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主要的收入来自商演和歌曲的版权。
中州对版权非常严格,一首歌曲只要被其他人用于商业用途,都要上交版权费。
比如KTV,大型超市,小视频背景音乐,其他歌手,用户演唱等等……
赚歌曲版权费,才是歌手的收入来源之一。
所以,顾辰的第二个条件:要歌曲全版权,意味着这首歌,只有经过他授权,别人才能使用,如果他不同意,别人就不能用,不然就是侵权。
而歌手则是在给他打工……
当然,如果按照第二个条件,歌手也能拥有歌曲一层的利润。
相比于一些顶级作曲人、曲爹,顾辰的条件还是很好的。
因为他们基本上都开价五百万以上,利润九一分。
不过,幻蝶如今只是一个刚冒头的新作曲人,即便他有几首歌曲成绩都非常不错,但敢提这种条件,还是有些异想天开。
顾辰会想不到这一点吗?
当然不可能!
他提出这种要求,自然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他之所以把条件提的如此苛刻,一方面是他认为自己…或者说系统提供的歌曲值这个价。
另一方面就是,想借李娜的口,将这个条件在娱乐圈传播出去。
以后来找幻蝶邀歌的人可能会越来越多,而他也不可能给每个人都写歌,这就需要一个门槛。
而顾辰就是想把这个门槛做的高高的,把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给挡下。
至于那剩下的百分之一,有点脑子的,应该都不会愿意花几百万买一首新出道的作曲人的歌曲吧,
应该…不会吧!
空气再次变得安静,过了一会儿,李娜才皱眉开口。
“这个条件是不是太苛刻了……”
顾辰耸耸肩,“他说就这两个要求,行就写,不行就不写…”
这次李娜沉默的时间有些长,顾辰一杯咖啡都要喝完了,这才听到。
“可以,我们选第二的方案!”
顾辰点点头,第二个方案听起来确实是十分苛刻,但其实是双方都很满意的选择。
虽然幻蝶写了四首歌曲,首首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他毕竟只是一个出道没几个月的作曲人,以前从来没听说过。
李娜担心他写不出来好歌,花三百万的风险太大,这次问顾辰,也是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
所以选择比较稳妥的第二种方案。
夏梦秋虽然没有歌曲的版权,但好在也没什么损失,如果这歌真的火了,那对她这位新人歌手来说,也是好事。
但对顾辰来说,他坚信自己拿出来的歌会爆火!
所以他毕竟想保留歌曲的全版权。
他跟其他作曲人不一样,其他作曲人选择找一名歌手唱,是因为他们自己不会唱歌。
可顾辰会唱,就这样把歌曲卖出去未免太亏了。
更别说这些歌曲都是消耗声望值才能获得的。
之所以愿意答应李娜,也是考虑到,既然他准备把幻蝶这个马甲穿好,那么就必须要将两种身份拆开。
身为作曲家的幻蝶,怎么可能永远只给一个人写歌?
久而久之,可能会有人怀疑。
于是顾辰便准备利用夏梦秋,借着她向外界传递一个消息。
他幻蝶是愿意给人写歌,但要求却很高!
从而把幻蝶这个身份立住。
“好的,这件事我会跟幻蝶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