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它们之间放的是减号,那么结果就会是“0”如果放的是加号,答案则是“6”。
而如果是乘号,甚至把其中一个“3”,理解为立方数的话,结果又大不相同。
以此来说,数量并不是衡量一个人类群体,是否更拥有力量的唯一因素,甚至不是最重要因素。
理解了这一点,你们就会明白,为什么曹操经常愿意看到,他对面的敌人越多越好。
又为什么,总有征服者,能够战胜数量超出他们倍的国家和族。
回到米国和清徒的话题上来。作为“自由世界的旗手”,米国文化中所具备的个体性、自由性,通常被过度放大。
这倒也不奇怪,毕竟,后世以好莱坞为代表的米国文艺人,是这一特性的最大受益者。
在相关文艺创作中,这种放大符合自身的利益。
而当米国需要对外扩张影响力时,政府也更愿意标榜自己的开放性。
然而,人类之所以能够进入文明时代,说到底是因为比别的生物更有组织性。
意识态也好,政府也罢,它们的存在,都是为了提升这种组织性。
换句话说,如果当年米国的清徒文化,只是培养出了一群自由、散漫的“无政府主义者”,是断然不可能成就后来的米国的。
从“马萨诸塞湾公司”的移民组织中,大家已经感受到清徒文化中,所带有的强烈集体性。
现在,让我们回到问题的源点,去看看英国乃至西欧,是如何在16世纪的宗改革中,一步步裂变的。
作为意识态中,最有代表性的一种,宗在人类文明史中,所发挥的作用无出其右。
“一教”则是,这一意识态发展的顶峰。
在弥合不同族群意识态以形成合力的问题上,排它性的“一神”仰,在技术上最为简单,也最容易普及。
当然,长期来看,这种以宗为粘合剂的努力,并不能彻底拉近,彼此在地缘基本面上距离。
最终你们会发现,即使在某一历史阶段,意识态的统一,看起来获得了成功,但接下来,
势必又会以各种“修正主义”的形式,变异出与基本面贴合的派差异。
实际上“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即使不掺杂任何利益因素,一个意识态也会自然分裂。
这使得治家们所面对的,往往只是一道选择题。
比如,曾经被阿伯人征服,但文明史更长、地缘独立性强的波斯人,在脱离阿伯人的统治之后,
就只需要选择不太被,阿伯主流社会所接受的“什叶派”立国,便可以彰显自己的立性了。
在教的历史上,曾经经历过两次大分裂。
一次是公元11世纪的东、西会大分裂。
由此诞生了,立足欧洲东部的“东正”,以及覆盖西欧的“罗马教”。
另一次,则是我将要讲解的,发生于16世纪的新、旧大分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