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多乐器,很难找到所有人都精通的,还恰好凑在一起表演。
提前录伴奏也是必然的事!
方桦这种多面手,这个时候就派上用场了。
虽然稍微丰满了点,也是个灵活且有才的女胖子,为人还还算好相处,忙里忙外,做了不少事。
录伴奏带就是麻烦了点,难度一般,难度最高的部分,是金尚负责的电吉他独奏。
这次花的时间有点长,直到盒饭被送过来,才发现到了饭点了。
忙碌了一下午后,有点劳累的诸人,吃过晚饭后,又歇了一会,才重新开始工作。
顺了顺气息,活动了一下身体,感觉身体微微发热,浑身舒畅后,热身完毕的金尚,就准备完成最后的演唱录音了。
梅逢春奇怪地看着金尚问道:
“你好像很自信的样子,这首歌,明明很难,专业歌手都难以拿捏到位。”
“这就是创作者的优势……”
金尚十分有把握地回应道,
“因为我知道它最后是什么样的,该如何完美演绎才能显示出它的魅力。能力不达标就罢了,只要有做到的可能性,就一定会成功。”
“原创者的从容么!”
梅逢春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确实,词曲作者才是最懂作品的人,如果由他自己来唱,肯定不会差太远。
果然,不到半个小时,经过三四次小小的调整后,骆洋就作出了过关的决定。
几人围坐着,听了一遍金尚唱出来的结果。
和自己瞎捣鼓,自娱自乐的版本不同,专业录音棚的效果,感觉就是不一样。
“小金,很懂得藏拙啊!稍显稚嫩的虚浮之感完全去掉了,那股充满爆发力的高亢音,保留得很完整,而且……”
戴义琴仔细揣摩了一下后,赞许地点点头,
“尾音处理很棒,浑然天成的颤音,让韵味更有层次感。没经过专门的训练,做到这一步,真不容易。应该是有人教过吧,否则,自己瞎练习,不会有这种水平。”
“颤音?这不是甩手唱法吗?”
“甩手……唱法?”
“需要的时候,让女朋友握住我的手,狠狠甩几下,就成了……”
说着的金尚,做了个用力握手,上下摆动的模样,说话的声音,也不自觉地受到了影响,
“你看,是不是很简单?多体会几次,习惯就好……”
“还有这种玩法?”
梅逢春没好气地揶揄道,
“那些德高望重的歌唱家登台表演的时候,旁边总不能还带着个帮忙甩手的吧?”
“开个玩笑,别当真!”
就在梅逢春快要抓狂的时候,金尚笑着摆摆手,
“技巧方面,除了极难且需要天分的部分,其它都可以用努力掌握的,都不算什么。我其实比较好奇,自己的高音唱法能坚持多久,日常功课不到位,状态保持不好,随着年岁渐长,我这种……可能过几年连自己早期手到擒来的,都唱不出来了。”
确实,十八九岁的年纪,还有一定的成长空间,过几年,自然嗓音明显会变得低沉许多,不能坚持职业歌手的生活习惯,保护好嗓子,金尚以后能不能保持现在特有的唱腔,都是个大问题。
“所以,你准备怎么办?总不能让别人觉得你越唱水平越差吧?”
面对梅逢春的疑问,金尚神秘一笑,早有所料地答道:
“你知道为什么只有挑食的孩子,没有挑食的大人么?”
“因为大人不买自己不爱吃的……”
“对咯!我只唱自己能掌握的,如果没有,就自己创作,你看,这样一来,别人就不容易发现我的唱功有可能下降了,只会说过度商业化,恰烂钱,是不是很完美?”
当然,是不是真的会随着成长嗓音变得不如现在,其实还是个未知数,万一变得更受欢迎也说不定。
“唱作人的从容!”
梅逢春嘟囔了几句,后不再纠结这个问题。
在不擅长的领域和金尚较量,目前还没这个实力,就不要瞎咧咧,自取其辱了。
接下来,大家又忙碌着,录制了几曲伴奏,过场电音,然后让梅逢春试了试准备让她在演唱会第一天登台献唱的歌曲《第一天。
这是新组建的小马扎乐队,第一次公开亮相。
一开始,金尚和梅逢春也试着能不能以合唱方式出场,结果,试了一下后,发现有点不对。
金尚的嗓音太有压迫感了,合唱的时候,都不怎么听得清梅逢春的声音了。
各自独唱的时候,对比也太过强烈,至少在《第一天这首歌里,如果金尚不改变一下唱歌的方式,和梅逢春是配合不起来的。
“音色流氓!”
调整了几次,都找不到到合适的契合点,梅逢春有些无奈地抱怨了几句,
“以后谁会跟你一起登台唱歌啊,太会抢存在感了。”
“总不能让我捏着鼻子唱歌吧?况且,你也不差,只是碰到更加厉害的我,显示不出来罢了。”
金尚不甘示弱地反驳道,
“用真音唱,你也很霸道,辨识度很好,对歌手来说,这是优点。”
要是歌迷听到一首熟悉的歌曲,都认不出演唱者是谁,那就太失败了。
“那你就不能降一降嗓门,配合一下?我就不信了,有人高音唱不上去,还有人低音下不来?”
“还真有!”
“但你肯定不是,就是不想给我打下手吧?你唱《送别的时候,就没起那么高,怎么唱《第一天就不肯‘屈尊降贵’了?是不是没有你发挥的空间,就不想瞎折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