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十八年,初春。
闾阳县五十里外的山道上,一位步履蹒跚的年轻人,身着一身素色长衫,大约十六七岁的样子,模样虽不算俊朗,却很是耐看。
“咋办,这他娘的啥时候才能走出去……”
沈秀步履艰难地走了两步,一屁股坐在路旁,望着眼前这座看不到边际的大山,满脸尽是沮丧。
“大哥,这儿有个书生,像是会写字的样子。”
渺无人烟的山间小道上,两个彪形大汉结伴而来,肩上还扛着一把带血的铁锄头,那模样咋看都不像好人。
“哇哈哈!得来全不费工夫。”大汉走至近前,伸头看了一眼,伸手便将沈秀提溜起来。
“抢劫的?”
沈秀强压住心中恐惧,很有灵性的缩了缩脖子,愣愣的看着大汉。
汉子也是一愣,下意识摇头,道:“不抢……”
“那能不能先放我下来?”
“哦……”
“多谢。”
大汉应声松手,沈秀砰地一声落在地上,淡定起身拍了拍长衫上的尘土,回头冲着大汉面无表情地点点头,转身欲走。
“这就走了……”
“娘的,咱们被耍了!”
大汉眼看着沈秀越走越快,最后直接用跑的飞离出了视线之外,忽的反应过来,怒骂一声拔腿追了上去。
……
半柱香后,沈秀以一个极度屈辱的姿势,被撅着屁股绑在树上。
“有话好好说不行么?”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沈秀终于放弃了抵抗,无奈叹了口气。
“娘的,险些让你小子唬了,还想跑?再给老子跑一个试试?”
大汉面容不善,脸上横肉显而易见地抖动了两下,气急败坏的朝沈秀屁股上踹了一脚。
沈秀委屈地辩驳道:“不是不抢劫么?怎么还打人?”
大汉很果断地回复了他的问题:“抢劫和打人是一回事吗?不抢劫,打你一顿不可以吗?”
“您开心就好……”沈秀无语凝噎。
另一个大汉有些不耐烦道:“跟这小子费什么话,老子问你,会写字吗?”
“我……”
会还是不会?这是个问题……沈秀一时间竟难以抉择。
说不会吧自己好歹也是本科毕业的高材生,可要说会……这年头似乎不流行简体吧?繁体字怎么写来着?
……
一场说走就走的游山之旅,沈秀不小心失足跌落山涧,本以为这一生就此终结,未曾想老天爷待他不薄,不仅亲手安排了这么一场扯淡式的穿越,还让他重回到了十七岁。
大明永乐十八年。
一个不咸不淡无也风无雨的年岁,好在不是元朝、清朝这种不尴不尬的朝代,按理说也还算可以接受。
可沈秀穿越时的地理位置似乎出现了偏差,这里并不是明朝CBD中心——北京,而是大明疆域的最边沿——辽东。
不是说金手指、系统BUG么?
更过分的是,此刻他正被人撅着屁股绑在树上。难道这就是老天爷对他平时看书不投票的惩罚么?
如果有选择的话,沈秀很想重穿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