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死人借道?”轩曜分明感觉这些脚步声越来越近,一直走进客栈。轩曜莫名觉得,特别冷,不是天气转凉的那种人,而是一种不同于活人气息的冷。
这种冷,他曾在乳娘身上感觉过。是阴气,人死之后,阳气散尽。身体的温度一点点流失,从前温暖柔软的躯体,渐渐僵硬,像冰冷的石头。
乳娘死的时候,他心里惶恐的很,这是世上最后一个在乎他的人,也是最后一个亲人。
她走了,自己就彻底孤单一人。
轩曜的脸色不太好,荼宛以为,他被阴气入侵,身体不适。不觉握紧他的手,挪动凳子靠近点。“别怕,就一晚,天亮前他们就会走。你要是怕冷,晚上我们一起睡吧!”
明明很害羞的话,她却觉得很兴奋,两眼都是跃跃欲试的目光,让轩曜顿时忘了旧事,瞬间脸红不已。
他极速起身,手脚都不知该放在何处。“荼...荼宛姑娘,这话实在....实在有失规矩!”后面的话,真的说不出口,为何一遇到她,自己就手足无措?
荼宛眨眼,拿筷子挑菜,用一种无知又单纯的口吻道,“不就是同一个屋子睡觉,哪里没规矩?你们中原人就是规矩多,我这都是为你好。”
“夜里借道的,不是鬼魂,而是死尸。你不知道吧,我们南疆有个规矩,人若客死他乡,是会给子孙后代留下祸患的。”
“所以呀,若是这家人没法将尸体运回,就只能请来无常,为死者赶尸,让死尸自己走回去。”
此时,屋外再传来铜铃声,客栈里的活人皆回避,唯有一个嘶哑诡异的男声,嘴里念念有词,不知说了什么。
轩曜感到脚下的木地板,微微震动几下,似乎有什么东西在跳动。可很快又平息下来,再不见一丝动静,连虫鸣都没有。
阴寒之气更强,轩曜忍不住靠近荼宛一点。
荼宛暗笑,继续道“听阿娘说,你们中原,把这种尸体叫僵尸,或者,诈尸对不对?”
轩曜强压下不适,正经问她。“荼姑娘,为何苗人不将尸体装进棺材里,运回家乡?”非要用这种诡异的法子,未免荒唐恐怖。
尸体会跳?这本就离奇。
可....经历过蛊母,鬼魂,妖怪,轩曜再也不认为,道士的术法,完全是假的。
也许,还是有点作用,只是自己没学到罢了。
荼宛看着他,颇有无奈。“轩哥哥,你在这里呆了这么久,有没有发现,此地地形崎岖坎坷,石头山路多,平坦大路少?”
轩曜点头,南疆的确跟中原地区不太一样,这里不仅山多,而且道路多崎岖,艰难处,人马皆难通过。
他甚至见过绳索攀岩的方式。
“对我们南疆人来说,死在异地他乡,本就对后人不好。无论如何都要回归故里,可你也看到,这里不比你们中原,不仅道路崎岖,而且物资匮乏,很多都是穷人。”
“穷人就算买得起棺材,也雇不了人,把棺材抬回去。以前不是没有人怎么做,可第一,棺材太贵,第二,棺材太重。有些道路棺材无法通过,只能被丢弃。”
“日子长了,人们就想出这么个法子,赶尸!无常在特殊的日子里连夜赶路,把尸体送回家乡。”
“你倒好,别的客栈不找,恰好找了间借道的客栈,今夜,客栈里活人千万别出去,等到黎明前两个时辰,无常就会走了。”
这样一来,他们必须整夜共处一室,荼宛自在吃饭,轩曜却有几分不自在。这样跟女子独处室,明明于礼不合,可轩曜内心,莫名躁动。
这种感觉陌生又奇怪,有欢喜有担忧,千般情绪涌上心头,一时间竟无所适从。耳边全是心跳声,空气中全是荼宛的香气,轩曜连饭都不敢吃,急忙起身坐到一旁。
荼宛不明就里,以为他很讨厌跟自己呆在一个地方,心里郁闷难受,放下筷子淡淡道“你若不自在,我出去就是,不用这样!”
荼宛失落不快,像个被人欺负的孩子。轩曜在她抓住门把的时候拉住她“我不是那个意思,只是....”
“是什么?”
“是....是担心你的名节!”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这在中原,完全是毁人名节的做法。
就算男子愿意娶这女子,也是奔则为妾,聘则为妻。世人永远瞧不起,这种婚前失德的行为。
荼宛愣了会,突然笑起来。“我最后再说一遍,这里不是中原,女子的情爱,由自己选择。爱则合,恨则离,没有中原人荒唐可笑的规矩!”
“莫说今日,我与你共处一室,就算我如今有了你的孩子,只要你我没了情分,我也会带着孩子另嫁他人。”
“所以,不要再用名节二字来敷衍我。”
荼宛说完,也不管他,径自往床上一躺,睡觉去了。
倒是轩曜,愣了好一会儿,才坐回桌前,继续吃凉透的饭食。
心里难掩失落,还有轩曜不懂的苦涩。
------
“小姐,我们这样做,合适吗?”巧溪有些担忧,不知小姐跟大巫师因何争执,那日匆匆回来,第二天一早便带着她离开。
此时莫名守在这条窄道上,不知等待什么。
巧溪的话没有等到回复,反而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阿黛静静往左边看了看,笑了。“来了!”
桑代骑马匆匆赶路,带着手下的人,押送贡品前往边崖县。这次他不仅是送税银贡品,还身负重任,想让县令代为传达苗王的诉求。
马蹄急匆匆,半道上忽然跑来两个人,一身狼狈,身上的银饰只剩耳环犹在。
桑代匆忙勒马,差点撞上女子。女子才摔倒,另一个女孩赶紧将她扶起“小姐你没事吧?”
桑代下了马,走过去问候。“姑娘,可有伤到你?”
阿黛低头不语,似乎很害怕,抓紧自己的衣服,慌忙想起身。可显然,突然的事故让她扭到脚,脚腕受伤,红肿起来。
“都怪你,那么匆忙干什么,要不是你,我家小姐也不会扭到脚,这荒郊野岭的,可怎么办!”巧溪护住主子,出言不逊。
桑代的侍从看不过眼,张嘴就训斥“你这丫头好生无礼,分明是你们贸然冲出来,差点惊扰我家....少爷,怎么还反咬一口,怎么,是想讹我们吗?”
桑代回头瞥一眼,桑嘎立刻住嘴。巧溪还想再说,阿黛暗拉她的衣角,扯了两下。
阿黛一直低头,没人看清她的模样。她似乎鼓足很大的勇气,慢慢抬头,刹那间,惊艳了众人。
阿黛对自己的美貌十分自信,旁人第一次见她,难免会有这样的眼神,桑代眼中闪过的惊艳,也没有躲过她的眼。
她轻声细语道“对不住,这位少爷,我们在前面的路上遇到了山匪,匆忙逃出来,慌不择路才惊扰了你的马,我们现在就走,实在抱歉!”
她眼神倔强,根本没有让对方负责的意思,硬让巧溪将她扶起,一瘸一拐往另一条路上走。
桑代诧异稍许,连忙跟上前。“下人不懂事,若有冒犯,小姐莫往心里去。此地荒郊野岭,于情于理,桑代都没有办法让你们两个孤身上路,不如小姐告知在下,你们要去哪里?在下派人护送?”
巧溪刚要说,阿黛却阻止她。眼神很戒备的,看桑代的样子,就像在防备一个贼。
“不必,你我素不相识,没有必要。”
姿态很足,分明是把他们当作匪徒之流,害怕被算计。
桑代失笑,长这么大,还从没有人把他当作贼。顿时拿出信物,亮明身份。“在下不是坏人,乃是苗王府的。此次奉命押运贡品,姑娘如愿意,在下护送你到县城可好?”
去人多的地方就不害怕了,阿黛看了看那熟悉的图标,是凰鸟,苗王才能用的标志。
“请恕罪,我是黑苗的阿黛,本是来拜访亲人,谁知路上遇到流匪,东西被抢了,不说还差点....”她欲言又止,很伤心很惶恐,没有继续往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