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唤月之前穿女装的时候见过他一次,结果被他缠了半个月,这人典型的“爱美之人”。
为什么不说他是“好色”呢?因为他喜欢一个人,真的是完全看颜值。不是贪图男女之爱,更像是对“美”的一种痴迷,一种欣赏。
云唤月总觉得,他有一天见到南辰煜这样的“美色”,一定更喜欢吧!
想着想着,不自觉地笑了。
和歌踢了她一脚,她才猛然回过神来。暗叹自己不争气,想他干什么!
下边,百子修自讨了没趣,千青子以一千六百两成交。
喜欢漂亮的食物可能是大多数女人的通病,云唤月也喜欢,可是她的钱都要留着卖那东西,悲惨啊!
心里给小气的雷无常扎小人,来这种地方,难道不应该多给她点钱吗?怎么着也得让她随便挥金如土一下,也好显示显示“无常门”的财力呀!
眼不见,心不烦。让和歌到最后的时候叫醒她,自己便到里间去睡觉了。
两个时辰过去了,云唤月又回到自己的位置上。
听和歌说,拍卖进行的很平常,只是后来又展出了一串女子佩戴的手链,那千青子又看上了,然而百子修却与她抢了起来,丝毫不让。
两人相争,最终将价格炒到了“四万四千四百两”,被百子修以五万两买走了。
“五万两?”云唤月疑惑,不是说四万四千四百两么?
“他说这个数字不吉利!”和歌解释。
云唤月一阵肉疼,败家子啊!一个吉利就白花了五千六百两金子、金子啊?
本来还想问问到底是什么样的手链?能值得这个价格,可是一想到和歌对这些东西是完全没兴趣的,她就住了嘴。
再好看,在和歌眼里也就是一串手链而已,五万两的和五两的没什么区别!
说起来,和歌也算是一个另类的女子,女人中的一股清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