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一章 明湘篇(三)(2 / 2)绘聆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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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一直陪着我,

谢谢你在我难过的时候哄我开心,

谢谢你……帮我逃离那个地方。

忘了我吧!我不配再拥有你。

我也做不到再与你谈笑风生。

勿念。

天和二十年季秋中旬

明湘亲笔

……

云雾看完这封信时,早已哭的不成人样。“阿湘,对不起……”

对于那天的事情她感到无比自责,这是个看脸的时代啊。

即使明湘在信中说的云淡风轻,告诉她不用愧疚,只是做了她没有勇气做的事。

其实她内心是痛苦的吧!

那天还没有反应过来的她不知道如何被云渊带回丞相府的。待她回过神来去亲王府时,他们在准备搬家,遣散那些多余的奴才丫鬟。

明羡看见了她却没有说半句责怪她的话,反而让她不要太愧疚。

这让她更加觉得自己做了一件滔天大罪。

那天明湘一直没有出来见她,她就一直站在亲王府门口哭。

最后是明羡派人把沐予烟和云渊喊过来强行带她走的。

那日后她就再也没见过明湘,她疯狂的寻找可以修复伤疤的膏药。

什么都没有寻到,反而收到了明湘离开时派人交给她的信。

亲王带着明湘走了,离开了这个早已变样的元都城。只留下明羡一人立府等待他们。

没有世子封号的明羡变成了普通百姓,生活却也过得十分充实。昔日的好友也没有因此抛弃他。反而感情更加深厚。

……

(下面是明湘亲笔的古言书信。前面的是翻译过了。因为怕有的人会看不懂,所以就直接是中文。而我觉得古言比较有感觉一点,所以在后面附带了原文古言。大家看看就好了。)

古言书信:

云雾芳启:

阿雾,吾乃明湘。

喜识汝与小烟,身为大姊之臣,不能为姊之职。在外人面前我直皆一静,推分之女。惟在汝等前吾乃露本当属我之童状。

深谢,无面与汝别。

吾将去矣,去北溯国……

其不属我,我欲往天灵书院矣,或于何得窃欲之也。

汝亦不必引咎,夫子亦但为我之所欲耳。比嫁入宫与诸妃每日皆乐为诈历其,斗之事,吾宁为汝手毁!

皆言最是无情帝王家。

汝知之,吾向者一屋两人餐时,平平淡淡生活。

令我与三千个妃共一子,吾不能为……况其宫不见天日之。

其实,吾当谢汝。

谢君昔与吾为友,

谢君直陪着吾,

谢汝在吾忧也哄我开心,

谢汝……助我去彼处。

忘了我!吾不复有子。

吾不能与汝复笑。

勿念。

天和二年季秋中

明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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