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之前洛可逃跑的地方,正有一个身着带帽披风的人在训斥周围那些骷髅和亡灵。
“你们这群蠢货!这都逃跑多少人了!不是让你们看仔细了吗?!只要有人类逃跑就直接处决!真是一群无脑的蠢蛋!看来我该给你们都回炉了!”
披风人伸出苍白的手臂指着那些亡灵士兵大骂着。
“唉,和这群白痴说什么呢,只是一群傀儡,没有任何神智的傀儡!”
披风人双手背后,来回的踱着步子,面前一群骷髅战士一动也不动。
“你!还有你!你们两个去把他抓回来!他受伤了,走不远,给我带活的!我要让他生不如死!”
两具骷髅转身向着丛林里追去。
“真是一群没脑子的蠢货,不过这些人类,也足够最近实验用了。实在不行”
披风人双手抱怀,身体缩在披风的阴暗里,一只手摸着下巴思考着。
“不管了,反正大人的任务完成了,少一两个也无关紧要了。”
披风人抬起头,看着长长的队伍,然后跟着队伍慢慢的前行。
“呼哧、呼哧、呼哧”洛可沿着狭窄的小路有一脚没一脚的跑着,肺里的空气还没在里面打个转,就随着急促呼气声窜了出去,这一窜不要紧,洛可觉得自己是越来越难受,肺越来越疼,身子也开始发软,但是洛可的脚步却没有停下来,依旧不停的向前跑着,还不时向后看看。
唉,才刚退伍两年就不行了吗?果然钢筋铁骨时间长不锻炼,也会软化的。
不对!这都跑了这么长时间了,就是在部队我也不可能坚持跑这么长时间的!这差不多快越野10公里了!
洛可慢慢的停下脚步,弯着腰喘着气,他的目光落在了手上。
他连忙伸出双手,至于眼前。
这是一双白人的手!手上虎口和抓握部位有一层厚厚的茧子!
他连忙挽起柚子,粗壮的手臂,一层薄薄的黄绒毛!
他又连忙弯腰挽起裤腿,一样的白皮肤,只不过腿上的绒毛更旺盛!
还有这衣服裤子也不是我穿的!!这是亚麻布吧?!
这!这!这!穿越了?穿越了!?还魂穿了!?
洛可腾的一屁股坐在小路上,也不走了!这匪夷所思的事情!他这会大脑可是乱作一团。
这叫啥事啊!洛可看看手又看看腿,接着他双眼无神的看着面前的林间小路。
许久之后,后背的刺痛惊醒了无神的洛可。
唉,当务之急,还是保命要紧。
洛可用力撕扯一边衣服的袖子,不得不说这用亚麻布制作的衣服很结实,扯的伤口都又流出血液还没撤掉。
得,洛可干脆脱掉衣服,从背后缠着到胸口围了两圈,做了一个简易绷带,至于效果好不好,那鸟带不带细菌,听天由命了。
手法生疏,部队的急救课没好好学习,洛克弄完以后,发现跟女人带了个文胸一样,洛可也是有些无奈了。
不过,这身体真是好啊,别的不说就光腰那的六块腹肌看着就喜人,还不说胳膊跟小孩的大腿一样强壮,唯一的缺点就是毛发太旺盛了。
好一会儿他还是没忍住,呵呵笑了起来。
自己在部队都没锻炼出这么好的身材。
看来穿越总是有好处的嘛。
突然想到了什么,洛可连忙把手伸进裤裆,抓了一把。
满满一大把!嗯,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