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想打一只老虎!”
“告辞!”
听到准确的回答后,罗摩无语,心说遇到一群自不量力的傻逼。
别看罗摩曾参与过对妖兽的猎杀,就能视妖兽以下的野兽为垃圾。
他很有自知之明,明白团队合作和单人狩猎是完全不一样的概念,其中差距可能有十倍以上!
老虎作为百兽之王,几乎稳坐妖兽之下最强食肉动物的宝座,这名号可不是白来,而是用无数动物的血肉奠基而成。
就算是掌握有神火咒的罗摩,都不敢轻易找它的麻烦,毕竟老虎的爆发力太高,容易被反杀。
“我们这么多人,还怕打不过一只老虎?你如果怕了,趁早滚蛋,我们不需要胆小鬼。”
有人开口骂道,言语中满是不屑!
“我会怕?”
罗摩乐了,反正要完成试炼八成甩不开这群人,陪他们去冒冒险也无妨。
“让你们看看我的本事!”
待在一旁戒备着的老猎人适时的走上前来,指着一个方向说道:“前几天村民上山砍柴的时候,在这个方向发现了老虎的脚印,它的老巢八成就在附近。”
“好,等会你们一定要听我的指挥,免得命丧虎口。”
有时候,猪队友比神对手更可怕,所以罗摩率先打好招呼。
“切,装模作样,我们又不是第一次出来打猎,何须你来啰嗦?再说,你一个野人,有什么资格对我们指手画脚?”
罗摩瞥了他一眼,懒得再多废话。
两世加起来,他都快四十岁,早已不是意气用事的少年人,等会尝到苦头后,他们自会明白。
就这样,罗摩加入到这支由富家子弟组成的极不专业的狩猎队中,磨刀霍霍准备去屠虎。
一路上,罗摩算是摸清了几人的身份。
队伍的中心,那个让罗摩感到不快的少女叫钟点,是附近乌兰镇钟家的大小姐,从小不喜读书写字,反而喜欢舞刀弄枪,立志要当一个女武士!
她的家人自然不希望唯一的女儿变成个肌肉发达的假小子,好说歹说劝她放弃梦想,还为她订了一门婚事,都没有拗的过她!
直到钟点母亲不幸去世,她才放弃成为武士的念头,安心待在家里读书识字,只是偶尔出来打猎。
那个一直针对罗摩,十分像小说中脑残富二代的人叫任欢,乌兰镇任家少爷,也是钟点的未婚夫。
听其余人私下里说,这人其实还可以,就是妒忌心极强,分外敌视接近钟点的男性,看上去越是威武不凡,他越是讨厌,曾经甚至让人打断了一个武夫的腿,就因为这个武夫接受钟点的邀请,愿意成为她的武术老师。
只有像他们一样,是经过时间检验的弱鸡才不被任欢放在眼里,可以待在钟点身边。
任欢的嫉妒心强,除了天生的因素外,还有钟点不喜欢他的原因,钟点喜欢的是武力值爆表的武士,非是文质彬彬的大少爷。
除了钟点和任欢以外,其余人都出自乌兰镇的大族豪商,势力稍逊钟、任两家。
言谈间,罗摩突然停下脚步。
他鼻翼微动,转头看向身边的那三条猛犬,果然,它们有些躁动不安,上蹿下跳。
在地上找寻片刻后,罗摩眼睛一亮,他翻开某株植物,在它的下面发现一团有些干硬的东西。
“这是什么?”
“是老虎的粪便。”
罗摩起身,自言自语道:“这块粪便还没有彻底干涸,可以肯定是短时间内拉出来的,我们已经到那只老虎的地盘了。接下去大家一定要小心,老虎可是森林中的顶级猎手,大意可是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听他这么说,就连一直与他作对的任欢都没跳出来反驳,而是默默拿出弓箭小心戒备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