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当事人,柯蒂斯先生是无罪的。”
哈文保持着审前听证会的旺盛斗志,不等本斯通坐下,就已经走到陪审席秦开始陈述。
布鲁克林一直很好奇,是什么让哈文突然斗志昂扬的?难道自己真的看走眼了?
哈文不知道法官在想什么,他保持着自己的节奏,双臂挥舞着,富有激情地对本斯通的指控进行一一反驳。
“我当事人只是哈恩众多粉丝中的一员。”
“宪法第一修正案赋予了我当事人信仰自由的权利。”【注1】
“我当事人对哈恩,就像歌迷喜欢泰勒,影迷喜欢马龙白兰度一样,这什么都说明不了。”
“按照检方的推论,群联邦有上万名哈恩的粉丝,警方应该立刻将这上万人全部逮捕。因为暗中检方的推论,他们都是潜在的杀人凶手。”
布鲁克林忍不住摇了摇头。
他没看走眼,哈文还是那个哈文。
就算他的陈述再富有激情,声音再富有感染力,内容出问题,一切都是白扯。
本斯通花费大量篇幅讲述柯蒂斯与哈恩的联系,描述柯蒂斯对哈恩的崇拜,目的是为了推定他有罪吗?
并不是。
他的目的是为了加深陪审团的印象,让陪审团忽略个体差异,下意识地将对柯蒂斯的印象替换成哈恩。
柯蒂斯是新秀,哈恩可是成名已久。
大家对哈恩的印象是什么?
冷血,残酷,狡猾,奸诈,杀人不眨眼,恶魔,心理变态,x功能障碍……
这些标签或许并不能准确描述哈恩,但没关系,经过媒体反复长久的渲染,提到哈恩,大众的印象就是这些。
本斯通大费周章的描述哈恩与柯蒂斯,就是为了在陪审员心中将柯蒂斯与哈恩画等号。
一旦陪审团有这种印象,检方将占据巨大优势。
“此外,警方并不能提供我当事人出没现场的证据,他们只是凭借对我当事人审讯的结果做出判断。”
哈文并不知道在布鲁克林眼中,他的开场陈述已经输了,他依旧在做着陈述。
“而警方的审讯是未在律师陪同下进行的,我有理由怀疑审讯的公正性。”
“至于我当事人对案发现场的描述,很可能来自于粉丝团体。”
“反对!猜测性推论,而非事实。”
本斯通慢条斯理地举手反对。
“反对有效!”
布鲁克林挑着眉敲响法槌。
“请注意你的发言,哈文律师。”
在布鲁克林看来,哈文的发言可以说是一团糟。
如果前半部分还只是逊色本斯通一筹,后半部分就是自找麻烦。
不是谁都有底气像当初布鲁克林的发言那样,质疑警方的程序公正性的。
就算是布鲁克林,当初也是基于事实浅尝辄止,主动给纽约警方台阶下。
哈文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推论警方审讯程序不公正,很容易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全联邦的律师都不会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做这种推论,更不会基于猜测这样发言。
也许他看过布鲁克林的庭审发言,想要讨好布鲁克林,进而采取相似的言论,但这是非常不理智的行为。
哈文一愣,慷慨激昂的发言戛然而止,他攥了攥拳头,反复做了好几個深呼吸,才继续开口。
“在庭审开始前,我当事人做了精神测试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显示,他属于表演型人格,渴望获得关注。我当事人的审讯记录更应该被看做渴望获得关注而故意博眼球的发言,而非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