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056章:缔造出了一种风格(3)(1 / 2)柿子掺榴莲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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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乐评写到主题分析的第二段民谣摇滚部分的时候,冯卿就已经彻底绷不住了,大量在笔墨之间注入了自己的私人情绪。

要知道,这种情况在他这样级别的乐评人之中,可是非常少见的,也很少能在一个新人手中出现让他们如此折服的作品。

可是不得不说,这个叫做唐修的音乐人做到了。

因为他在鉴赏这首《Bohemian Rhapsody 》的时候,已经看过了这首歌的全部详细信息。

包括作词!作曲!编曲!甚至想法!都是来自于那个叫做唐修的主唱!

或许这一刻,冯卿理解了为什么这支乐队会把唐修这个人单独拎出来了。

因为他是这支乐队真正的绝对主创,一切的一切,都是来源于他!

所以他值得名字单独放出来,这是用实力带来的,冯卿也认可了唐修的实力。

而且,单单从公司发来工作函,让他注意唐修的新专辑,就说明了很多东西。

比如....公司内部已经开始注意到唐修这个新人了,虽然不知道公司内部的想法,但是肯定不是坏的方向。

接下来,冯卿花费了大量的笔墨,再罗列出数据,还有一大堆文献,开始剖析起后面的段落。

这其中自然也提到了,比如第二段的民谣摇滚,也是采用的与第一部分相近的构造,行进的构造完全能够对得上。

随后是第三段,第四段,再到最后的第六段。

而且愈加剖析这首歌,他越是觉得不敢置信。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

很快,竟是日头初上,直接到了白天。

直至完成后续的所有工作,冯卿才是满怀震撼的摘下了耳机。

三首作品的乐评,他几乎花费了一整晚的时间去赶工,到现在太阳都出来了,才是完成。

对于这三首出自于函夏国产乐队的新作品,他无可言表,因为越是往后剖析,他越是能解读出更丰富的内涵。

这三首歌,毫无疑问,以《波西米亚狂想曲》的质量为最,并且这首歌的构造,也是他在摇滚之上从来都没有见过的。

这首歌的立意也很奇特。

冯卿剖析出来的,大概就是唐修自己的心路历程吧。

阿卡贝拉部分,讲述了一个穷苦的男孩,环境里发生的一切,点下了题,接下来的一切,都是发生于一个人心中的思维。

那么民谣摇滚部分开篇的‘妈妈,我杀了个人,对准脑袋,扣动扳机’。

说的就是唐修自己。

唐修自己杀了自己。

杀死了曾经的他,现在他活着,但是其实已经死了。

这一段尽是迷茫和挣扎,一遍又一遍的高呼着妈妈,代表了歌手内心的绝望。

再到最后的‘我要走了,离开这个地方’。

可能就是说的,唐修在最起初得知自己得病的时候的心情吧。

冯卿已经将一切都想好了。

接着,是后续的歌剧部分,十分的戏剧化,又接上了阿卡贝拉部分的剧情,又回到了幻想当中,穷小孩这个词还有相近的旋律再度出现,其实在歌剧一段,是能够与阿卡贝拉段落完美结合在一起的,因为他们本身就是分开的一个整体,散落插进了其他的段落之中。

直至后来的,‘别西卜带着一个恶魔住在我的身体’。

可能就是指的病魔。

往后,大概是唐修的心态稳下来了,找到了方向,也不再迷茫,进入到了硬摇滚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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