的糟老头,无足轻重的流浪者,倒是敢问将军大名?”田老头问。
“银斐然。”那将军倒也坦诚。
“将军身为贵族名将之后,竟甘愿委身在南蛮之地。田老头着实佩服。荒极大陆贵族子弟若都像将军如此勤业,何愁天下无太平日。”中气十足,田老头一改往日颓废。“银泰老将军威名赫赫,荒极大陆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仰慕老将军已久,可惜命运弄人,无法跟随老将军。田老头死前能见其子,也算了了往日一桩心愿。”
黑马似乎见惯了对峙的阵势,丝毫不畏惧,没有发出任何怯场的嘶鸣。
除了领头将军之人,其余皆是一模一样的装扮。银色的铠甲,前面的士兵佩剑,后面士兵的拉弓,箭已蓄势待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