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三章(1 / 2)知言寸身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那也没法,能瞒几天是几天,我还想靠这赚钱呢。”

窦少君暂时没想到法子,只能拖一天是一天,这地笼简单易学,捕鱼不费时也不费力,做好笼子只管往河里一扔,到时间过来取笼子就完事儿。

还好他从未认为只靠地笼捕鱼就能赚钱,捕鱼只是他的敲门砖,当然这种不费力的赚钱方式,谁都想独家经营,可这不现实,所以他只能退而求其次,能多赚几天是几天。

“老丈,子怡她阿翁怎么卖鱼的?”

“赵老三,他呀有时卖给那些鱼贩喽,大多情况晒成鱼干,让弓氏帮忙带去城里卖。”

焦延寿见他一脸疑惑,便解释道:“你知道这里离县城近三十里,这鱼带到集市,很少有活着的,这死鱼和活鱼就不是一个价。

倘若能将活鱼带入集市去叫卖,如那尺长左右的鱼还能换个二三十钱一尾,其余的也就十几钱一斤。

死鱼便只值两三钱一斤,鱼干一斤都能卖个十钱左右。”

窦少君:“难道鱼贩不是经常来吗?”

“鱼这么贵,城里也不是人人都吃呀,况且,还有几个离城近的乡呢,基本到我们乡的鱼贩,都是沿河路过的。”

……

简单来说就是,窦少君想要卖鱼不容易,也不难。

天热,鱼根本养不住,就算养的住,也没法运输,没车,没氧气棒,到了城里就臭烘烘了,只能卖给鲍鱼之肆,他觉得这样不划算。

虽然古代卖的的基本都是臭鱼,要不怎么会有个成语叫鲍鱼之肆呢,也就是卖臭咸鱼的地方,有句这么说的,汉刘向《说苑·杂言:“与善人居,如入兰芷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则与之化矣。与恶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亦与之化矣。“

窦少君思来想去,还是卖鱼干最靠谱,夏天太阴毒,多翻几个身,一两天就晒得硬邦邦了。

不过他现在还不能跑远了,干不了这事,他只能找人帮忙贩卖,或者在官道上直接贩卖,具体计划还需要斟酌斟酌,反正现在已经有了商品经济萌芽的迹象。

刘邦统治后期,下达抑商法令,惩治不法商人,“天下已平,高祖乃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但打击面过大,挫伤了商人的经商积极性,亦激化了社会矛盾。

在惠帝、吕后时期,虽亦有“市井子孙,亦不得仕宦为吏”的诏令,但朝廷还是“为天下初定,复弛商贾之律”,解除了商人在经济上的重负及对商人的社会性歧视。

在吕后鼓励生产的政策下,如今的大汉王朝虽然有些商品经济的萌芽了。如公元前191年,诏令郡国“举民孝悌、力田者复其身”,以免除徭役为优惠措施,来鼓励农民从事生产,又“减田租,复十五税一”。

在经过这么些年的修生养息,天下还是出现了一片繁荣的景象,特别是吕后在继续重农之国策,有步骤地放宽经商政策。

惠帝六年(公元前19年),朝廷还“起长安西市”,使长安成为汉朝经济活动的中心,亦为长安后来成为当时的世界性大都市奠定了基础。

在高后二年(公元前16年)和六年(公元前12年),朝廷又分别采取“行铢钱”和“行五分钱”的措施,运用国家权力对货币经济进行管理调控,对稳定币值、平衡物价和促进商品流通起到了积极作用。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