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安生自己都觉得自己十恶不赦,杀人抢掠无恶不作!简直是法外狂徒啊!
想着没有来的事情,他靠在黄色告示牌上,眯着眼睛,气味最后出现在了这里。
视线中的一切都清晰起来。
天色很快就黯淡下去了,深沉的云在天边上慢慢堆积起来。
天幕并不如何黑暗,它透出一种病态的昏色黄,就像是没有洗好的胶片,在这昏黄的阳光下,看什么都像是隔了一层昏黄的滤镜,安生摘掉了隐形眼睛,瞳孔像是夕阳一般的嫣红。
——
旧巷巷角。
刘夏一脚踢飞道上的易拉罐,看着后者在空中划过一个弧线,他哼着歌,兴致勃勃,炫耀似的对后面昂了昂头,
“去唱卡拉OK?”
这是十七八岁左右的青少年,穿着时下流行的破洞,打着耳钉,整个身上都闪闪发光的,吐着烟圈——这一般被称之为街混子。
因为在这个年代精神小伙这个词语还没有发明出来,他们就只好用这个稍逊的名头自称。
街混子便是字面意义上的街混子,混来混去混来昏去,吃饱了没事干,调戏调戏良家妇女,偷偷摸摸抠唆抠唆,放在古代便是一脸淫笑‘小娘子,给爷笑一个’,然后擦肩把裙掀。
放在古代,这种街溜子一般都会被正义的少侠绳之以法,若正义的少侠有钱又帅气,那良家妇女便‘官人,小女子无以为报,唯有以身相许’,联合隔壁王婆子毒死家中的三寸钉枯树皮。
刘夏一致致力于提升街溜子的‘格调’,他觉得作为一个街溜子要有尊严,要有追求,至少不能整天都盯着良家少妇,良家少女啥的,志向要远大,目光要长远。
——他常常这样教导小弟。
小弟肃然起敬,脱口而出:“连良家老奶奶都是您的目标吗!”
这年头正是小虎队古惑仔大火的年代。
刘夏觉得自己的定位应该是‘乌鸦’或者‘程浩南’这样的角色,吊着根烟转着打火机,一脸孤高地割断敌人的喉咙。
可惜刘夏是个少爷,管的也严,家住在隔壁的孔雀邸,在那个地儿他可横不起来,于是便盯住了隔壁半废弃的旧巷。
踏在这阴暗潮湿的砖瓦上,看着那家家户户为了生活忙忙碌碌,他颇有一种锦衣夜行‘我来,我见,我征服’的感觉,就像是亚历山大到了新大陆,成吉思汗过了贝加尔湖畔。
让他不开心的是今天收成不好,看着是个肥羊,但兜里却只有这么一点钱。二十块?
穷酸。
他嫌弃地掏出了刚刚得手的零碎人民币,一张又一张地撕成了碎片,一洒,在空中飞舞的像是花舞蝶。
身后的小弟却是对他赞不绝口:“老大你刚才划的那两下,实在是太帅了,简直是出神入画...“
这话刘夏喜欢听,他很享受这种被人所吹捧的感觉,
虽然当街行窃也与刘夏口中的‘大志向’挂不上号。但他可是读过书的,深知‘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的道理,总有一天,他刘夏也能成一方豪杰,成一绿林好汉!
“老大以后说不定能成黑社会老大呢,就和电影中演的洪门一样,到时候可不要忘了兄弟们啊。”
这话也说得刘夏从脑袋舒服到了脚趾,就跟聚义厅前,乌云压城,载歌载舞,一黑厮端着酒碗站将起来:
“受那个鸟气,哥哥如此爽气,早有一天俺们杀上京城,宰了那鸟皇帝,哥哥做大皇帝,俺做大将军,兄弟们大碗喝酒,大口吃肉!”
不知这头一把交椅的哥哥咋想,反正刘夏肯定是心中暗爽,谁不想要听好话当皇帝?
他根本就不在意每天摸到多少钱,又不缺这些,他只是求刺激罢了。以梁山好汉的话来说,‘反了这鸟皇帝,抢了这狗员外,俺家心中快活’
——他就喜欢看那些穷苦倒霉蛋焦急的样子,这也是一种‘人生追求’啊。
就比如刚才那个破初中生,现在肯定急得要哭吧,哈。
他吹了一声轻快的口哨,却忽然发现前面的路被挡住了,巷子本来就不宽,这一人就把走廊占了大半。
这人身上有些灰,似乎是刚从废弃工地那边过来的,鞋子上还沾着泥土,垂着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