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58章 结束(1 / 2)胡静倩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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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了晚宴后李夕及霍青便坐上了离开澳门的飞机,这趟澳门之行终于结束,接连一星期的奔波让李夕苦不堪言。至于沈岩,早在晚宴还未结束,便提前上了飞机离开。

李夕不由唏嘘,他不远千里而来,竟然真的只是为了让她安心。长长地叹了口气,他的霸道她已经不是第一次领教,偏偏这一次,伤了一个人的心,伤得那么深。

莫恩雅之所以会受伤,是因为她的出现。这一点,她难辞其疚。

回到家后李夕好好躺床上睡了一觉,直到睡了个天昏地暗,晚上听到门铃响才昏昏沉沉地去开门。

屋外站着三个人,霍青提着蔬菜,林诗音拎着海鲜,沈岩抱着两瓶红酒,三个人睁大双眼,期待地望着她。他们在等她把这些食材变成一桌美食。

上帝,她怎么忘了,之前在澳门的时候,霍青说好了要请沈岩来家里吃饭的。可是现在应该已经快凌晨十二点了,这几个人还真是精力充沛。

这顿饭,吃得李夕倍感压抑。

好不容易吃完饭,李夕刚打算下逐客令,霍青突然提议:“咱们玩五字游戏吧,谁输了谁刷碗,如何。”

“我先开始。”霍青不等众人拒绝或是同意,已经率先开了口,“诗音你是猪。”

林诗音被点名,自然不爽,瞬间回击了句,“霍青你混蛋。”

李夕见他们你来我往玩得正high,笑道:“你们别闹了。”

三人将视线转向沈岩,他从未玩过这个游戏,所以掌握不了其中精髓,在心里想了想后谨慎道:“饭菜很好吃。”

“李夕你好美。”霍青满脸痴迷的望着李夕,惹得诗音一阵反胃,“霍青你色狼。”

“我不想刷碗。”李夕的眼睛转向沈岩,双手撑着下颌,笑着望他,等他接话。

“我也不想刷。”显然沈岩很受教,立刻融会贯通的依样画葫芦。

“你爱过她么?”

霍青的声音冷不丁的将原本轻松的氛围打破,屋内的几人都静了下来,诗音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怔怔地望着沈岩。

这个问题的目标显然是沈岩。

霍青平日里虽然贪玩,但也不会这么不管不顾。何况这个问题不仅会让沈岩下不来台,更会让李夕为难。

就在李夕想出声打断这一切的时候,沈岩忽然开了口,诚实的无以复加,“爱过。”

音落,李夕手中的竹筷一抖,落到碗沿叮咚做响。

谁知霍青却忽然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朝沈岩道:“你输了,记得刷碗。”

霍青关上门后心口隐隐作痛,这世上有多少真心话,是用玩笑的方式说出口的。

他比任何人都懂得,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容不下第三个人。所以他不怪沈岩斤斤计较,也不怪沈岩小题大做,因为他知道爱情是专一的。

更何况在李夕的心里,一直、始终、永远,都只住着沈岩一个人。

剩下的三人面面相觑,李夕有片刻的不知所所措,许久之后才向诗音道:“挺晚了,你也累了一天了,碗放这我来刷吧。”

林诗音何等聪明,她当然知道当电灯泡是件很碍眼的事。忙不迭起身向两人道了句辛苦了,就一溜小跑飞进了房间里。

客厅的气氛更加诡异,李夕起身收拾碗筷,手却突然被沈岩握住,他抬眼,眼里有一丝疲惫,“林语堂说过幸福很简单,睡在自家的床上,吃父母做的饭,听爱人和你说情话,和孩子玩游戏。什么时候,你能让我拥有这种简单的幸福?”

她回握住他的手,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答非所问的说道:“我爸以前常跟我说,要往前走,必须要忘记过去。”

“回忆对你而言到底是什么?”

“是水。是依靠它生存下去的水,回忆对我而言,是少了它就活不下去的东西。”她的回答没有一丝犹豫,“所以沈岩,你想让我学会不喝水却又不被渴死,总得给我些时间适应。”

“我不会永远等你。”

这是他给她最后的回答。

吃完晚饭李夕照往常送沈岩回去,经过便利店时沈岩却突然买了四瓶热牛奶。

李夕错愕不已地望着他,“你不是说你打死都不喝了么?”

沈岩拿出皮夹准备结账,随口回了句,“放心,我不会跟你抢的。这些是买给你还有路上那些流浪猫喝的。”

她吐了吐舌头,沈岩的善良永远都是对不相干的事,不相干的人。

木椅边上围了六七只大小不一的小猫,啪唧啪唧地舔着温热的牛奶。

小区花园内的木椅上坐着两个沉默的人,一个拿着温牛奶狂灌,还有一个望着天上的月色发呆不语。

“真的不喝么?”李夕递了瓶牛奶给他,又在他面前晃了晃,像推销员似的喋喋不休道:“是很新鲜的纯牛奶,味道真的很不错的。”

沈岩嫌腻的扭开头,“那一年我陪你喝的都快吐了,当你终于可以一个人不用哄不用陪的喝光一瓶牛奶的时候,你都不知道我有多开心,因为我可以解放了,那一刻我就发过誓,我这辈子再也不会碰这该死的东西了。”

“切。”李夕咂了咂嘴,“你刚出生的时候,天天喝的东西不是你妈的奶就是牛奶,你别告诉我你那时候一喝牛奶就吐的不行。”

“我妈没跟你说过么?我小时候喝的奶粉不是牛奶,是羊奶。没道理啊,我妈那么疼你,巴不得把我小时候尿床的糗事都告诉你,居然没跟你说这件事?”

“阿姨确实跟我说了不少你小时候做的蠢事,不过你小时候喝什么奶关我什么事。我又不是你妈,干吗事无俱细统统都要知道的一清干楚。”说罢,她又仰头将瓶内仅剩的牛奶喝的一干二净。

“那时候我妈打算让你继承她来着,不过身份不一样罢了。她见你第一面的时候就喜欢的厉害,一直想让你当她儿媳妇,谁知道后来你竟然嫁了人。幸好那时候我妈人在温哥华,应该没收到消息,不然的话,真不晓得她受不受得了。”

沈岩慢条斯理的说着往事,好似那些残不忍睹的过往不过是他梦中的一出戏。

曲终人散。

李夕舔了舔嘴边的牛奶,忽然笑出了声,淡淡了说了声,“我记得有一回你妈送了我一根项链,说是替你给我的定情信物。”

之后的话她没继续说出来,因为那个项链在她最穷困潦倒的时候,被她拿到当铺以三万块的白菜价典当了。

店老板是个精明人,数十年的开店经验让他轻易的分辨出李夕对金钱的急迫,因而利落的向她报了个趁火打劫的价格,“活当一万,绝当两万。”

李夕面无表情地开价,“三万。”

老板装作甚是犹豫的模样,李夕二话没说伸手去拿桌上的项链,却在手触及链条的一瞬间被老板倏地抢了过来,念念有词的说道:“三万!三万!”

最后,她抱着用油纸包裹整齐的三万块走出了当铺。哪怕她明知道那个项链若按正常市值计算,最少也值十万。

“我很喜欢那个项链,轮廓是个小吉他的样子。你妈知道我喜欢弹吉他,所以托人把十足的黄金融了之后重新塑的形,戴在脖子上特别好看。吉他上面还镶了几颗漂亮的钻石,一走起路来就金光闪闪的,美的要命。”

李夕摇了摇瓶底所剩不多的牛奶,想到那些过去,想到那些窘迫不堪的回忆,她已经不会再像从前那样悲从中来,如今她只是自嘲的一笑而过,“可惜后来被我当掉了,你说要是这事被你妈知道了,她会不会气得拿鸡毛掸子拍我?”

沈岩没有说话,而是轻轻地握住了她的手,“你要是喜欢,我派人给你再做一套。金的做一条,银的做一条,还有水晶、玛瑙、翡翠你想要什么样的都行,要是嫌吉他太多腻的慌。那我再让他们给你做些小提琴、大提琴,反正只要你喜欢,要多少都行。”

她像是逮着了机会,笑逐颜开的附和,“这可是你说的,到时候要是敢赖账,看我不扒了你的皮。”

沈岩宠溺地刮了一她的鼻梁,“看你那财迷样。”

语气里满是嫌弃,可是言语间,却满满的全是温柔。

李夕的笑意却未能延伸至唇角,她多想告诉他沈岩,不一样的。任你做再多金贵十倍百倍的项链,都及不上那一条。

因为那是一个母亲对未来媳妇的心意,是对她的期许。而她却轻易的典当了它,她愧疚,却无能为力。

因为人生中有太多选择等着她去面对,如果她不凑足三万块的住院费,那李雨就不得不停止治疗。

她已经濒临崩溃的边缘,没有人能救她,唯独她自己。

而那个时候,在她最需要他的时候,他永远都不在。

隔天一早到公司的时候,李夕浑身上下都被人盯得不自在。好不容易进了办公室,讪讪地问林诗音,“我背后有贴纸条么?”

林诗音正盯着八卦杂志看得正欢,头也没抬地敷衍了句,“没啊,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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