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阳光铺洒大地,微风吹拂竹林,金灿灿的竹叶发出莎莎声。
一只信鸽振翅飞进林家,盘旋一遭落到鸽笼前。
惬意的点着头,啄起一粒粒白米粒。
不一会,林振南拿着一张纸条前来拜访。
“余沧海到了吉安府,已经离开福州了!”林振南言语轻松了许多,多日的阴霾一扫而空。他开门见山的说道。
“跑的挺快!”沈剑接过信纸,扫视几眼手中蹭的冒出一团火将信烧成灰烬。
自己刚修练出十几年的内力,正想找到比试比试,这老小子招呼都不打,自己倒是先跑了。
想来是余沧海怕了他,只能暂时退走。
林振南看着地上的灰烬,两眼一缩。
“这次多亏了沈大侠慷慨出手,林某自当遵守承诺,将福威镖局五成赠于沈大侠!”
“好说,好说!”听到任务报酬,沈剑立即眉开眼笑。
“老林你这么客气,我也不好拒绝,咱们今天就把这事办了,明天我也走了!”
林振南办事还是比较利索的,立即起草一份协议,签上大名按上手印。
沈剑扭头看向岳灵珊:“你来写!”
“我?”岳灵珊不确信的指着自己的鼻子。
“当然,就写你的名字!”沈剑肯定的说。
“可是……”
岳灵珊犹豫不肯上前,写上自己的名字,林家一半的产业可就到了她身上。
“赶紧写,这是卖身契,”沈剑一板脸,看着岳灵珊签上名字,按了手印,他邪邪笑道:“你都是我的,写谁的名字都没关系!”
“下流!”
岳灵珊一张小脸立即涨红,低着头两手攥着衣角扭动,心底却是甜蜜蜜。
从福州去衡阳城,需要七八天的时间。
没办法,古代交通太不发达了,交通靠走,通话靠吼。
他们骑着马还算快的了。
不过离着刘正风金盆洗手的时间还有十多天的时间,路上倒是不用太着急。
沈剑加上岳灵珊和大侄子林平之。
三人都有武功傍身,都是江湖好儿女,骑马颠簸不算什么。
如今沈剑体内已有近四十年内力,临行前他又开炉炼制了一次丹药。
这次是自己服用,沈剑直接加大药量,修炼起来堪比坐火箭。
内力全部用药物堆起来,就算是沈剑,也感觉内力发虚,只好停用一段时间,趁着路上也好打磨内力
林平之在沈剑的帮助下,服下丹药,体内有了几年内力修为。
这让他高兴的好几天没睡好觉,心下感慨,原来练功是这么简单。
对沈剑更加恭敬,鞍前马后的侍候,生怕自己做的不好,惹的师父不高兴。
路上欣赏着风景,八日终于来到衡阳城。
衡阳城是衡山下最大的城市,虽是比不得福州城,却也极为热闹。
尤其是江湖大佬衡山派二把手金盆洗手,此时衡阳城中齐聚了上千持枪带刀的江湖汉子。
这让衡阳知府大为头疼,加派人手巡逻。
“师父,咱们是直接去刘三爷府上么?”
初次参加这么大阵仗的江湖活动,林平之兴奋的有些过头。
两眼不停的在这些江湖豪客身上扫视,大有跃跃欲试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