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二章 趁火打劫(2 / 2)洒家要吃肉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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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振华给老爷子泡了杯茶,轻轻放在了他面前的茶几上,然后去到餐桌把桌子拣了下去。今天的这顿家宴吃了个不欢而散,虽说菜肴可口,可是现在谁都没了继续吃下去的心情了。

厨房的一摊儿收拾利索,黄振华把剩菜封上了保鲜膜,放进了冰箱的保鲜层,把碗筷刷洗干净。这才小心翼翼的蹭到了父亲跟前,挨着他坐下,然后说道:

“爸,咱以后总不能真不管亦玫了吧?都是一家人,哪来的隔夜仇啊?我明天去找她,让她给妈认个错,彼此都有个台阶下,这件事情就让它过去了吧?”

黄父斜睨了黄振华一眼,端起茶杯吸溜了一口茶水,轻叹了一声,对着儿子说道:

“上次亦玫在你单位被叶晨给打了,当时你妈妈知道了这件事情后,跟我说了一句话,我当时不以为然,现在仔细想想,觉得挺有道理的。”

黄振华闻言眉毛一挑,来了兴致,对着老爷子问道:

“哦?我妈她怎么说的?”

黄父看了眼窗外,神情有些凝重的说道:

“你妈跟我说,但凡当初咱们家对亦玫管教的严一些,都不至于让她任性妄为到现在的地步。自家人打她骂她,总好过她在外面被别人打被别人骂。

对于亦玫我这些年总是秉持着放养的态度,因为我一直觉得女孩儿要富养,对于她的要求我基本都不会拒绝,有时候甚至你妈妈持反对意见的时候,我还会在一旁充好人。

现在看来,我不仅错了,而且是错的厉害。我的宠溺让她变得肆意妄为,什么事情都凭着自己的心情去做,丝毫不懂得考虑后果的严重与否,周士辉的事情是这样,这次放弃读研也是自己做主,不跟家人商量,直接拍板就定下了。

你参加工作这么些年了,职场的尔虞我诈你是最清楚的。没有扎实的一技之长傍身,一个小小的本科生,凭什么能在外面吃得开?只凭她那张脸,靠人格魅力去降伏别人吗?那简直是天大的玩笑!

说白了,这孩子还是吃的亏太少了,这次我不是在跟你开玩笑,你决不允许在背地里帮她,就让她好好的触一次霉头,让她真真正正的吃一次亏,要不然她是不会长记性的。

我把丑话跟你说在前头,平日里我跟你们兄妹俩嘻嘻哈哈的,不代表我没有脾气,要是让我知道了你在背后还是像以前那样,继续包庇袒护她,那你也趁早从这个家里滚出去吧,我和你妈就权当没你们这对不孝子女了!!”

黄振华的脸色一变,他看得出来,父亲这次并不是在跟自己说笑,妹妹这次真的是把父母给彻底惹怒了,他们狠下心来,也要让妹妹好好碰一次壁。

犹豫了片刻后,黄振华对父亲说道:

“行吧,爸,我都听你和妈的,这段时间我不会再去联络亦玫了,只会暗地里看着点她。要不然真让她把天给捅破了,到时候就不好收场了。”

黄父嗤笑了一声,对着儿子虚踢了一脚,然后说道:

“少在我面前抖这个机灵,我说过了,自己做的事情就要自己扛下来,哪怕是捅破了天,也是她自己咎由自取。

触犯了法律自有国家收拾他,触犯了行规自有同行封杀她,她真要是不争气进去蹲笆篱子了,我顶多去看她一眼,让她好好改造。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眼见自己的小心思被拆穿,黄振华无奈的苦笑了一声,回道:

“行吧,你和妈说了算,这次我一定不会去插手,你们放心吧!你说得对,披荆斩棘对于亦玫来说,也未见得就是件坏事,就当是给她的成长提供养料了。”

……………………………………

从这天起,黄亦玫再没回过家,既然她不继续读研了,在领到了毕业证之后,她就不能继续在学校的宿舍住下去了。她来到建筑设计院,找到了黄振华,跟大哥借钱,打算在外头租个房子,好歹把参加工作的第一个月混过去,等开资后一切就宽裕了。

面对妹妹的求援,黄振华双手一摊,然后一脸无奈的说道:

“亦玫,不是我不帮你,我的工资卡都被咱爸咱妈给没收了,我现在加油都得咱爸陪着,每天兜比脸都干净。跟同事出去应酬,买单的时候咱爸打车过来结账,不信你问问元征他们,我现在过得跟犯人没什么差别。”

黄亦玫有些傻眼了,她是做梦都没想到,家里对她的经济封锁会达到如此严防死守的地步。沉默了许久,她对着大哥说道:

“行吧,那我自己再想想办法,我还就不信了,自己的人缘会那么差,连钱都借不到了。”

看着妹妹离去的背影,黄振华有些担忧。他是了解妹妹对于那些小男生的魅力的,说她借不到钱那是天大的玩笑。

然而他打心眼儿里不希望妹妹因为经济的问题,去跟当初的那些个小黄毛纠缠不清,毕竟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短。谁知道那些小黄毛,会在妹妹黄亦玫身上图谋什么?

眼瞅着下班的时候,黄振华拨出了一个电话,是打给黄亦玫在学校时最好的闺蜜的,把人约出来后,两人在一间咖啡馆见了面。黄振华先到的,过了大概半个小时后,黄亦玫的闺蜜也到了。

黄振华把具体的情况给妹妹的闺蜜简单介绍了一下,然后说道:

“你是亦玫最好的朋友,我希望你能帮我看着点亦玫,真要有什么急事,可以及时的通知我。”

亦玫闺蜜苦笑了一声,对着黄振华说道:

“大哥,不是我不帮这个忙,我也从学校毕业了,也在忙着四处找工作呢。最关键的是我没有亦玫这么优秀的外在条件,一直在四处碰壁,我都打算再找不到工作,就干脆回老家了,毕竟燕京的职场对于我们这些本科毕业生实在是不大友好。

不过您放心,她倒是没跟那些小黄毛有什么接触。我知道亦玫最近经济上捉襟见肘,今天下午的时候,我在学校里看到他的了。

她居然把自己最宝贝的尼康D1都拿出来卖了,不仅如此,她身上之前的一些物件儿,诸如自行车、溜冰鞋之类的,也全都让她一起打包出售了,看情形凑个租房子的钱还是不成问题的,大哥你也别太往心里去。”

黄振华的脸一黑,因为黄亦玫手里的尼康D1是他今年在妹妹过生日的时候,特意送她的生日礼物,是他托在樱花留学的老同学特意在那边买的,花了他四五万大洋,现在居然被这死丫头给卖掉了,气得黄振华好悬没一口老血喷出来。

黄振华被干沉默了半天,才对着妹妹闺蜜说道:

“那台单反相机要四五万呢,以亦玫的精明我相信她是不会贱卖的,而且四五万块钱对于你们这群学生来说,也不是笔小钱。

这样吧,这笔钱我来出,你偷着找相识的同学帮我把这相机帮着买回来,你看行吗?毕竟这相机对于我来说是有纪念意义的,拜托你了!”

“行吧,那我试试看!”黄亦玫的闺蜜勉为其难的应了下来。

黄振华的推测不可谓不正确,因为在二零零一年,四五万块钱还真就不是一笔小钱,尤其是对于还未出社会的大学学子来说。可到头来,这部单反相机也还是没收回来,等到他找人去购买的时候,被黄亦玫告知已经出手了。

叶晨的四合院里,他熟练的摆弄着手里的尼康D1单反相机,就连黄亦玫恐怕都没想到,自己的宝贝相机最后会落在叶晨的手中。

这就是信息的重要性了,叶晨在学校的人缘极好,尤其是他平时对自己一个寝室的这群义子极其大方,大家都知道叶晨看肥玫不顺眼,所以在得知黄亦玫“变卖家产”的时候,他们第一时间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叶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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