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个追求安逸的人,你的人生里追求没有太多梦想,更多的是现实,如果不是当兵能学到东西,你会一直在老家种田。你的人生缺乏激情。我宠于戈,是。我宠他是因为我和他是一种人,都是可以为了梦想付出一切的人。我在他身上看到了曾经的我。”
刘光烈把裤子拉起来,漏出了满是手术痕迹的一段。
“要不是这条腿,老子现在还是兵王!现在老子虽然是军士长,也算是兵王,可上不了战场!他于戈是个好兵苗子,可惜到了我这里。我只是领着他找到条路继续走下去。”
“你是我半个徒弟,我的手艺,哪一样没教你,你踏实,求的就是个安生一辈子。我给你了安生一辈子的手段。于戈算是我另一半,在他身上我看到了的激情。我希望他激昂澎湃的活下去,而不是泯灭余人。所以我给了他梦,给了他激情。”
李牧一脸苦涩,“你都知道?”
刘光烈点点头“人这一辈子,最舒服的活法就是跟着自己的性格走,别勉强自己。活的好不好和活的开不开心是两回事。总有些舍、得。都是住在一起的,朝夕相处的,你怎么花钱过日子能不知道?除了留点牙膏洗衣粉日杂钱,一分不拉的给家里邮回去,据我所知你还没有女朋友。不是兄弟姐妹就是父母。够吗?”
“够!”李牧有点不好意思。
“凭你的手艺,回家开个小店够安逸的过日子了,到年限就走?”
“恩,还有两年。”
两人没有继续说话,刘光烈收拾这地瓜,李牧沉默着。
“回去吧!”刘光烈说。
“有点小事,碰到团里政委了,正对这些一年兵摸底哪,那些技战术过硬,体能好的,有心转志愿兵的。咱这儿于戈......”
“我知道了,等他走出来,我会跟他谈的。我也不知道能不能留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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