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十一章 力量变化(2 / 2)我永远喜欢巨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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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身一跃,最后两米距离在一次跳远中被拉近为零。

身体落到野驴身上,顾不上它的挣扎跳动,双手举起,握成拳头将大拇指伸得笔直,对着野驴的耳孔神经最为细密的地方用力刺下!

连惨叫都无法发出,三百多公斤的野驴瞬间毙命。

将手指从野驴耳中慢慢拔出,上面沾着的是灼热粘稠的血迹,食欲大开的血腥味弥漫开来。

舔了舔手上的鲜血,杨文若觉得味道还不错。

他在扑到它身上的时候就已经发现,这只野驴不仅速度快,而且皮糙肉厚,想要瞬杀才选择了这个方法。

如果这一击没有杀掉它或是重伤,恐怕就要追上一段时间。

现在,该是享受战利品的时候了。

这只野驴实力不强,但也算不差,李光那样不会多少技巧的,五六个一起上都不一定能够制服,绝对是身上带有异能的动物。

顺着脑袋上开的洞,剥掉皮,撕下一块肉,塞进嘴里。

肌肉太多有些塞牙。

这是杨文若吃第一口的口感。

野驴的身上基本找不到肥肉,全部都是发达的腱子肉,一条丝一条丝的,咬起来倒是蛮有嚼劲。

埋头在野驴的尸体上大快朵颐,鲜血的味道渐渐传开。

城外的动物比起城内更加聪明敏锐。

不少被血腥味引来的细小影子都在不远处的草丛中来回踱步,等着杨文若离开,它们就能上去分一杯羹。

不少小动物都是靠这样去捡残羹剩饭活下来的。

独居动物不可能一次性将猎物吃完,也不可能一直守在旁边,等到杨文若离开后,这只野驴剩下的尸体就是它们的。

但杨文若因为体会过饿肚子的感觉,从来没有剩过饭。

三百多公斤的野驴,骨头太硬啃起来麻烦不吃,内脏基本上都带点馅料不吃,皮又臭又难咬不吃,剩下的肉全部近了他的肚子。

最后捧着唯一能吃的内脏——足有他脑袋大的驴心,一口一口的结束这顿午饭。

身体的能力被运转到了最快,血液顺着加速跳动的心脏开始流向四肢百骸,如同世界上最好的兴奋剂,在新生血液冲上大脑的那一刻,杨文若的眼中“轰”得一声发生了变化。

他已经确定了,自己的能力不仅仅是自愈,而且能够根据食用肉类的强度来增强身体的力量,那天在水中的海鱼只是一些初步拥有了能力的动物,和今天这只在野外蹦跶了好几年的野驴根本无法相比!

所以身体比起那天食用海鱼更加明显,肌肉的组织在变化,四肢与肉体传来的绞痛几乎无法用语言描述,像是有人直接透过他的皮肤,将铁丝扎入疼痛神经密集的肌肉当中!

但越是这样,他的大脑就越是清晰。

世界上的所有感觉都可能是虚幻的,唯独疼痛不可能!

双目已经布满血丝,就在肌肉发生变化疼痛难忍之时,杨文若从地上站起来,彻底放弃了忍耐。

他要开始杀戮了。

和狩猎食用动物不同,无差别的杀戮将会锁定见到的任何一只生物。

“呼——”

两息白雾从口鼻喷出,身体的肌肉已经开始运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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