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城时,秦岭是第一个,回城时,他是最后一个。他看着周围焦土,叹道:“哎呀,下手有点儿狠了。”
王大力忽然从一片焦土中蹦了起来,大笑道:“找到了,找到了,真他娘是好家伙啊!”
秦岭看着王大力举着凤翅镏金镋手舞足蹈的样子就像一个傻子,“拿来给我瞅瞅。”
王大力跑上前,将这把顶好的家伙递给了他,秦岭接过的时候,直接被这把家伙的重量带到了马下,这家伙比自己的体重都要重两倍,王大力急忙将秦岭扶起,道:“大人您小心,这玩意儿重。”
秦岭揉着腰起身,道:“他娘的,就算是全钢的,也没有这么重啊。”秦岭伸手弹了弹,道:“这他娘的是什么铁啊?这么重个东西,你耍得动吗?”
王大力当即在秦岭面前耍了一趟,虎虎生威,密不透风,真是一员好将军,在另外一侧搜寻战利品的左玉坤酸溜溜道:“我呸!”
秦岭听到了,笑道:“你能耍得动,就给你!”
左玉坤立时怂了,道:“师父,您得给我一把像样的家伙,另外传给我点儿本事呀。”
秦岭牵马而行,“回去再说。”
在到了城门附近时,秦岭停下了,回头看着不远处,那一支竖旗的部队果真按捺不住朝着秦岭冲了过来,王大力和左玉坤二人都警惕起来,亮出了手中兵刃,秦岭倒是很淡定,等着那两千人马过来,上眼打量,心脏猛然跳了起来,好一个白面小将,他只有二十岁左右,手中一杆亮银枪,一股儒雅气质。
大战的时候,秦岭观察了这个小子,被千军万马包围,丝毫不乱,他可以清晰地看到有几根长矛像自己刺来,几把刀向自己砍来,然后一一化解,一场仗下来,连大气都不喘一口,武艺超群啊。
秦岭还没说话,这小子下马跪倒在地,道:“在下裘家军旧部,虎贲军陪戎校尉沈庆,今日将军大败雷州二十万大军,为裘家军报仇,沈庆愿追随将军。”
果然是裘家军旧部,就是不知道一个小小的陪戎校尉,云裴是不是认识,秦岭问道:“裘家军遗落在雷州境内的将军多吗?”
“在下不知,但是三十万大军入雷州境,在下觉得一定还有如在下一般被冲散的队伍。”
话说得很明白了,他不知道,秦岭上前将沈庆扶起,轻声道:“沈庆啊,你深陷敌人后方,区区两千人马能和雷州人周旋至今,实在是真英雄,不必跪我,随我进城!”
秦岭上马,带队进城,放眼望去,入眼的画面让他心头一震,百战归来的战士们稳稳地端坐于马上,尽显疲惫,身上尽是刀枪剑戟的砍痕,血迹斑斑,可是战士们都精神饱满,斗志昂扬。
秦岭看着他们,心中豪气顿生,朗声道:“岂曰无衣?与子同袍。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岂曰无衣?与子同泽。修我矛戟,与子偕作!岂曰无衣?与子同裳。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这首《无衣》是秦岭挚爱的诗,这个时候念给他们听,这一仗能赢,全靠他们。
战士们慷慨激昂,夹道欢迎的百姓无不热血沸腾,叶果自然而然在秦岭身边跟随,和秦岭一同享受这万民敬仰。
余秋水命令战士们驱散百姓,剩余的五万战士驻扎在这宽阔的平原之上,各自埋锅做饭,他们都在等待下一步的命令,余秋水见秦岭面露疲惫,道:“秦大人,你先去休息吧,明日一早,我与你有要事相商。”
秦岭双手抱拳,笑道:“那我先休息了,还劳烦大人给将士们做一顿肉吃。”
余秋水捏了捏自己的山羊胡,哈哈笑出声来,“三军自然要犒劳的。”
他走了之后,秦岭对左玉坤和王大力道:“你们带着沈庆兄弟回榔榆村,面见云裴,那边有什么消息,尽快告诉我。”
沈庆一听,脸色变得凝重,道:“将军所说的,可是云裴郡主?”
秦岭拍了拍他的手臂,道:“去吧,她能再见到一个裘家士兵,说不定多开心呢。”
沈庆闻言已经再按捺不住了,急切道:“请这位兄弟带路。”
将所有人送走,秦岭身边只剩下了一个叶果,二人相视一笑,今日他们一人带兵冲阵,一人擂鼓助威,已经成了一段佳话飞出了好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