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智能接管采购管理工作后,调阅了近两年机焦公司采购方面所签的买卖合同。
采购二部所用的合同文本,由合约的相对方提供,是国家工商局在改革开放初期印制的《工业产品销售合同》文本,由于时过境迁,各行业、各企业情况不尽相同,显得不太适用了,但还算是工整的合同。
比较糟糕的是采购一部的炼焦煤和电煤买卖合同,有的连质量标准、交货方式、违约责任等要件都残缺不全,简单得不如订货单;有的约定显失公平,使得作为买方的机焦公司,分明是客户反而很是被动;对于价格,根本就没报批过,基本上是采购人员就可以定,结果买入价普遍高于市场主流价;有些商务行为连合同都没有,常常是魏治中写个便条交陆大春签个字便要财务上结账付款。
所有合同档案的保管与存放更是乱七八糟。
尤智能想,买卖合同是商务行为的主要依据,至关重要。于是他亲自动笔,精心制作了《炼焦煤买卖合同》《发电煤买卖合同》和《设备与备品备件买卖合同》文本。国有大型企业梧桐矿务局销售公司在同荣光机焦公司签主焦煤买卖合同时,发现荣光机焦公司的文本比他们沿用了多年的文本还好,主动提出使用荣光机焦公司的文本。后来,征得尤智能同意,梧桐矿务局同其他用户签约,也用上了荣光机焦公司的合同文本。
尤智能强调,采购工作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制度》以及对价格报批流程的相关规定。除此之外,尤智能还对商务数据的统计、使用以及商务合同等文书档案的管理等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
为减少机焦公司经营管理的层次,明确岗位职责,减员增效,尤智能报经集团董事长方奇石批准,对销售、采购、运输的部门设立、岗位设置和人数编制进行了调整,将销售一部改为焦炭销售部,销售二部改为玻璃销售部,采购一部改为煤炭采购部,采购二部改为设备采购部,运输服务部改为物流管理部,并分别设立销售内业员和采购内业员岗位。各部门实行经理负责制。各部门经理和购、销内业员在公司经营副总的领导下工作并对其负责。
一半是丘陵一半是山区的米西,名义上产煤,实际地下储煤量并不多,煤层很薄,一般只有三四十厘米的厚度,有的甚至不足三十厘米,不仅采煤难度大,产量低,成本高,煤质也差,能够用于洗选炼焦煤的顶多占整个煤产量的一半。全区所产炼焦煤,只能满足区内的荣光机焦公司和米钢焦化厂两个焦化企业需求量的三分之一,三分之二的需求量得从区外甚至是省外购进,物流成本大,购买难度也大,不说按科学发展的思路,就是按计划经济的套路,当年政府也没有更多的理由决定在米西建第二个焦化厂。对于资源的配置,区政府对全区范围内的煤矿按地域作了个划分,明确规定哪些煤矿负责供青龙米钢,哪些煤矿负责供荣光机焦,但两个焦化企业为了自身的需要,暗地里都在抢购。
尤智能把采购团队的内部事务理顺后,分别走访了米西范围内的所有洗煤厂。尤智能在走访中了解到,在炼焦煤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卖家除了看重价格外,更看重的是能不能及时拿到货款。价格可以依据市场主流价商定,但货款的支付是机焦公司最大的短板,就是举集团之力也是短板。原米西焦化厂被荣光集团承接,更名为荣光机焦公司以来,年年都是亏损,加上前些年云天、诺贝两个公司的连年亏损,三个工业企业的亏损额,远远大于荣光房地产公司所获取的利润额,加之对工业企业的技改投入,整个集团早已入不敷出,所需资金主要靠银行贷款和以高利息向民间借贷。一旦付款跟不上,供煤商要么要求提高价格,以弥补所谓的付款不及时造成的资金利息损失,要么干脆就不卖给机焦公司而卖给米钢焦化厂,有的甚至卖给了外地的焦化厂。
吴大勇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供煤商。
吴大勇早年是荣光运输公司的一名司机,人长得帅,成天笑嘻嘻的,同一位区领导的女儿搅在一起后,同原配妻子离了婚,再婚后,利用这一优质的人脉资源进入商海。
米西花都镇有生产瓷砖所需要的绿豆泥资源,吴大勇便开始做起了绿豆泥生意。在吴大勇之前,有好几个商家在花都镇做绿豆泥的开采与经销,产品主要卖给专门生产瓷砖的米西东陶公司做原料。吴大勇决意进入绿豆泥市场后,花都镇人民政府专门出了一份红头文件,明确规定花都镇境内的绿豆泥资源全部归吴大勇统一开采和经营。
两年前的一天下午,为东陶公司供应绿豆泥的个体户老板龙大姐的一辆货车,被吴大勇派出的小车一路追踪,在距离东陶厂区一公里处被强行挡了下来,双方人员发生争吵和抓扯,后经派出所出面,制止了事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