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人是个大胡子,长相非常粗犷,可是他偏偏用了一把秀气的剑,此人飞身而至,沈庆不慌不忙,长枪直挑。
沈庆的这把枪用的可不是白蜡杆,枪尖用的大马士革钢,枪身确实加大柔韧性的软钢,重三十六斤,取的是天罡之数,浑身透亮。
大胡子看长枪凶猛,在距离差不多时变招,画弧,要将沈庆的枪挑开,可是沈庆岂是泛泛之辈?一记拐枪砸向剑锋,迅速一个单钩,将大胡子逼开。
二人谁都不言语,就斗在了一起,一条长枪扎、刺、挞、抨、缠、圈、拦、拿、扑、点、拨、舞花,变幻无穷,这都是战场上磨来的杀人技,即便你的长剑是百兵之王又如何?
剑气纵横,枪芒长啸,三十回合旗鼓相当。看得战士们是一阵心惊肉跳,这他娘的才是高手呢。
武人杰早已经被此地的动静惊到了,她是王府出来的女子,什么高手没见过?可是眼下的这个决斗当真是无比精彩,但是她越看越不对劲,那大胡子的剑法,她越看越熟悉,终于,她认出来了,快步冲上前,喊道:“扈叔叔?你是扈叔叔?沈将军,快停手,这是我爹的贴身护卫。”
武人杰的一声叫喊,二人同时停手,武人杰认得这人,叫扈跋,飞扬跋扈的那两个字,是爹的心腹守卫,擅长奇门遁甲,杀人也是走的旁门左道,常年藏在暗中,他怎么会来这里?
扈跋看到武人杰,疯了一样冲上前,将姑娘挡在身后,厉声道:“你们是哪儿的狗军,你们若是敢囚禁我家大小姐,老子一个个要了你们的狗命。”
沈庆是秦岭最看好的一员儒将,要是王大力在这儿,早上去掰命了,可是沈庆根本不动气,看着这一主一仆的状态,心中确定了,这个大胡子对武人杰没有威胁,便带兵离开了,这人一定是带来了武王府的消息,自己不便多打听。
扈跋是个穷苦人,当年赵武陵王买他只用了一顿饭,一顿饭便是一条命,二十年来,忠心耿耿,可是如今他能尽的忠,只有保护大小姐的安危了。
他看到沈庆对自己抱拳施礼转身离开非常诧异,武人杰给他解释了之后他才知晓,是这支军队的主人把她救了。
他看着大小姐的模样,心抽抽地疼,这丫头怕是还不知道,自己已经变成了孤儿。可是扈跋没有想着瞒着她,大家族子弟,该承受的,就得承受。
扈跋什么都没说,在武人杰的身前重重磕了个头,然后将一封密信交给了武人杰。
武人杰看着密信,心中升起了几分不祥的预感,她拿在手里,掂量了掂量,道:“好厚啊!”
扈跋什么都不敢说,只让小姐进屋,他盘膝坐在门口,不让一人靠近。
武人杰没有马上打开那个大大的信封,因为她似乎想通了一些事情,父母把自己兄妹送出来,是在保护自己的安全,所以沿途才会有如此多的暗杀,那些人,哪里是山贼,山贼如何会有那么强的战斗力?
武人杰深深吸了口气,拆封,发现里面是武家的翎羽宣纸,极薄,这封信足有三百多张,是父亲的笔迹,武人杰看了第一页,“人杰,你能看到这封信,父王便心安了,听闻你哥哥战死沙场,你母亲悲痛欲绝,几番昏厥,你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安全,为父一直将你当男孩儿养,却还是成功地把你养成了大家闺秀,可是从今以后,你便是武家的顶梁柱了,下面,为父和你唠叨一些闲话。”
武人杰将这首页小心地放下,后面写得是一些自己和哥哥此番出门遇到的敌人,而且在后面写清楚了是谁派的人,原来这一路,保护自己的人是自己看到的三倍之多。
武人杰一直看到了深夜,她忽然想起了这一路对她倍加照顾的哥哥,他会悉心告诉自己,自己不认识的东西都是什么,自己贪玩儿,被狗追,被鸡琢,摔了一跤,扯破了衣服,偷人家百姓的衣服,结果被村民追着打,又一次还和车队失散了,饿得自己只能进百姓的菜地里吃带着泥的萝卜,大哥就那样天神降临一般出现在自己的面前,笑呵呵地问自己,好吃吗?
“人杰,你说你这么贪玩,以后谁敢娶你?”
“我贪玩儿吗?整个中州都说人杰郡主是大家闺秀。”
“那是他们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哥,我浑身没劲儿,是不是要死了?”
“嗯,你快死了,不知道有多少公子哥为你殉情。”
想着想着,武人杰笑出了声,然后泣不成声。
直到第二天天明,武人杰看到了最后一封,是一首长诗,父亲把家里正在遭遇的事情写成了诗,“商都城头夜二鼓,力士敲我武王府。应酬未得话从容,阶除早已人三五。仓皇便欲将我行,哪肯相留到天曙。婢子娇痴在母傍,家丁不敢出前房。如今却向何处去,似堕渊海身茫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