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栋房子的距离比较远,又被街道上的树冠挡住,视线的角度很不好,几乎只有在门口的一小块位置,才能看清楚埃里克所在的窗户。
实验完成后,乔治没有急着进入房间,而是就在门口翻看着卷宗等着埃里克过来汇合,他做这次实验的目的,是验证目击证人的证词,在警方的原始笔录中,尼基尼尔先生第一次接受询问时的描述是:戴着帽子,右手挎包的女性。
但是,当警方再次询问时,他就只确认是女性,其它细节都不能确认了,说离得太远,又只是扫过一眼,那女的就开门进房间了,他以为是房屋主人安娜小姐回家。
尼基尼尔先生第一次描述中的右手挎包,说明凶手是左手为惯用手的概率很大,如果能确定这一点,对乔治排查凶手可能犯过的凶案,一定会有巨大的帮助。
不过,通过刚才的亲身验证后,乔治感觉尼基尼尔先生的目击证词很不乐观,他心里其实也在默默吐槽:这个时代的鉴证技术实在太落后了。
在谋杀案现场,技术人员只会找指纹和脚印,所有凶手留下的微量痕迹都检测不出,法医连3、4起死者背部的淤痕,到底是向哪侧用力都不能给出结论,其实这是凶手留下的一个小纰漏,可就是分辨不出。
因为在这两起案件中,凶手必然是单膝跪在死者背部作为发力点,另一脚作为支撑点,否则会重心不稳。
而能判断出死者背部淤痕的受力方向,就能知道哪只脚是支撑点,进而知道凶手的惯用手,因为一条毛巾或浴巾,就全部毁掉了,之后天气又变冷了,第3、4起死者背后的淤痕就成了孤例。
“埃里克,有很多参与此案调查的警察相信,尼基尼尔先生的第一次询问结果,才是真正正确的,认为他的第一次回答是靠直觉,你怎么看?”乔治看着刚来到他面前的埃里克问道。
“这很难说,距离还是太远了,刚才从窗户向外看时,我觉得视线很不好,角度也比较公寓前的大部分区域都被障碍物挡住了,只能看到您在大门口的位置。
而且现在是白天,案发时间则是在深夜,路灯只有街角才有,这里光线会更差,尼基尼尔先生的视力也不算太好,他是睡觉中起来喝水时,才偶然看到凶手的,这个时候他并没有戴上眼镜,警方之后请他做过实验,同样情况下,他只能看到一个大概轮廓。
最关键的是,死者安娜小姐也是右手挎包,所谓的第一次直觉,完全有可能是尼基尼尔先生平时看见安娜小姐后,在他心中留下的心理暗示,他混淆了两者的身份,所以我认为没有足够依据,认为凶手是左手为惯用手”,
埃里克没有迟疑,一口气将他的想法说了出来。
“好吧,既然你也这样看,还是先进房间内复查吧”,乔治点着头,表示同意埃里克的看法。
接着又对埃里克吩咐道:“我自己进去看现场就好了,安娜小姐的父母也居住在伦敦,你先去联系一下,看下午或者晚上的时间,能否接受我的拜访”。
“好的,那我先去安排”,埃里克回答道。
进入室内,首先是一个不大的客厅,正对面是厨房,右侧角落是卫生间,没有后门,2楼则是两间卧室和一间书房。
乔治戴上手套,开始逐一的观察和分析,包括照片、鞋子、衣服、化妆品、卫生用品、厨具、图书和房间摆设布置等等,她是勤奋还是懒惰,细心还是马虎,雅致还是庸俗,渐渐的在心中,勾勒出安娜小姐的完整形象。
这样观察后得到的结果,甚至比亲人朋友描述的还要准确,因为在家里,她不会伪装,是真正在做自己。
不过仅仅是房间里现存的信息还不够完整,那些信件、收据、日记等文字资料,基本都被苏格兰场打包带走了,之后还要去补上这部分功课。
转了房子完整一圈之后,乔治又回到公寓的门口,记下现在的时间,闭上眼睛,将自己尽量代入凶手的角度思考,然后模仿着行动:
轻轻的关上房门,将钥匙放进包里,蹲下身子脱掉鞋子,拿出自制的厚鞋套穿戴在脚面上既能不留下脚印,又减轻脚步声
拿出手电筒,手电筒上蒙着纱布,发出淡淡的微光,直接走到楼梯口慢慢上楼梯凶手一定跟踪监视过安娜小姐,利用她不在家的时间进来过,或者至少去过街道其它房间,因为房型都一样
两间卧室中选择主卧,慢慢开门到一半,闪身进去,直接走到床前借余光观察死者,收起电筒,取出装氯仿的瓶子和纱布,倒出氯仿捂住受害者口鼻,只需要几秒钟。
在床上将受害人翻到面部向下,骑坐在身上,拿出塑料头套套住头部,再翻过身来,涂空红和指甲,剪掉一缕头发当战利品,收拾纱布、口红、剪刀等工具,拿出电筒照明,检查一遍床上是否有遗漏,走到楼下,脱掉鞋套穿上鞋子,擦掉门口的痕迹,出门离开。
等走出房门,乔治再看了下手表,一共用时是分30秒,所有现场都是这么干净利落,几乎找不到凶手的任何额外行为痕迹,让警犬们也根本无用武之地。
乔治出来时,埃里克正抽着烟和值班警察聊天,他看到乔治出来,忙迎上来说道:“先生,已经和安娜小姐的父亲怀特先生约好时间了,他们下午在博物馆上班,约定的时间是晚上19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