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终于走了。”
杨欢捂着嘴打了个哈欠,这还是第一次营业这么晚,忍不住想放个假犒劳犒劳自己。
“你把东西收拾一下,如果懒得收拾的话,明天弄也行。”杨欢心里吐槽,啥汉昭烈帝,喝多了也吐,开车也撞树。
回过头来,发现杨排风两眼直勾勾的看着自己,美丽的瞳孔内,都是自己美丽的模样。
“怎么了?”杨欢下意识摸了摸鼻子。
“我没有想到,老板经营这家酒馆,还有这样伟大的意义。对不起,我一直以为你是单纯的懒呢。”
对,你没有猜错!
杨欢没有想到,自己主要是忽悠刘玄德,竟然顺路把杨排风也忽悠住了。
这个时代的人还真是单纯呐,难道心口不一这个词,在三国时期还没有出现。
“好了,把东西收拾一下,我们该打烊了。”
杨欢下意识伸出手,揉了揉杨排风的头发,触感柔软又温暖。
杨排风一惊,忙往后退了一步,两只眼睛像玻璃球一样看着杨欢:
“老板,你……怎么可以动手动脚。”
“呃……”
杨欢尴尬地收回手,这就算动手动脚嘛,我明明还没有开始好不好。
这时,他才意识到,杨排风也是一个水灵灵的大丫头。
心里想到此节,不知不觉有些尴尬,杨排风也不知想些什么,悄悄把头扭到一边。
尴尬的气氛在蔓延。
沉默,
沉默是此刻的酒馆。
“老板,还有酒嘛?”
正在这时,有个男人从门外进来,算是打破了尴尬的气氛。
杨欢松了口气,道:“没有了,想喝酒明天请早。”
“我是赶路的,这荒山野岭,迷失了方向,现在又渴又累,讨一碗酒喝。”
“往前走三十里,就是徐州城。”杨欢道。
“现在这个时候,徐州的城门早关了,去了也得被当做谍子抓住。”
杨排风取过一壶酒,两个馒头。
这大汉也不客气,拿起来便吞入口中。
“干吃馒头有点难以下咽?有肉嘛?”
“你想多了。”杨欢没好气道:“你这是得寸进尺呐。”
大汉憨憨一笑,继续喝酒吃馒头。
杨欢打量着他的样子,瞧见他30岁左右,一张国字脸,皮肤蜡黄蜡黄的,随身一个包袱,里面有金灿灿的东西冒出头来。
杨欢心中一动,试探道:“你该不会也失忆了吧?”
“失忆,什么是失忆?”
唉……
杨欢以手扶额,失忆严重到把失忆这个词都忘了。
“我是深夜赶路,迷失了方向。”黄脸汉子拱了拱手,道:“在下姓秦名琼,小字叔宝,家住山东济南府历城县,这位老板,你知道山东怎么走嘛?”
山东?
杨欢深吸一口气,好不容易平静下来:“其实山东离这里不远。”
离得的确不远,只是差着好几百年呢。
杨欢仔仔细细打量着秦琼,将秦琼看得有些不自然,道:“老板为何这么看着我,难道是担心我不给钱嘛?”
“难道你也要留在这里?”杨欢摸了摸下巴:“说实话,现在酒馆还缺个砍柴的,你吃得多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