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末世到来前几个时,为了瞒着古大友去弄石油也翻过古博园的窗户,所以也算是轻车熟路。
叶子卿快步绕到古博园后墙处,将跑来的丧尸全部解决后,退后十米左右距离,一鼓作气,脚下轻点墙面两三下,右手抓住窗台边儿,使劲儿一蹬坐在了窗台上。
此时脚下两米处是一只只想要抓住叶子卿双脚的丧尸。
“才这么点儿功夫,丧尸就又跑来这么多。”
叶子卿坐在窗台上荡着脚,伸手弹指一挥,一簇修罗火便点燃了一只丧尸,紧接着,一点儿火星子将周围的丧尸全部烧干烧净。
这时,叶子卿才满意的收回了修罗火,然后往窗子里看去,结果差点儿把自己给吓得掉下去,殊不知,里面的两个人才是要被叶子卿吓丢了魂儿。
最主要是叶子卿刚爬上来的时候瞧见里面没人,才打算先把丧尸烧死再进去。
结果叶子卿一转身,就看到窗户里有两个蓬头垢面,眼睛瞪得老大,手上还拿着棍子和刀子的人,叶子卿差点儿就要用修罗火灭了他俩儿。
而里面的两个人刚好走进这个房间,就现有个人坐在窗台上背对着他们,他们的第一反应是丧尸跑上来了,但又不确定,便隔着窗户望着叶子卿,想看清她到底是人还是丧尸,毕竟叶子卿现在也是蓬头垢面的。
叶子卿很快反应过来这两人就是之前她用精神力探到的生命体,所以收回了即将出招的手,然后从背包里拿出一支手电用来照明,再轻轻敲了敲窗户,用嘴型示意让他们开窗。
而那两人终于看清原来是个人类,只怪现在天一黑就没有可以照明的东西,这让他们一到晚上就有很强烈的不安。
虽说在这古博园里还能在抽屉里找到些蜡烛和手电筒,但数量有限,不到不得已,绝对不舍得用。
那两人看是一个年纪不大的姑娘,就放松了警惕,赶紧开窗让她进来,当叶子卿跳进屋内,那两人还将头伸出去看看,他们实在想不通这么个姑娘是怎么爬这么高上来的。
直到两年前,在换了很多工作之后,阴差阳错的就进了夜场,卖起了皮相,当然,不是你想的那样龌蹉的勾当,而是做了在台上跳反串脱衣舞的舞男,当然,只是跳舞而已,直到末世来临前,我们早已成了那儿的台柱。
我们俩的这个名字并不是自己的,而是那个夜场的老板起的艺名,对这个老板我们很感激,是他让我们在这个城市挥余热,在他的眼睛里,没有一丝对我们的鄙视和恶意。
要是没有他,我们哥俩儿不知道要受到多少有变态心里的人的骚扰。可是,他在末世来临那一天就死了,所以,我和余乐就决定继续用他给我们起的艺名继续活下去,直到找到回家的方法,也不知在那深山里,家人可都还好!”
叶子卿听完,觉得他们在说这些事的时候并没有一丝自卑的感觉,甚至在夜场跳过艳舞,却还拥有着属于自己的自尊与尊严。
这两兄弟的内心很强大,即使改变不了他们内心所向往的性别,却依旧在纸醉金迷,混杂迷乱的城市里保护着自己的初心,这很难能可贵。
叶子卿半天没说话,余欢、余乐两兄弟还以为自己的职业把这姑娘吓到了,一时间气氛尴尬了起来。
“恩,我知道,两位姐姐?可以这样叫你们吗?我没有别的意思哦!”
叶子卿突然开口,让这两兄弟懵了一下,当随即笑出声,连连说可以,随便,怎么叫都行!
他们是不介意叶子卿这么叫他们的,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从心底就很轻易的接受了一个人。
叶子卿拿过丢在地上的书包,从里面翻出了三瓶矿泉水和三袋吐司面包,分给那两兄弟,可他们死活不接,在感受到来自叶子卿不高兴的眼神凝视之后,还是接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