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四章 激活太阳,开启跑轰新时代(1 / 2)月名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太阳队之所以会以“太阳”命名。

主要是跟这里的气候有很大关系。

菲尼克斯,意译为不死鸟。

又称凤凰城。

菲尼克斯是一个以炎热著称的城市。

这里全年大部分时刻都极为干燥。

平均每年只有5天的气温,会降至0摄氏度以下。

此刻在托金斯迪克度假酒店球馆。

那支曾经横扫联盟,华丽四射的跑轰军团,他们基本全都回来了。

可喜可贺,值得庆祝。

但还是有人闷闷不乐。

“巴克利去了76队。

理查德森去了勇士队。

保罗回归鹈鹕队。

要是有他们三个在。

我们太阳队绝对有机会问鼎西部第一。”小霸王阿玛雷·斯塔德迈尔说出了大家心中的无奈。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就像希尔,他没有选择回归活塞,而是留在我们太阳队打球。”史蒂夫·纳什淡淡说道。

天赋异禀的格兰特·希尔静静坐在场边。

他为人低调,内敛、擅长钢琴。

是一位在球场内、场外都表现完美的男人。

很少有人知道的是,希尔的巅峰期是在活塞队。

那时候的希尔堪比斯科特·皮蓬。

但他一点都不想回归活塞队。

当初希尔脚踝伤势被活塞给抛弃。

这件事一直让他耿耿于怀。

活塞对他没有半点情义,那他也没必要回归那里。

留在太阳打球,他照样能打出全盛时期8成的战力。

除了前面这三个人,还有一个人让老球迷记忆犹新。

那就是“骇客”肖恩·马里昂。

他跟斯塔德迈尔、纳什被球迷称为“MSN”三巨头。

马里昂是一位投篮姿势古怪的长臂前锋。

他弹跳惊人,速度如飞,意识出色。

凭借着飘忽的跑位,他总能神出鬼没出现在篮球场各个位置。

如果说太阳最有艺术感的是纳什的传球,那么能与此匹敌的就是马里昂的篮板和速度超快的跑位。

说到速度,不得不说正跟马里昂聊得很欢的莱昂德罗·巴博萨。

绰号“巴西闪电”的他,曾经当选赛季最佳第六人。

可以这么说,这批人全都是跑不死的小强。

再加现役球队当家球星布克。

到时他们对勇士五小,结果如何还是很令人期待的。

太阳队激活队伍中,有名球员叫拉加·贝尔。

说到拉加·贝尔,很多年轻球迷可能不知道他是谁。

但老球迷对他印象很深刻。

拉加·贝尔在身体失位情况下。

为了不让科比突入内线完成进攻。

他不惜从身后抱摔锁喉。

从此拉加·贝尔一战成名。

另外几名更早效力太阳队的老球星。

他们分别是绰号“雷公丹”的丹·马尔利。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