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强盗之间的约架方式么?
“就这?”
沈秀觉得自己受到了莫大侮辱,就为了这么几个字,自己一路上挨了多少欺负,连屁股都险些没能守住。
如果当时,把该说的话好好说……
“沈先生文采不凡,是否考虑留在我清凉山,我孙不二虽是山贼土匪出身,却也十分敬重有学问的读书人。”
中年男子似乎读懂了沈秀脸上的愤怒与委屈,黑脸竟有些翻红,哈哈笑了几声,拍了拍沈秀的肩膀,一副欣赏的模样。
一共写了十七个字,就是文采不凡了?
刚刚不是还说放我走么……
冥冥之中沈秀似乎发现自己的价值——会写字。这年头文盲真他娘的多……真好!
于是沈秀决定用简单有效法子,先解决自己居无定所的问题。
其实仔细想想,当山贼也挺好的,有肉吃有酒喝,不开心了还能去路上抢劫几个貌美如花的良家妇女带回来糟蹋。
而且这年头,官府的监察力度不高,尤其是辽东这种偏远地界,当地官府其腐烂程度已然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这也是为何清凉山距离闾阳县仅仅五十里路,却依然山贼横行。
“可在下啥也不会……”
沈秀有些心虚的看着中年汉子。
理论上来说,这个时候应该是山贼们威逼利诱压榨他这个被掳来的‘肉票’才对,而沈秀,这个才十七岁的少年,此刻正该梨花带雨地躲在墙角嘤嘤哭泣。
现在这种氛围很不正常。
“你不是会写字么?”孙不二哈哈一笑,转过头看了沈秀一眼。
“会写字和当山贼有关系么……”沈秀只好硬着头皮问了句。
孙不二愣了少许,又哈哈一笑,摆摆手道:“老子说有关系就有关系!等老子下回再下战书,你不就用上了么?”
沈秀:“…………”
多豪横的山贼啊,沈秀很想采访一下这里的山贼,他们脑回路是否都是如此清奇?或者说,他们办事从来都是不讲道理的。
“那要是有人欺负我呢?”沈秀不大满意这个答案,感觉自己的价值地位受到了鄙夷和轻视。
“骂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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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明朝第三天,沈秀加入了山贼队伍。
不论是否自愿,似乎都没得选,想想拒绝的后果,倒不如给自己一个心理暗示,山贼多好啊!多么有前途的职业,留下来……嘿!留下来!
入夜,宅子里一片漆黑寂静,只偶尔听到一两声狗吠。
今晚终于不用露宿山中了,老实说,辽东的初春还是极冷的,根本没有半点万物复苏的感觉,呼啸的寒风凌冽刺骨。
所以相比之下,沈秀深深自觉——当山贼真的挺好,起码有地方住了。
翌日清早,沈秀揉着惺忪的睡眼起床,有屋有床的一夜睡得很香。
跟着众多山贼来到伙房,领了一大碗肉汤外加两个面饼,沈秀也学着众人蹲在门口空地上吭哧吭哧的造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