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这样的男人,在铜墙铁壁般的亲卫拱卫下,硬是将突兀丸手刃!
这男人的身后,是面容狰狞,目露凶光的高顺,及陷阵营子弟兵。战场上,呈现出一个浑圆,外围的人相互厮杀,在不断往里挤,而接近中心的位置,被张辽的部众占据,正在向着外面厮杀,中心处,唯有汉将站立,原本矗立的金旗,轰然倒下。
男人提起插入草壤里的方天画戟,仰起头,纵声咆哮,竟不弱于此起彼伏的响雷!浑身沥血,战甲染得血红,宛如鬼神。“吾乃九原吕布,谁敢与我一战!!”
此时这人挨人人踩人的草原上,纵有乌压压的匈奴人数倍与吕布军,此时却都怯懦的低下了头。
已经有太多太多的人反抗他,却都死在了他的戟下,马蹄下,死状惨烈。
军无战意,莫过于此。
“率众冲锋,破阵斩旗,吾不如主公多矣。”张辽由衷道。
从始至终,吕布都是站在第一战线,身先士卒,哪儿人多往哪儿冲,活脱脱的作死。否则就凭他们的兵马,早就团灭了。
这一夜,注定将会写入史册。
“汉中平三年,武都令吕布,挥兵越十里,以寡击众,大破鲜卑匈奴,斩首过万,尽俘其众,约有数万,其地尽染鲜血,汇聚溪流,乃有红玉草,尸首成山,搬之旬月。自此,吕布闻名九州,世人称奇。草原部落,闻吕布之名小儿不敢夜啼,塞外三郡,慕名而来,约有万众,称为飞将,其势莫大耶?”
一切正如计划之中,毫无变数,匈奴人刚刚醒来整军时,就听闻阿西部大败,惊怒之下刚要严加防守,闭门不出,却有败军求援,突兀丸自是不允,早有内应教唆挑破,积怒之下的鲜卑人直接攻破了突兀丸的营地,这时,吕布与张辽等诸将率狼骑营冲阵,斩首不计其数,也不说降者不杀,只是大杀四方,就连突兀丸投降,都被吕布亲自斩首,终于,从丑时杀到了巳时,在仅剩下一万人的时候,所有人,无论鲜卑匈奴,都面如死灰的跪地叩首祈求投降,这才作罢。
自此,武都境内,再无鲜卑、匈奴。
疲惫的张辽高顺诸将,都是连手指都抬不起来,一众将士,都是外强中干的,
此时,杜曦也带了县中百姓及衙役小吏赶到,一群人浩浩荡荡,乌压压,在三里处等待良久,见吕布军队迟迟不来,杜曦暗自焦急,左右踱步,问旁边一脸悠然的贾诩道,“文和,你说主公不会有事吧?还有,你的计策不会哪里有纰漏吧?”
“如果有事,这时候匈奴和鲜卑早杀到武都了,你且安心吧。”贾诩淡然一笑,自信道,“我这计策,有几处精髓,其一者,需要鲜卑营畏惧主公如虎,贾某久闻主公每次战胜就会屠族,不留妇孺,想必鲜卑营,肯定恐惧主公。故而,若前后夹击,其必更惧主公,不敢与其为敌。其二者,在于劳逸之论,彼战之疲劳时,主公与张辽各引轻骑冲锋,敌众必然溃败。其三者,在于杀阿西部妇孺,主公想要的,是平定匈奴鲜卑两部兵马,若是杀得鲜卑人人心大散,军无战意,这些俘虏就会拖延主公进攻的脚步,所以贾某教主公杀了,这些鲜卑人同仇敌忾,见战不胜,必去投突兀丸部,到时主公只需一个冲锋,就能携溃军之势,杀入突兀丸营地,大破其众。你啊,就不要多心了。”
这时,远处影影绰绰,诡异的一幕出现了,约有万人在前方,脚步蹒跚,面无血色,垂头丧气。后面一支约有千余兵马缓缓而至,千人押送万人,这也是个奇观。
很快,吕布的轮廓渐渐清晰,见此,城中百姓齐齐下拜叩首。
贾诩很有眼力,连忙拉着杜曦排众而出,当先拜道,“我等在此,恭迎将军凯旋而归,将军大破匈奴鲜卑,封狼居胥,非古之飞将,所不能及也。”
“小民拜见飞将!飞将万胜!万胜!万万胜!”
犹如狂信徒般的参拜声,震耳欲聋,声震四野。
“诸位乡亲折煞吕某,吕某何德何能,与先贤其名?此事休要再提。”吕布波澜不惊,面色如常,在马背上拱手调笑道。“看来诸位乡亲都很闲呢,连耕田都不去?吕某确实要大罚你们,就罚你们与吕某共同归程,帮我麾下士兵搬运辎重吧。”
早有杜曦安排数百厢兵,负责战后处理,清点搬运战利品。只是战利品太多,赶牛赶羊赶马,搬金搬银搬铜钱,更有布帛,粮草,食盐等等,不计其数。
原本是为吕布庆功的全城百姓,都纷纷出力,协助杜曦,将沉重浩大的战利品搬运回了武都,饶是如此,依旧搬了数日。
更有杜曦派人,清理战场,为战死士卒安排坟墓,将鲜卑匈奴的尸首处理了,这是琐事,不必再提。
却说吕布之名,传遍塞外三郡,甚至,向着外面的世界,也由在场的商贾一点点传播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