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一路走,一路逛,一路吃,一路胖(1 / 2)喝雪碧的斯内普
要说这姑娘,也不挑食,明明一副病娇的样子吧,但溜达起来也是充满活力。
林平说了,要请他吃午饭,这姑娘也没找什么商超饭店之类的。
坐着公交就来芙蓉街,中午就吃小吃了。
林平要办的这事儿,说白了也是私事,两个人时间上肯定是相当自由的。
说是出来帮着林平,到这阵已经和逛街差不多了。
芙蓉街这地方,林平可是好久没来了,不是他不喜欢吃小吃,而是之前都没时间啊。
芙蓉街有什么不好的?小吃不算便宜吧,但总比周围的馆子省,这个季节,还能看到各式各样的大白腿小肚脐的。
这叫什么?这叫纯情小男生的天堂啊。
两脚踏进芙蓉街,脚底板子感受着地上的硌楞青石,熙熙攘攘的小贩一吆喝,三福门口的大音响广告一放,这回忆不就起来了么?
现在林平是不来了,大学那阵可没少来。
宿舍几个兄弟们,礼拜天了,干啥去?
走啊,包宿撸啊撸去?
不去了不去了,最近打的有点恶心。
走,自习室,刷题去?
不去不去,你考研我又不考。
走,芙蓉街看腿去。
走!
走走走!
这叫一拍即合,这叫臭味相投,这叫统一战线。
“不要哭让萤火虫带着你逃跑,乡间的歌谣永远的依靠,回家吧回到最初的美好……”
万晓琳的手机响了起来,姑娘掏出手机,对林平报以歉意的表情,然后走到一边,捂着一侧的耳朵接起了电话。
这人啊,有时候真是听到一句歌,就能把回忆拉回到另一个世代。
这首稻香,把林平拽回了上学那阵的时光。
让他想起了曾经的女朋友。
大学时代,林平也谈过女朋友。
上学嘛,打球游戏拉对象,不谈个恋爱,对不起大学四年的时光。
跟曾经的对象来过芙蓉街么?林平心想。
算是来过吧,但是走进街口还没五十米,他那时候的女朋友就吵着要走。
为啥呢?原因是,人家女孩说了,吃这种小摊子,是很没有品味的生活态度。
生活,就是要有态度,要追求更好的东西,这样才能越来越美好。
这林平当年未经世事,一听,好像也对啊。
于是两个人就去了步行街的海底捞,一顿饭干进林平小半拉月的生活费。
他当时劝女朋友少点点,要不吃不了浪费。
结果人家姑娘说什么?
人姑娘说,吃饭的事不叫浪费,要吃的精致,不在于要吃多少,而在于想吃什么,想吃的就算吃一口,也会有满足感。
林平一听这话,心想,好像也对啊。
于是人家把想吃的都点上,最后还来了句,我知道你生活费不多,所以,我还有很多想吃的没点,就点这些吧。
要不然啊,林平那个月,泡面估计都吃不上。
林平到现在对海底捞都有一种执念,因为,这玩意是让他在学生时代,第一次感觉到了贫穷,所以林平总想,以后发财了,一天三顿海底捞,多选多吃不打包。
现在回忆起来,还真是硌楞嗓子,苦笑了一下,摇了摇头,把那个时代甩出了脑袋。
那个时代很美好,无关人,美好的是他的十八九岁。
工作确实会让人不一样了,哪怕只是刚工作,只要你那只脚迈出了学校的大门,一切就变了。
“走吧,我想吃的可多了,不把我喂饱,我就不好好帮你,嘿嘿。”
万晓琳刚好打完了电话,嘻嘻哈哈的走了回来。
真好……
病娇小丫头,走起路来可不慢,显然是记得哪里有什么摊位。
“老师儿,给我烤份香豆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