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惊讶的跑过去,
“小湘!”
“小湘,你怎么了,你怎么弄成这样了。”
“快叫大夫!”
明湘呆呆的看着远方,
“我脸上的伤会留疤,不能嫁给皇上。”
宾客们这时也赶了过来,只看见房间内许多人都倒坐在地上不停哭泣,只有禾嬷嬷不停的摇头,重复着同样的话,
“疯了……都疯了!”
随后看见脸上留着血的明湘,坐在地上不停哆嗦的云雾,红了眼眶的云渊,满眼心疼狠自己无能为力的明羡,十分痛悔的明亲王。
这一幕,任谁都能看出来明湘不想嫁给皇上而自毁容貌。
皇上的妃子不能有疤,这是皇室千古以来的规矩。
这一幕,令人震惊。
这一幕,令人唏嘘。
这一幕,令人惋惜。
这件事很快就传到了皇上的耳边,皇上勃然大怒,于是撤掉此婚事。
并取掉明亲王和明湘的封号,并降为普通百姓。
收回亲王府。
明亲王觉得皇上这一处罚并不严重,还好府上这么多条人命都保住了,她的女儿明湘也不用嫁给了皇上。
只可惜明湘的脸就此毁了。
就算没有那道伤疤,她的一生也毁了,她可能会孤独终老。
毕竟没有人敢娶皇上曾经要娶的妃子。
明湘整个人生开始变得灰暗。
云雾也一直沉浸于愧疚之中。
那天明湘抢过了她手里的碎片,三言两语就把这件事搂在自己身上。除了在场的目击者外,没有人知道动手的是云雾。
因此丞相府没有受到惩罚。
这件事流传甚广。
昔日的明月郡主名声大噪,元都城的白月光不忍嫁给皇上,不惜自毁容貌留下伤疤让亲王府不复存在。
有的人会认为明湘勇气可嘉,为了自由不惜一切。
也有人认为明湘是女子中的一个侮辱,应该以《女戒》中的烈女为榜,自刎算了。
那件事之后亲王便带着明湘前往天灵书院求读,那是唯一一个不管怎么样都会收留明湘的地方。
明湘离开的时候没有告诉任何一个人,她只留下了一封信给云雾。
信中的内容:
云雾芳启:
阿雾,我是明湘。
非常高兴能认识你和小烟,身为大姐姐的我,没能做好姐姐的职责。在外人面前我一直都是一个文静,安守本分的女孩。只有在你们面前我才会露出原本该属于我的小孩子模样。
非常抱歉,没有当面和你们道别。
我要走了,离开北溯国……
它不属于我,我要去天灵书院了,也许在哪里会找到我内心一直想要的答案。
你也不必自责,其实你也只是做了我想做的事情罢了。比起嫁入后宫与众多妃子每天都经历那些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事情,我宁愿被你亲手毁容!
都说最是无情帝王家。
你知道的,我向往的是一屋两人三餐四季,平平淡淡的生活。
要让我与三千个妃子共享一个夫君,我可做不到……
更何况那后宫永不见天日的。
其实,我应该谢谢你。
谢谢你当年与我做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