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鹃居枝,羽色惨黑
向北而悲,啼血遍野
伶俜寂静,一声裂耳
昼夜不眠,几时罢休?
天穹像个吃了败战的废物,长年累月阴郁成疾,任凭群风在丛山峻岭头上撒野,却只会垂头丧气,妄想静谧。
万花丛中,有只蜜蜂摇着硕大的黑屁股,一个得意失去重心,转眼自杜鹃花瓣上坠落。腹部朝上,生有一条银白色绒毛带,一股歪风已逮住机会,正玩弄它的六只小脚。大屁股在黑色兽皮缝合线的凹凸里挣扎好一会儿,才终于翻身。随即,顺势直钻进一条黑熊皮所制的裤管里,乱窜一阵子,此时还未寻着出路。
泥泞做斑纹的裤腿乃伶俜山野人破左耳所有,此时,他极力控制着鼻子里横冲直撞的两道气焰。若不是风吹骨头发软,野人之怒早已将大屁股拍碎。
黑色睫毛如扇打开,在下眼眶处留下淡淡影子。旋即,眼皮又眯上,只留一道缝隙,他望向腿上的不速之客手心发痒。扬起手掌时,一个熟悉的大屁股硬塞进眸中,皱眉一瞧竟是那悬崖蜂。除了它们,其余蜂族断然不会有这样的大屁股。
“采蜜大盗,你越界了!”破左耳质问,声音从人中下方的唇缝射出。未得回应,他便折起上身,卷起脖子,视线紧锁住它。
哪知悬崖蜂大胆至极,猛然一个扭身,五只眼睛直视他。区别野人、人族,其他动物的眼睛,蜜蜂有一对黑色的大眼睛,犹如人族的半截面罩,颇有酷劲;而另外较小的三只眼睛挤在面罩中间,框出三角形。倏然,一对黑眼与他视线相撞在一起,犹如磁石深渊猛然张嘴,已透过他视线,直吸食魂魄。
须臾间,他只觉浑身失重,轻若叶子飘浮,发丝拂过鼻尖,一阵阵轻痒。
猝不及防地,一群碎风从高崖纵壑间俯冲了下来,坠落在他的背脊上,将刚离体的三魂七魄直径送入蜂眼中。碎石散土在周围起舞,他闻见了高崖上特有的泥土味道,还混着从狼头山方向吹来的花香,夹裹几丝腐烂之息。
踉跄之间稳住身体,立即环顾四周,他认出这是一只工蜂,黑眼远不及雄蜂大,而且是分开的。虽先前有过两次经验,然而雄蜂的眼睛却是连接的,完全区别于现在。传说野人有三魂七魄,不知是哪一魂魄被吸了进来?
蜂眼一动不动,宛如冬日冰封的湖泊寂静且平稳,完全不因不速之客的到来而欣喜或提防。
忽地,视物的感觉消失殆尽,仿佛他便是蜂眼,在半空中将一切尽收眼底,全方面一览无遗。能看见后背的感觉,特别踏实!然而,虽能视之一切,却有些模糊不清。他站在眼中央,一片迷离,唯有数千只小眼通过不同的方向,将远处看个精光。原地伫立,他竟不知如何下脚,更不知如何张望,一时之间还未习惯全视野的模糊。宛如在深夜里醒来,双目需要一段时间才能适应一般。
四周开始轻轻晃动,越来越强烈,晕眩突袭,让他措手不及,来不及应对。
一刹那,他恍然大悟,平日里站着不动时,蜜蜂总是围着他转来转去,不知所谓。恐怕是因为它看不清楚之故,一定是这样。原来,这家伙的一对大黑眼得飞起来才好使。此际,数千条小径早已在四周织成一张蜘蛛网,无数只眼睛密密麻麻织成迷宫,彻底将他困在其间,也将为他指引方向。
这一次,他既不头昏也不脑热,绝不似上回纯粹路过。若说心中毫无畏惧,那在未知处境里所产生的感觉熟悉至极,无法自欺。原来恐惧长在三魂七魄里,而非胸膛下的心眼,这倒是个意外收获。他索性收敛情绪,心无旁骛暂借蜂眼一观。蜜蜂常见,可这样的机遇断不会天天有。
伸手欲摘下一只眼睛,手指头刚刚一碰却穿透眼珠子,窒息呆望,他立即抽手,心口不由一阵痉挛。
眼睁睁看着群风纠缠不休,随后如厚茧子包裹着他,这种透明而浑浊的感觉奇特至极,难以言表。犹如一个水泡置身全视野中,天地间毫无障碍,但愈发模糊。上次太过于惊慌失措,未能好好享受,转眼就魂魄归体,徒留遗憾。
如此合二为一,毕竟破天荒地头一遭,他深深吸了一口气,静心而望,这次绝不能再浪费机会了。
不费吹灰之力就攫住了整个四周,不是某个方向,而是同时隐约可见。大屁股竟有如此能耐,真教人刮目相看。从今而后,他再也不随便轻视这些小家伙了。视线齐刷刷地射出去,不必摇动脖子,就可将上下左右景致的大概模样都尽收眼底。
大屁股骤然摇动身子,视线立即被分化成无数条,扩散开来,流向伶俜各个角落。愈远愈清晰,近身却迷糊,仿佛自己浑身都长满了眼珠子,视线从身子最深处散发出来,漫步到无边无际。难怪蜜蜂从不迷路,不管跑多远采蜜,兜兜转转都知道老巢在何处。
他玩得不亦乐乎!若是能有一双可远视的眼睛镶嵌在他的后脑勺,什么猛兽、猎人,又有何惧?
倏地,黑眼和后头同时传来振动,膝下的胫关节处也传来类似的感觉,明明没有声音,他却清楚地听到风在窃窃私语,皆在嘲笑野人少见多怪。没工夫和群风对骂论理,他心生困惑;全然不知道自己是大屁股,还是大屁股就是自己。刚一重合,又立即分离。他自然是不相信自己的三魂七魄能与蜜蜂重合,果子大小的身子如何能装下一个野人?
或许可以。白爷爷曾言;天地万物皆是一家子,小至蚂蚁都有三魂七魄。很多东西只是混沌不开,不明就里而已。一想到这儿,困惑如瓦松见春多生。他决定暂且抛诸脑后,不浪费此时此刻。
从未检查过蜂蜜居然还有膝,然而他就是该死地知道这一切。莫名其妙,很多信息悄无声息,未经他允许就大摇大摆出现了。就像他了解自己左大腿根内侧长了一条粗黑的腿毛,足有半根手指长般那么自然。花香沁心,分辨无碍,犹如认识了许久,闭眼都能闻出来。一回生二回熟,他知道那是蜜蜂胸腹下吸到的气味,而非他的能耐。
如果他也长一对黑眼睛,那简直蛮横!螃蟹可以横着走,而他想怎么走就走,从此就可勇往直前,全然不必提防身后。野人王菲他莫属!
正梦想自己何等威风,如何成为野人王之际,一个震动,他与蜜蜂的视线在前方的小眼中偶遇。大屁股竟然在盯上了远处那丛最茂盛的杜鹃花,惹眼的黄色和白色在风中摇曳。杜鹃比起脚边的杂草更清晰,花朵的经络犹如他自己的手背上的青筋。它所看见的,即是他所看见的,花的位置、花的颜色以及形状,均毫无保留。果然是采蜜大盗,哪儿花好它门儿清。
第一次坠入蜂眼中,乃是一个平常的深夜时分,他出石洞撒尿,惊动了花朵里的另一只家伙。尽管四周漆黑,无半点星火,然而那家伙却如视白日,一清二楚。那次他并非坠入大黑眼,而是掉入了其中一个单眼,等他爬出眼睛,却又掉入另一个,如此折腾几番,终于确定无疑:一只蜂蜜有三只单眼,独立存在。分别坐落在蜜蜂头部的中央,分布在一对黑眼的中间,形成三角形状。那次的他不及现在冷静,吓得哇哇大叫,惊醒了石洞中酣睡的白爷爷,换来一顿屁股开花,责骂他大惊小怪,撒个尿都能做梦。
他不信这就是梦,更也不信自己能一边撒尿一边做梦,正经酣睡时,从未有梦。至今,他也没机会体验早做梦的滋味,所有的夜晚都是空白的,不知一个梦应该是什么样的?
它单眼的视力虽不及黑眼,然而感光能力极其敏感,善于观看近处,想必是这些家伙能在夜里如常采蜜的缘故。尔后,他又屡次抓蜜蜂观察,企图再一次坠入蜂眼中,好详细感受夜间别致的景色,然而抓来的家伙似乎并不能吸人魂魄。不过,也在偶然中证实了先前猜测,蜂眼确实有夜视之能。一天半夜里解手时,他亲眼所见它们竟在黑暗里筑巢。
野林传说如野草萋萋,旨在说明天地一切皆有生命,万物皆有所有。或许蜜蜂也有勇士,只有勇士才能将野人的魂魄吸入眼睛中。大屁股贪婪极了,死死盯着那处杜鹃花,越看越鲜艳可口,却碍于身子困在缝隙里,无力直扑。
杜鹃花蜜?大屁股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不挑食?伶俜之大,花朵繁多,不是所有蜂蜜都是好东西。比如这黄白二色所出的杜鹃花蜜,就是毒蜜。虽然不足以要人性命,然而一旦入口,嘴里火烧火燎,恶心呕吐,浑身刺痛不说,还会发软无力,眼睛模糊......他直摇头,全身都在拒绝。别说花蜜,就是它们的叶子和花朵,平日里他都是敬而远之。作为采蜜大盗,不可能不识得这黄白真面目。
然而,大屁股好像势在必得!他和大屁股的视线可以和平共处,然而却无法控制彼此。
反正时光太长,他索性就配合,也望向那杜鹃花,一种奇异的冲动即刻扑面而来。他清楚那是大屁股对花的迷恋和贪婪,绝非自己所愿。一阵风贼子从脚底板卷上来,冲撞着裤腿子,顺势也将他的魂魄从蜂眼中震荡而出。
魂魄归体,他立即再朝那丛杜鹃望去,泱泱一大片却再也找不到刚才所望究竟是哪丛。直至双眼发僵变成斗鸡眼,他才宛若梦醒,记忆徒留一片模糊。刚刚,像梦,却不是梦;是梦,又不像梦,真教脑袋肿胀发疼。
回头盯着大屁股,他摸着下巴,吸着牙缝直琢磨;要是能掉进蜂王的眼睛里,感觉一下做王的滋味,指挥千千万万的黑屁股大军四处决斗,那该是何等威风啊。“采蜜大盗,你们大王现在何处?前面领路,快带我前去瞧瞧。要是我玩得高兴,就带领你们一族不断壮大,将你们的敌人杀个屁滚尿流,自此改变你们子子孙孙的命运。”
大屁股充耳不闻,全然无视他的存在,继续摇晃,埋头直往裤腰带里闯,非闯出一条路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