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十人有资格,并不是说二十人的条件一模一样,那么如何选拔二十人之一就大有学问、大有讲究、大有文章、大又问道、甚至大有奥秘了。
光是涉及这个选任事宜的人直接的间接的任命的推荐的就多如牛毛,而且从宋朝拉帮结派的官场来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套支持人马,围绕这一个人选,不知道多少人会被卷入下场角斗。
这里面又涉及到那些人的能量大小影响大小甚至财力大小,这些东西搅和在一起,分外复杂。
而那些标准,怎么可能是明确的硬性的指标?许多东西都是可操作的软性内容,这就增加了更大范围的争斗,和结果的多样性,也许本来客观上只有二十人,一番操作以后,就变成了四十人。
也就是那些本来不够格的人选,他们只能征取县丞县尉一级,也来竞争县令了。
当然,如果这个县令是个肥缺,更高级的官员,也许加入进来。
根据宋代官场惯例,每一个差派官,都有五六个职阶官与之对应,这进一步增加了竞争对手。
这种庞大的竟战对手对手,被不能保证被选中的人就是最合格的人。
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恰恰相反。
这个道理其实很简单,越离合格条件远的人他争取的越努力。
比如,别人只花一千两银子当润滑剂,他却原因拿出一百万两银子打通关节。
那么,谁的中选可能性更大,岂不是秃头上的虱子明摆着嘛。
一个人如何合格是软标准,可是银子却是硬邦邦的。
这就带来一个非常恶劣的后果:劣币驱良币。
也就是优秀的好官不屑钻营的候补官员继续坐冷板凳,而那些善于钻营不走正路的人充满官场。
而这种后果就是因为庞大的官员后备人选直接而自然造成的,是皇帝该认识和解决的。
就是皇帝的错误造成了洪洞县里没好人,好人不能就站朝堂。
相反,如果只有一个人合格,二话不说就让他上了。
省了多少事、多少钱?减少了多少麻烦?提高了多大效率?
更重要的是,这个宋朝官场的道德水准该有多大提高?
甚至皇帝的水平也会得到提高,毕竟没有奸臣蛊惑,他坏也没有方向了。
人多事多可能造成最差的人党政,这只是一个方面,人多生事才是最大的问题。
第二,剩下的十九个人制造了多少麻烦?
因为竞选失败,落选的人有了共同的敌人,就是那个成功上位的县令。
从第一天开始,把他弄下去就成了大家不言自明的目标,可以预期各种合法的非法的手段,从此就会层出不穷。从这些老对手纷至沓来,当然还有从新对手而来的攻击。
每年都有新科科考成功的新生力量加入竞争,他们也顺理成章将老一辈推进一步。
效果都是更多人来到那个县令面前,成为和他对战的有生力量。
吹毛求疵找他毛病必不可免,玩儿阴的,让他在这个世界消失,至少在大宋没有立足之地。
面临如此恶劣的工作环境,那个县令又可以有多大精力干好本职工作?
这是从外表环境衡量。
如果从他本身来看呢?
他本来就是钻营在干上这个县令职位的,正经本事有限,圈心全意干工作估计也就是维持现状。
还地说那是在没有干扰不分心的情况下。
在宋朝的为官环境下,那个东西就别指望了。
各种因素放在一起综合考虑,他觉得大概自己很难干到任期结束,更难做出成绩。
那就必须抓紧时间实现首要目标。
首要目标当然是赚钱了。赚钱的前提当然是把原来钻营的钱拿回来。
捞本和赚钱这两件事一进入他的执政目标,那就摧枯拉朽,强行推行自己的轨道。
这种机会实际不是很多,如果他不想吃得太难看,就要千方百计寻找机会。
王安石的变法就是潜在的机会。
其实,不仅仅是王安石的变法,任何人的变法、甚至任何变动,都是有心人的机会。
这就是为什么持重之人有个观念,就是不要轻易变来变去,比如有个叫杜挚的曰过:“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因为政有恒则易守,法数变则奸生。
简单地说,就是如果各项法规保持不变的话,就方便遵守;而如果将它们变来变去,那必然让奸人钻空子,乘机渔利。
其实这个道理正经人应该知道和遵守,却往往不知道不持守,而那些奸人则很清楚,进而反其道而行之。
所以,这些人就成了变法的积极支持者,也导致了变法的必然失败。
他们制造麻烦还有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就是通过皇上制定的制度,就是整个宋朝制度基础的鉴察系统和牵制系统。
这两个系统如何设置得合宜操作得公平合理富有效率,只可以提高执政质量减少弊端的,但是它肯定是加重冗官和冗费,这是它的性质决定的,因为它和提高效率成反比。
倘若这种鉴察和牵制制度合理从而形成一定程度的减低效率,那就是可以接受的,也许宋朝在开国之初建立制度的时候有这个初衷,遗憾的是,昏君奸臣组合破坏了任何鉴察和牵制的机能。
因为他们的存在本身就是最大的败坏朝政和整个统治秩序。
因此,整个制度包括鉴察和牵制都成了昏君奸臣祸国殃民的工具,从而也成为纯粹的冗官冗费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