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二连三的陌生词让拉克夏有些头晕,和鸢见她又露出疑惑的表情,忍不住笑了一下,然后比划着对她解释说。
“就是你们来这里之后,少爷让你们按手印的那个东西。有了那个东西,你们就是文家的人。如果哪天,少爷当着很多人的面把那个东西烧了,你们就不是文家的人了。”
拉克夏记得按手印的事情,当时原萍萍向她们解释过,说只要按下手印,文枢就会管她们吃住,还会给她们钱花,不过在这之后,她们就要遵守文枢的命令,而且绝对不能逃跑。
其实就算原萍萍不这样叮嘱她们,她们也不会逃跑。这里离她们原来的部落有十万八千里远,她们根本回不去。对于拉赫特女人来说,她们只有在自己的部落才能享受到各种应有的权利。如果去投奔别的部落,十有八九会沦为生育机器,下场极其凄惨。
再者说,她们对这里的地形完全不熟,且这片地区是由夏人掌控的,她们能逃到哪儿去呢?就算文枢真把她们当成奴隶对待,她们也只能默默忍受。
想到这里,拉克夏忍不住翘起了嘴角。
莫甘大首领是把那些女人当成战利品送给他的,他可以随意处置,却没把她们当成奴隶对待,还给她们这么好的待遇,甚至给她们自由——这么说的话,他还真是个好人呢!而且比莫甘大首领好多了!
嘻嘻!我就知道,我看上的男人不会错!
三人正聊着呢,梅玉儿一脸疲惫的出现在了走廊里。原萍萍跟在她身边,伸着脖子四处看,明显是在找空窗台。和鸢看见梅玉儿,立刻热情的抬手打招呼,叫她们来这边吃,于是二人就端着饭菜过去了。
和鸢见梅玉儿一副困倦难受的样子,关心的问她说。
“玉儿姐,昨晚喝多了吧?”
“没。”梅玉儿苦笑着摇了摇头,“酒确实喝了不少,但没多,只是被小姐拽着聊了大半宿。灯油都烧完了,小姐还精神着。不过我也不算亏,难得开了个眼界。”
“开眼界?”原萍萍露出疑惑的表情,“什么眼界啊?”
“小姐给我看了个法器,说是少爷送她的。”
梅玉儿将碗碟都放在窗台上,用手向众人比划起来。
“大概是这么个形状,像个杵子,全是黑色。一头看着是玻璃,摸起来又不像玻璃,身子也不知道是什么做的,摸着结实,拿着飘轻——”
“呃——玉儿姐,你先等等。”和鸢一脸尴尬的打断了梅玉儿的话,“那个……你能先讲一下,啥是法器吗?”
沙口镇这穷乡僻壤的地方,别说是法器了,连修真者都不常见。从建村开始,到立镇,再到现在,总共就出了陈代凌这么一个修真者,灵根资质还不咋地。路过这里的修真者也是屈指可数,绝大多数人都是只听过“修真者”这三个字,从来没见过真人。
连修真者都没见过,不知道法器为何物也是正常的。梅玉儿耐心的给众人解释了一下法器的事情,然后才继续说道。
“小姐说,这法器叫‘光筒’,是照明用的,而且普通人也能用,价值高着呢。如果是放在上京,卖个两三百万都不成问题。我昨晚见了那光筒的光,真是又白又亮,又像柱子一样笔直,照的还远。
不像油灯和蜡烛,只亮那么一小团。就算是有玻璃罩子的煤油灯,也没有光筒来的亮,照的远。最神奇的是,这光筒亮起来时不见火,也不见热。小姐当着我的面用手去摸发光的地方,结果一点事也没有。我也伸手摸了,果真是不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