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筷子放下,终于道出心中所想:“我来借住了这几日,的确也想家,你们说应该怎么办?”
“这有什么难,你会写字,就写信回家呗!和家里人报平安。”常平看过他写字,随口出主意。
“写信吗?”曹景修很认真的思考。
常喜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包子要趁热吃,你吃饱了慢慢想。”
曹景修笑着点头:“好!”
等大家吃好早饭,曹景修回房。
常平把目光放在两个弟弟身上:“常安从今天起,你跟着我垦荒,常乐你负责看守水稻田。”
爹不在家,他身为大儿子,就是家里顶梁柱。
常平发号施令,没有人不从。
常喜积极响应:“大哥,我干啥?”
常平单手叉腰,很认真的想了一会儿。
“喜宝你不用干活,你负责多吃肉长胖胖,不要晒太阳,负责白白嫩嫩的,要比常秀珠白嫩!”
常秀珠从小不干活,当娇小姐养着,她的肤色自然比村里的丫头片子白。
爹娘不在,被奶奶和二叔一家磋磨了个把月,常喜现在的肌肤,和常秀珠比起来,逊色了不少。
特别是一双手,指腹和掌心处便粗粝了点。
常喜先看了看自己,再看了看娘。
她娘常年干活肤色加深,变粗糙了不少。
常喜知道一白遮三丑的道理,女人天生爱美,她也不外如是。如果美白是大哥给她订的标准,那对她来说是一项很艰巨的任务!
但话说回来,常喜哪里听不出来,这是大哥在特意找借口,不让自己下地干活,不过她并不准备清闲着。
她想,自己要为家人能过上好日子而努力。
“好了,各自解散吧。”常平看喜宝不说话,想喜宝默认了,便招呼其他三兄弟去忙。
文芙蓉自从把四个孩子的新衣裳做好,现在清闲了不少,她灼灼目光盯着水井发呆。
“娘,你在想啥?”
常喜很敏感的察觉到,她娘现在魂不守舍。
“喜宝,你说还剩下的猪肉,我们能不能拿去卖啊?”
野猪好大一头,别看她们送得勤快。又是猪蹄又是猪五花的往外拿,其实家里还剩下不少瘦肉,和猪排骨等物。
天气只会越来越炎日,文芙蓉觉得,放在水井下也不经事。
与其抵抗不了炎热变质,还不如卖了换钱。
“娘,我们为啥要卖呀?”
“除了留下自家够吃的部分,咱可以拿去送外公家呀!还有舅舅家、姨姨家!”
“除了留下自家够吃的部分,咱可以拿去送外公家呀!还有舅舅家、姨姨家!”
文芙蓉倒是真没有往这方面想,她娘家在隔壁的青山村,走路过去大约半个时辰。
还算近的娘家,她已经好久不得空过去了。
“喜宝,你真的这么想?”
女儿一开口提,文芙蓉自然动意了。
“真的!娘,咱只有大年初二的那天去过一回,现在好几个月没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