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的文学发展得很好,特别是华夏国,在最近十年里,有五人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家,热销的作品层出不穷。
不过程凡发现了一个问题,就是除了启蒙之类的书之外,很少适合儿童阅读的书籍,不像上一世的地球,诸如《三字经》、《弟子规》和《十万个为什么》,都不知道翻印了多少版,一直持续热销不止。
程凡在网上仔细查一个多小时的资料,确认这个世界并没有类似于《十万个为什么》这种儿童读物,心中不由有了一个想法:把地球的文化知识搬到这个世界来。
这算不算抄袭?当然算,但因为是两个不同的时空,就算抄袭也不会有人知道,更不会有人管。
何况这么做得益的不仅仅是他自己,还有世世代代成千上万的孩子们。
看了看时间,还有二十分钟左右就到七点,酒吧街已经逐渐热闹起来,可能因为汪亦伦的原因,今晚来酒吧街的人更多,也更早,不过很多人都直奔Forever,其它酒吧客人少之又少。
永夜酒吧里面,除了程凡之外,就只有两三个客人,冷冷静静。
程凡到后台跟女老板借了一顶压舌板戴在头上,把帽子压得很低,遮住了眼睛鼻子,另外还让老板把台上的灯光调暗。
虽然露出帅脸的话效果会更好,但程凡暂时还不想抛头露面,反正唱完一首歌就跑人,赚够这几天的伙食费和回家的路费就行了。
想要赚更多的钱,除了写歌之外,他还可以给出版社投稿,没必要像上一世那样被来酒吧买醉的女人翻牌。
在他做准备的时候,许青瓷在几个朋友的强烈要求下,也来到了酒吧一条街。
“汪亦伦的歌有什么好听的呀,我们又不是三岁小孩子,大老远跑来听他唱童谣?你们是不是有病。”
白天就因为被朋友拉着去买衣服,所以错过了看程凡表演的机会,已经让许青瓷有点不高兴,晚上本来想跑去外公家,问问那个家伙的考试情况如何,又被几个朋友该拉到了酒吧街。
要是哪个当红歌手在这里搞活动也就算了,问题是唱歌的是十多年前唱童谣的过气明星,她真的没有兴趣阿。
但这还不是他讨厌汪亦伦的主要原因,她对汪亦伦反感是因为这个老男人经常装嫩,涂口红画红腮,穿着也是稀奇古怪的,就为了吸引眼球保持热度。
前段时间还爆出了家暴和出轨的丑闻,在许青瓷看来他就是个神经病,是个渣男。
“青瓷你别再生气了嘛,我们请你来酒吧喝酒,就是为了向你赔罪的。”一个打扮妖娆的女生挽着许青瓷的手臂,半拉半拖向着Forever走去。
“我们都那么多年的好朋友了,不至于为了一个素未蒙面的人就生我们的气吧,再说如果那个程凡能进中央艺术学院的话,以后见面的机会多的是。”
“没错,还有半个月时间就要毕业了,到时候我们各奔东西,想要见面就难了,趁着还没有分开,多聚一聚。”
“青瓷,我还特意叫了几个大帅哥来护花,保证比你看上的那个程凡要更帅更有才华。”
几个女生吱吱喳喳轮流说着,根本就不给许青瓷说话的机会,而许青瓷看在几年同学和朋友的份上,不想做得过分,以至寒了她们的心,最后叹了一口气,跟着她们向前走去。
汪亦伦虽然是个过气明星,但毕竟是家喻户晓的人物,在小范围内还是有一定的号召力的,所以七点没到,Forever就已经人山人海。
相比之下,其它酒吧就显得有点门可罗雀。
“Forever搞这一出,是要我们关门倒闭的节奏阿。”
看着酒吧里只有三两个熟客,永夜酒吧的女老板苦笑着摇了摇头。酒吧街这两年的竞争非常大,还是按照传统方式去经营的话,就算不亏钱也挣不了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