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533章 法学界震动(1 / 2)香菇拌豆角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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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半个月的时间,经过省里有意的宣传,无虞县的这场官司引起了整个汉东甚至周边几个省的广泛关注。

不少法学学者、政法干部、报社记者,还有抱着学习心态的各地体制内人员,纷纷朝着汉东省中院赶来。

所以来观看法院庭审的人也是指数级的增长。

开庭当天上午八点半,审判大厅内外早已被挤得水泄不通。

过道、边角空地全部站满持证观摩人员,密密麻麻、水泄不通。

后续赶来的学者、干部、记者根本挤不进大门,人数越聚越多,足足上千人滞留场外。

负责这场审判的中院院长满头冷汗,紧急向上级汇报情况,场面彻底超出了预估范围。

江辰得到中院院长的紧急请示,干脆大手一挥,直接来了一个露天审判。

短短二十分钟,中院大院正中迅速搭建起临时审判高台。

上午九点整。

审判长正式开始了审理:“本案案公开开庭审理!全体肃静!”

“原告方,陈述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祁同伟整理了下措辞开口道:“审判长、审判员。”

“我方当事人在建房之初,严格遵循农村建房的全部流程规范,主动提交建房申请,经属地生产大队审核盖章,足额缴纳了七百零八元的地价款,票据完整、流程合规。”

“我方当事人完全履行了彼时基层建房的全部审批义务,无任何私自违建、违规占地的主观过错。”

“其次,原告房屋所在的堤坝聚居着近两百户人家,从未被任何一级政府认定为违章建筑。”

“更重要的是,案涉房屋建成后,已在无虞县房管处完成全套产权登记、备案,政府也认可房屋合法。”

“现在又单方推翻定论、强行拆房,本质是行政反复、自我失信,严重损害了普通民众对政府公权的合理信赖。”

“被告为了防汛工作,在未妥善安置我方当事人的情况下,直接以暴力方式摧毁公民合法住房,致使我方当事人全家老小无家可归。”

“据此,我方正式诉求:确认无虞县人民政府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判令被告全额赔偿当事人全部经济损失,依法追责本次违规执法的相关责任人。”

审判长目光落向被告席,沉声开口:“被告方,进行答辩质证。”

周卫国整理了一下措辞开口道:“审判长、审判员,我方不认可原告诉求,本次拆除行为系合法合规的正当行政履职,无任何违法过错。”

“第一,原告房屋选址特殊。该房屋并非普通宅基地建房,而是直接修建在海堤闸坝防洪核心设施之上。”

“堤坝闸坝为公共水利设施,严禁私人侵占建房,这是省市明文规定、长期执行的铁律。”

“第二,原告建房审批手续严重不全、效力无效。”

“堤坝区域建房,除村镇初审外,必须经县级水利主管部门专项审批、备案、许可。”

“原告仅有早年大队盖章、镇级收费记录,从未取得县水利局合法批文。”

“镇城建办早年越权审批,属于无效行政行为,不能作为房屋合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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