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愿来世,我能投胎做个富二代吧!”
苟栋闭上了眼睛,裤带打成了死结,双脚往上一跳,脖子被套进裤带内,随后就是疯狂的抖动,双手胡乱向前抓去。
“嘿!好死不如赖活着,我凭什么要死?我本来就是个地痞,害怕别人侮辱我不成?再说了,她虽然对我好,可不是我真正的亲娘啊,我是穿越过来的人,没有人理解我的志向是正常的,我不能死。”
苟栋脸被憋的通红,脖子带来的那种致命疼痛,让他迅速的转过了弯,不要脸的精神再度占领了绝望的高地。
“哈!哈!哈!哈!没想到上吊自杀这么难受啊,半天死不了,我这样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丢尽了男人的尊严,不行,我还是要自杀,不过要换个死法!”
苟栋赶紧下了床,提溜着裤子,走到伙房,透过那微弱的月光,环视四周,看到那把在月光下闪闪发光的老菜刀。
“我活着不知所谓,难道连死的勇气都没有么?哼!既然上吊那么难受,刀子可就不一样,脖子上一抹,眨眼之间就拜拜了您了!”
苟栋下定决心,钢牙紧咬,青筋暴起,双眼血红,拿起菜刀架在脖子上。
“老子要是连自杀的勇气都没有的话,我自己都瞧不起我自己了!走你!”
苟栋将全身力气聚集于握紧菜刀的右手。
一刀寒光闪过,月色更加凄凉,黑暗之中发出一声惨叫。
“哎哟,这份疼哦!”
苟栋不但怕疼,更是怕死,没想到刀刃在碰到脖子的一刻,那种撕开他皮肤的刺痛感迅速游遍全身,苟栋本能的将右手弹开,捂着脖子怪叫。
“苟栋,你真的连死的勇气都没有么?恩?老天啊!难道这世界上就没有不让人痛苦就愉快死去的办法么?”
苟栋气愤地自言自语起来,随即嘴角狡黠的一笑。
“你说对了,还真没有!”
苟栋提着菜刀回到房间,将油灯点着,对着半面破铜镜,看着镜子里面的自己,第一次勇于面对真实内心的自己,用菜刀指着自己的镜像,就是一阵慷慨激昂。
“苟栋,我告诉你,不是我没有自杀的勇气,是实在……实在是苟爷我怕疼啊,都怪你们这个地方,连个好点自杀的方式都没有。
今天苟爷看着铜镜面对自己,对着老天发下毒誓:如果我苟栋日后不思进取,一事无成,混吃等死,那就………让我打一辈子光棍。
但是苟栋你听着,我其实叫柳子敬,我对着你的身体再发一誓: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我一定要闯出一番事业,娶上一堆老婆,儿孙满堂,大富大贵,你们汉朝人不是瞧不起我么?你有你命,我有我命,今日河东,明日河西,君可欺,不可辱,世间浑浑噩噩俗世人,狗眼看人糊涂无能辈,待我一朝朝天阙,他日跪我膝下万人臣。
今日受到的屈辱,我他日一定三倍奉还!断指为证!啊!”
苟栋既然没有自杀的勇气,险些自己都瞧不起自己,为鞭策自己,只有如此,菜刀落处,苟栋瞪大了眼睛看着自己断去的手指……指甲。
“说的也是,半个月没剪指甲了,索性都给它剁了,嘿嘿!”
苟栋再猛地剁九下,两个月没剪过的十根手指的指甲全部斩落,随即将菜刀放回伙房,回到自己屋子里睡觉去了。
如此一来,苟栋在日后的日子中,虽然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依旧是那个不要脸的地痞,但对母亲孝顺多了,有什么粗活累活都抢着干,母亲也欣慰不少,这件娶妻不成反被侮辱的事情多多少少对苟栋产生了影响,即便是三分热度。
喝酒乃是苟栋的一大乐事,这不闲来无事今儿又来到了醉仙居。
醉仙居,陇县最大的酒肆,平时里只有当地的富户和世族之家才会来此喝酒,聊上一聊,对于外面的世界,聊天也就成了唯一了解外界的手段和方式。
店中小二正在招呼客人,老掌柜低头算账,突然,酒肆门口飘来一阵贱气,贱气弥天,老掌柜立时察觉到这一股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味道,身体不住颤抖,怒气也油然而生,将手中账本一合,算盘一收,给小二使出一个眼色,小二立刻会意,可小二极不情愿,来者可是本地有名的地痞——苟栋。
苟栋虽然没多少钱,可自有没钱的活法,不要脸的赊账和吃霸王餐便是他的拿手好戏。
这不,苟栋今天又来酒肆醉仙居吃酒,还没进门,就看到店小二出门轰人。
“苟爷,您吉祥,今天怎么路过我们醉仙居啊?”
店小二嘴上笑嘻嘻,心里早已问候了苟栋全家一百遍了,伸手搂住苟栋,样子像是几年的老兄弟,实则不让他进去,扫了里面食客的雅兴。
“你大爷的,这看门狗又来挡我!看我不好好教训他一番!”
苟栋跟着大笑,骤然变了脸色,拉下脸来,怒斥道:“老三,你个拦路狗,敢挡本大侠的路,赶紧滚开,要不然本大侠就让你尝尝我新创的苟爷剑法!”
”苟爷,不是我拦您的路,你这欠了酒钱…………“
店小二摸了摸手,示意苟爷还了赊的酒钱就能让他进去。
啪!
苟栋对着店小二的脸上是一个大耳瓜子,竖眉道:“你这不开眼的东西,我说今天出门看黄历说苟爷今天要命犯小人,没想到遇到你这么个东西!赶紧滚!”
店小二哪里肯吃着亏,将袖子一撸,就要跟苟栋厮打。
哗!
苟栋不慌不忙将腰中佩剑拔出一半,将头一歪,耀武扬威道:“你怕是没见过苟爷的剑吧?”
“老掌柜,狗东西不但不还钱反而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