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现代人,自然清楚人在用脑时需要适量补充糖分,陆宇昨天去厨房看过哪有什么糖。
陆玉凤摇摇头劝道:“夫君不必担心,今日我先去看看尸体,也许能有些收获。”
说是劝慰陆宇,话说到半截,陆玉凤自己的语气都有些发虚。
就连陆长风都没有头绪的案子,她不靠运气又能靠什么?
“我能一起去看看吗?”陆宇抓过毛巾在脸上胡乱擦洗一下,草草了事。
有了实验室,陆宇的底气自然也就足了许多。
最大的麻烦就是没有理由去案发现场,要是无法取证,就算实验室再如何神奇,也不会自己破案。
昨天陆宇可是已经把牛吹出去了,不管自己岳父怎么想,但为了这个家还有系统提示,陆宇怎么也要去棺材铺走一遭。
陆玉凤皱着纤细好看的眉头,有些犯难。
捕快办案肯定不该带上与案情无关之人,若是平时小偷小摸的案子倒是能带上陆宇,也不会有人为难她们。
眼下这无头案干系重大,不知多少人盯着,别说带陆宇过去,就是出半点差错都有可能连累陆家满门。
陆玉凤思前想后,摇头拒绝,“夫君我知道你的心思,只是此案关系重大,带你去怕是会惹人非议。”
她怕陆宇在外被人揪住入赘的事说三道四,再变回那副昏昏沉沉的模样。
“你就不怕我躺在床上继续等死?”陆宇眼里闪过一丝暖意,自然知道自己娘子担心什么。
只是,他现在可不是原来的陆宇,这点心里素质还是有的。
陆玉凤张张丰润的红唇,又想到以前的陆宇,无奈妥协,“好吧,只此一次,你跟我同去。”
陆宇骨子里是个倔脾气,要不然也不会因为没考中在家里躺那么久,眼下见他似乎真的了却心结,陆玉凤这才勉强答应。
出去走走总好过在家憋闷着,就当是带夫君出去开开眼界。
陆宇倒是没想这么多,心里多了些许火热,他第一次有点喜欢这个时代了。
没那么多规矩和讲究也挺好,至少不会因为这事去不了破案现场。
二人一前一后推门出去,有陆玉凤这身行头,街上自然没人敢挡她的道,不多时就到了抹布胡同。
此时抹布胡同前传来一阵阵衙役的叫喊声,是在驱赶这些来看热闹的百姓。
“陆捕快!”一个衙役赶走几个小孩,把陆玉凤让了进去,看到跟着的陆宇脸色古怪。
何大壮就是被这么个废物一般的赘婿给伤了子孙根?
昨日的事在县衙中传开了,本来不少人就觉得何大壮是借故不接这无头案,现在一看陆宇光是走了几步就满头大汗的虚弱模样,心中愈发肯定。
要是被这种软蛋打伤,何大壮还当什么捕快?
陆玉凤剜了一眼那衙役,冷着脸道:“嗯,闲杂人等全都赶走,本捕快办案不喜吵闹。”
说罢,陆玉凤便带上陆宇走进棺材铺。
在后面的衙役心中虽然不忿,却碍于陆长风的脸面不好说什么,盯着陆宇的背影啐了一口。
“呸!吃软饭的软蛋,把你祖上的脸面都丢干净了,六天一到,看你陆家怎么办!”
陆宇脚下一顿,自然是听到了这话,只是他没有还口。
六天?
有实验室在,破这种案子三天都嫌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