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怎么说,我与你兄长是多年好友,又曾经在幼年时常吃叶伯母做的饭,前来拜访有何不可。”
只见那身穿龙锦绣的公子,挂着一副温柔的笑容看着她,“宵一,从前我们玩得很好的,你不记得我真是太可惜了。”
几岁的记忆,在宵一这里确实没有太多。
她从前觉得自己是不太聪明,倒也没有在意,直到那林秀才把自己骗去出了这么大事,她才一夜长大。
像一夜,又不太像。
改变了自己的倒霉结局之后,多了一个未婚夫这事她是没有想到的。
“那我倒是无话可说,不过我真的好好跟你说,我对你一点兴趣也没有。”她满眼只有地里的药草,“京城那种地方不适合我。”
在她看来,若要逼自己进那京城繁华做个高宅里的夫人,还不如靠着空间和种地,在这如诗如画的边陲小镇度过一生。
并不是人人都有白父那种建功立业的追求,有的人偏安一隅就觉得此生没有遗憾了。
“你好像对京城很有偏见。”
“没错。”
她抬头,逆着阳光十分确定地对沈南亭说:“我这一生不需要倚靠什么公子少爷庇护,我要做我自己的保护者。”
在这个时局之下,女子说出这番话是十分令人不解的,男人掌权的世界,多的是像叶氏像许氏那样没得选的。
可宵一不一样。
她如今大难不死还有空间。
“那就当我沈南亭在这白宁镇短暂地游历一番吧。”
很奇怪的是,明明脸上写满了“想娶”二字的沈公子,真就好像被说服了,“对了,我很擅长挖土,若是你愿意让我弥补那天的过错……”
嗯?
宵一疑惑地问他什么错来着,然后自己立马反应过来他碰到了自己的心口,连忙点头糊弄过去:“好,擅长挖土那你帮我锄锄草吧。”
沈南亭,他可太擅长挖土了。
记得宵一被王员外命人断送性命后下葬,京城从床上惊醒的人,突然写了一封信给白凛说,他要在其休假之时去白宁镇,到时候半途汇合一起。
“我为接宵一回京,听说她在家乡过得不好,顺道,我想托白大哥提前为我告知,我与宵一曾有婚约一事。”
白凛照做,是提前写了封信回去。
在沈家人看来,原本是昏迷了些日子的沈南亭,醒来便什么也不说,非要一个人去边陲小镇这事相当奇怪。
他们本想阻拦,结果没挡住。
不曾想,白家老大军中事务临时有事晚了几天,于是沈南亭还是片刻没有停息,直接比白凛先到镇上。
一去,就赶上了王家人送葬归镇的队伍。
那王员外不停与管家说着什么长生之术,沈南亭当时真想把他的头拧下来当球踢,奈何他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办。
“宵一,我来晚了!”
他刨了整个晚上,大雨傍晚开始骤下,雨水淋湿在这位穿着龙锦绣的公子身上,真是毫不吝啬。
那天,宵一其实还有一口气,沈南亭真是她的救命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