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分为六个军区,分别是南方的山东路统军司、河南路统军司、陕西路统军司,以及北方的东北路招讨司、西北路招讨司、西南路招讨司。管理本地的军队,招讨司还要兼管民族事务。
每个军区路下面有若干行政路,每个行政路有一个总管府,管理本地兵马,其他府、州则有兵马司、都军司和分军司,首领为指挥使和军辖使,负责教练军队,战时则要领兵保护城池,或者与大部队会合征战。
金军的组成
金军区分不严格,大致包括禁军、猛安谋克军队、镇防军、射粮军、牢城军、土兵、弓手、效节军、弓箭手、保甲、埽兵、乣军
禁军分为侍卫亲军、武卫军、拱卫直三部分,侍卫亲军3500人,后来改名从驾军,隶属殿前都点检司;武卫军上万人,隶属兵部;拱卫直数千人。
侍卫亲军分为马军、步军,各设副都指挥使,从四品,下面设猛安(千户)、谋克(百户)和什长、伍长;武卫军隶属兵部,设都指挥使、两名副都指挥使,一名副都,一名判官,若干钤辖;拱卫直下属威捷军,是朝廷经过考核精选的弩手军队。
猛安谋克军队则是征召的猛安谋克户组成的野战军队,前文已经介绍了
镇防军分为永屯军、分番更戍军、驱军等等,永屯军驻守边疆耕垦自食,多见于北方边境,分番更戍军轮番镇守,南北都有,驱军则是由释放的辽人奴隶组成,驻守东北。
镇防军长期位于宋金交战的第一线,大定南征结束时裁撤到了六万人,其中马军一万二千,(而隆兴北伐时期,镇防军达到十七万三千三百多,还不算陕西的几万人),他们最早也归属各地总管府,而金章宗时期开始,镇防军转而隶属各路提刑司(后来改名按察司)
镇防军分为甲军、马军、步军三部分,其中甲军、马军待遇好一些,步军待遇差,据我个人推测,甲军是指戴甲步兵,而马军是戴甲马军,步军则没什么铠甲,理由是马军不可能不戴甲,而从骑兵人数推测,甲军应该不大可能有很多骑兵,主力步军。
射粮军,两宋时俗语“射”即“请”也,射粮军是金朝继承辽朝的军种,每隔五年招募17岁以上,30岁以下的男性组成,射粮军属于募军,根据“自愿”原则,待遇很低,还要在脸上刺字防止逃跑,由各路都总管府、各州兵马司、都军司、军辖司掌握,属于炮灰。
首要任务是充当杂役,金朝全国驿道每五公里设立一个军铺(驿站),军铺铺头一人铺兵三人,养马两匹,而这些铺兵就是军铺所在地界的射粮军充当,税收体系里,税官下属若干人帮助征税,这些人也由射粮军担任;各地官员的随从、各地工程的用工都离不开射粮军。
此外,宋、金国界的射粮军还要承担沿边巡逻的任务(边铺军),严查走私。等到战争爆发,射粮军就要随大军行动,承担杂役、挖掘工事、虚张声势等等。
牢城军,金代各州城墙都有罪犯组成的牢城军,苦力而已
土兵、弓手、效节军,治安力量,金代一县设有县尉,险要处有巡检,城内治安由县尉管,城外治安由巡检管,县尉部下为弓手,巡检部下为土兵。弓手分为马弓手和步弓手,步弓手由本地射粮军充当,马弓手则从猛安谋克户里征召。金章宗设立效节军,要求弓马娴熟,一州三十人,兵马钤辖率领负责治安
弓箭手、保甲,宋代西北有民间弓箭社,作为乡间自保组织,金朝因袭设立蕃汉弓箭手,用以防范西夏、南宋、蒙古;保甲则是因袭王安石变法设立,五家为邻,五邻为保,平时负责治安,战时作为民兵,捉拿落单敌军请赏。
埽兵,治河的劳工,后期用于作战
乣军,是不是不认识这个字?一般的字典里面也找不到。蒙古人称之为竹因歹,所以说专家推测,这个字应该念竹、求或琼。这些人是金朝北方边境的游牧民族,包括契丹汪古乃蛮党项等人组成的。加上其他臣服于金朝部落组成的飐军,这两群人构成了金军中的少数民族部队,这两支部队在金朝中期成为了金军的主力,在开禧北伐-泰和南征作为先锋突破宋军防线。只是这些人的忠诚度很成问题,蒙古崛起之后,他们纷纷背叛金朝转而投奔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