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一个人离开了学校,悠哉地走到在马路。
他虽不知考场之内,早已是震惊一片,炸开了锅,但却也能猜测得到。
要知道,这篇策论乃是明朝嘉靖年间夺魁之卷,一旦面世,定会轰动整个庐州,甚至是轰动大宋文坛,想不出名都难了。
不过,心中虽得意,却还不致得意忘形,万物都是相对的。
俗话说“出头的椽子先烂,枪打出头鸟”,也并非空穴来风,没有道理。
以他现在的身份,过早崭露头角,少不得引来别人的嫉妒,五行之中给他危险。
因此,包拯心中暗想,今后行事,还是保守一点的好,别太那么张扬,一面招来横祸。
毕竟,这里不是二十一世纪的法治社会。
“包公子!”
包拯兀自神思,不知何时,身旁传来一个少女美妙的传唤之声。
“姑娘是……”
回头看去,只见她十七八岁的年纪,出落得亭亭玉立,一身古典的装扮,端庄秀丽。
一头秀发乌黑亮丽,肌肤雪白如脂,纤纤玉指仿若青葱。
世界,在没有在经过浓妆淡抹之下,便有如此尤物,委实难以置信。
她美丽的身姿,仿佛一道靓丽夺目的风景。
如果将她比作天的仙女,也并非夸大其词。
包拯不禁看得痴了,努力回想电视剧中这号人物,思索片刻,却怎么也想不起来,而在本尊的记忆中,也并不知她是谁。
“我叫常雨。”
那少女腼腆一笑,微微低头,声音弱不可闻,举手投足尽显羞态。
原来古代少女,是这样的含蓄?
包拯心中如是想。
“常……常雨?”
听到少女自报芳名,包拯心中蓦地一怔。
原来是她——侉仡族诅咒一案中幕后幕后凶手蒙放老师的妹妹。
又见她摆着的香料摊子,心中更加确信无疑了。
若非遇到常雨,包拯这个穿越者几乎忘了,天鸿书院即将映一场惊天大案。
心下虽惊,包拯却很快掩饰过去,装作和常雨不认识,陪笑道:“姑娘怎么会认识在下?”
“包公子的大名,庐州人尽皆知,尤其是高立太子一案,包公子声名远扬,小女子是以认得,没想到能在这里见到包公子。”
常雨言行举止,无一不透出崇拜和倾慕之情,这让包拯虚荣心很是受用。
原还担心他黑炭一般的脸蛋,没女孩子看得;现在看来,是自己想多了。
这个时代,貌似不是靠脸吃饭,靠的是才华。
“常姑娘见笑了!”
“包大哥叫我常雨便好。”
“常……雨!”包拯见她也忽然改口,很是别扭的叫她的名字。
常雨再次低下头,脸泛出的灿烂笑容,如同一朵不胜骄阳的桃花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