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族真的能长生不老?”他从未听过这样的故事。“野人族没有这样的故事,先民都变成土和石头。”
“真正勇士当然不会相信他们自欺欺人的那一套。”
扬起下巴,“那勇士信什么?”他瞪大眼睛。
“好奇了吧。”田老头得意极了,却不吝啬。“臭小子,蝴蝶你见过吧?”
“不说拉到。”他扭头。
“蝴蝶呢,最初就是一个啊附在一片树叶或者是一根树枝上的极其微小的卵,然后变成一条毛虫。之后呢,经过蜕皮,紧接着作茧自缚,把自己包裹住。在茧子里,毛虫就变成水一样的东西,随后重新成型。最后,一只潮湿而鲜艳的蝴蝶就破茧而出了。”
似懂非懂,眉毛纠结成虫,他很努力地琢磨。
还未等他琢磨出什么,田老头已开口说了下去。“其实做野人,做人和做蝴蝶没什么不同。人的一生啊,就是一个破茧成蝶的过程。从出生开始就要尝尽人世间的苦,一路跌跌撞撞,摔倒爬起来,再摔倒再爬起来,无数次后才能站稳。做人不容易啊,还有碰见很多不同的人,为了得到自己所求的东西,实现自己的愿望,还得学会和这些人相处,不能随便乱说话、随便乱花脾气,要时时刻刻懂得克制住自己的情绪,收敛光芒和智慧。就像毛虫变成蝴蝶一样,得熬苦熬,从一个卵熬成一条毛虫,还得继续才熬成。”
似乎听懂了一点。“我数过要四十九天才蜕皮变成蝴蝶。”他朝着田老头晃动四次双手,然后晃动右手,略作犹豫,又扣下了大拇指。“不过,它们好像很痛苦。”
“废话。”田老头敲打着他的脑袋,“你想想啊,你要是在油锅里炸,刀山里蠕动,伸胳膊动腿每一下都要忍受巨大的痛楚,那种痛楚啊,就像这溪水里都是火,泡在里面,那是什么样的生不如死啊。”
不可否认,蝴蝶爬出厚茧的时候,展开的彩翅确实好看。“我知道。刚爬出的时候,蝴蝶还不能飞,要等翅膀干了硬了,才可以。”他扬起脸,骄傲如赢得一场决斗,毕竟这样的机会鲜少。
“废话,不硬起来怎么用。”田老头刚喷了一阵唾沫,即刻对他发出赞许。“臭小子,看不出你心还挺细的。蝴蝶是痛得死去活来的,才能有你看到它们从花草树木中飞过的美丽一瞥。每扇动一下,就将翅膀上的皱褶抚平,旋即翩然飞舞。”
经验老者最大的本事就是能说会道。“你又不是蝴蝶,你怎么知道?”他认为这个问题很重要,立即举例说明。“小白被锋利的石头刮破腿时,我一点都不痛。我不是小白,所以不会痛。”
诧异从经验老者的脸上一闪而过,“刚夸完你,就原形毕露。这叫感同身受,懂不懂?”田老头告诉他,“你腿上要是被刀子割出了一条大血口,你疼不疼?”
不明田老头到底要说什么,他仰着脸等待着。
“那老子的腿上要是也被刀子割出了一条大血口,虽然不是割你的腿,但是你也会知道这种疼,对不对?”
他点点头。
“臭小子,记清楚了,这就叫做‘感同身受’。”
他在努力消化。
“真是孺子可教,臭小子的领悟力比人族的阿猫阿狗强多了,指不定臭小子真是人族在山上下的种。”
阿敢的冷嘲热讽还犹言在耳。“我又不是真蝴蝶,我是我自己的种子,不需要什么东西来下种。”对此,他甚是坚持,“反正我就是给自己的下种的野人,绝对不是人族下的种子。”
“野人和人有什么区别?还不是一个脑袋,双手双脚,一个上口进一个下口拉。”田老头说,“野人只是脑子用得比较少而已,用多了自然和人族一样聪明。这就是勇士智慧的来源。”
“勇士才不是狐狸。”他徒然愤怒,推了经验老者一把。“我是野人,不是人。”
经验老者一把攫住野人的脖子,随即更是使力往水里摁。“你本就是人,奈何偏要野人身。”田老头厉声道明,“野人可不会说人话,没人是自己的种。”
阿敢的声音仿佛躲在风群里嘲笑他,本能反应,挺身而起,双手成爪状。“我本就是野人,才不是人。”他向后挣脱,扯着脖子怒吼。“我就是自己的种。”
笑声化成群风,刮扯他的耳廓,甚疼难忍。“哪个野人说人话?”田老头质问。
“那是他们不稀罕说人话。”他相信若是有人教,阿敢也会说。“只要听过,愿意学,没有野人不会说。人族的话,没什么了不起,又不是天穹够不着。”
“放开我。”他越是反抗,脖子上的力道就越发加重,毕竟暗夜钢军的经验老者也不是滥竽充数才得名。”我要和你决斗!”
“好硬的脖子,野狗都有狗种,野人也有。老子瞧你分明就是人,何必再当野人。”田老头猛然一使劲,攫着他的脖子直接朝水底摁,扑通一声响,他终落水。
“我不稀罕。”穿着一身水衣,他从水里站起来,瞪着第三只眼睛,近乎嚼碎般吐出。“我是野人,才不稀罕当什么人。”
老经验者的表情如岩色冷峻,鹰眼犀利,随即一声长叹,打乱了来风的路径。“下山以后就不是了。”田老头说。“人族有个游戏,叫斗鸡。平日里,一群大老爷们若是没事闲得蛋疼,就会找两只决斗一场,赢得小钱买酒喝。”
“决斗是勇士的......”
“那是野人闲得蛋疼。”话锋倏地一转,田老头歪着下巴扫着他,“你不可能永远当野人!”
双唇如山脊一样倔强。“一直都是,永远都是。”他的话语如同露出的牙齿一般坚硬。“不要以为你还是暗夜钢军,我可不怕老头。”
“老子是你爹!”
“你不是。”
四目决斗,风伫立,溪水窥视,山峦更是窃窃私语。
好一会儿,胜负难分,田老头率先眨眼,打破了僵局。“终有身不由己之时,勇士最厉害的不是拳头,是这里。”随即敲敲野人的脑门。“你要是想打倒对手,就必须知道对手想用多大的力量出哪个拳头?如果你想骗过敌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自己打扮成敌人,要比敌人还像敌人。”
他咬着牙,蹲身从身侧泥泞里撅起一手的泥,往脸上胡乱抹,然后昂首挺胸瞪着田老头。“我是野人,野人的勇士靠这个。”野人之怒再度亮相。
“蝴蝶是和自己拧,拧过自己就有未来。可接下来,我们要决斗的对象不是野人,也不是山里的任何猛兽,而是人和人族的一堆规矩。”说罢,田老头对他挥挥手,“算了,强扭的瓜不甜,你又不是老子亲生的,教了也是浪费口水,你爱什么样就什么样,随便你啦。”
溪水自顾流向前方,田老头指着脚下续说,“就像这野草没人管没人教,一辈子都是野草,年年复发都是野草。你要是真喜欢山上,那就回去吧。如此甚好!老子也乐得一身轻松,好独自逍遥快活。不过要想再碰到老子,指不定就是死后再见。管你那个白爷爷究竟是死了还是活着,又或者像林里的动物,骨头这里一根哪里一根。可怜喏,也没有个家人来收尸咯,可怜喏。听说没人说尸,就会变成孤魂野鬼,地狱去不了,还要受尽其他恶鬼猛鬼的欺负,可怜喏!”
脑子乱糟糟的,一会死,一会没死;一会有骨头,一会没骨头。“白爷爷到底死了没死?”他一直不肯定。
“天知道,老子又不如他眼大。”田老头指着天穹,“一天到晚不干正经事,看着野林发生一堆破事也不管,就知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囫囵度日。走了,老子的肚子可不等人。”声未落,已转身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