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将近一年多的努力运作,埃德蒙通过两次起义以及大量招募和购买的方式,总共使领地内的平民增加了四十三万,农奴增加了九十六万,使得领地内的人口,也暴涨到了两百一十七万。
想要养活这么多的人口,原先二十万邦尼尔的土地,就已经不够用了。
好在热衷于从事农业生产的夏尔,尽管每天夜晚在卢安娜女公爵的肚皮上劳作之外,还不忘下地干农活这个爱好。
在夏尔的提前规划下,埃德蒙封地内的农田,整整增加了一倍,达到了惊人了四十万邦尼尔。
除此之外,埃德蒙还弄来了总共十二万匹挽马、牛、绵羊以及鸡鸭等家禽家畜,可以提高耕种的效率。
十四世纪中后期的欧洲,并不像同时期的天朝那样,使用耕牛参与农业劳动,他们更习惯用使用挽马。
事实上,牛跟马并没有绝对意义上的谁优谁劣,因为牛的力气很大,但牛车拉车的速度很慢,马的力量较小,可拉车的速度较快。
产出的大麦和小麦等作物,需要运送到水车或者风车磨坊那儿进行脱离加工,然后再转运到粮仓里面,考虑到做完整个完整的过程,需要跑上很远的路,所以欧洲中世纪的马耕也就有存在的道理。
毕竟,当时的生产力相对比较低下,不可能牛马兼得,只能舍弃其中一种。
埃德蒙对于牛耕还是马耕,倒没有过分纠结,一定要比出个胜负关系才行。
三国时期的曹某人曾经说过,黑猫白猫,能抓到耗子便是好猫。埃德蒙拿来修改一下,就成了马耕牛耕,能多产粮食就是王道。
想要耕种好增加的二十万邦尼尔土地,可不是个容易的事情,而且埃德蒙还对耕种提高了要求,开始向精耕细作上面努力,就愈发的不容易起来。
以目前每邦尼尔农田产出2200磅大麦,两年种植三季大麦来计算,每年大约可以收获6.6亿磅大麦。
如果想要吃到口感跟细密的面包,提高一下生活质量,该种产量更低,对土壤和耕种技术更高的小麦,那么每邦尼尔的产出,则会骤降到1800磅。
考虑再三,埃德蒙还是在冬麦的种植窗口前,选择了在封地内的粮食田中,种植相对更好养活的大麦。要知道,现在对于埃德蒙来说,不让领地内的人饿肚子,仍然是第一要务。
有了在洛什镇的开荒经验,夏尔带领着新来的农奴,直接在卢瓦尔河的沿岸,使用炼铁厂生产的优质农具,开始开垦农田,并开挖了灌溉的水渠、腐熟农家肥的池塘,建造了简易高效的木质水车,可以为农田提供足够的肥料和水。
除此之外,他还在埃德蒙的授意下,选择了一万邦尼尔的肥沃田地,准备种植大量的甜菜,从而为制造白砂糖准备丰厚的原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