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征羽说不出是感动,还是无语。
迟余想了想,没有再说话。
看不到最终的成果,就跟拍《流浪地球》时一样,他也不知道,最终的节目成果,会是个什么样子。
也许,最后做成了菠菜白菜豆腐汤。
也许,最后做成了珍珠翡翠白玉汤。
……
第二天一早,不过五点,迟余就醒来了。
天空才微微亮。
这时工作人员还没有起床,没有人跟着,他就沿着小路,往尽头走。
尽头是个小水库,两侧是山,山长着郁郁葱葱的竹林。
水库的堤坝,慢慢地打完一套拳,仍然是他那套不知名的拳术。
身体活动开了之后,迟余开始跳起了一些街舞的动作,而且看起来一板一眼,颇有些功底了。
这些,是在《枕书》的拍摄结束之后,请老师教的。
当时公司内部,听说迟余要学流行舞,都是惊诧不已。
在他们的印象里,迟余似乎是那种,身着戏服,或者是古装的,就算是跳舞,也是那种古典的剑舞之类的。
但是流行舞?
他们还真无法想像,一个能唱出“来不及讲故事多跌宕”的影帝,跳起流行舞是什么样子。
连苏艾菲都有些意外。
她以为在汉城的时候,迟余就是随口一提,没想到,竟然又旧事重提,而且还要付之行动。
没办法,她只能找老师,这倒是不难。
学起来,一开始不太容易。
就跟他一开始学习唱流行歌曲一样,身的武术底子,让他一时不好掌握流行舞的那种节奏感、爆发力和控制力。
但是万法相通。
因为身的武术底子,在接受了流行舞的理念后,于是一发而不可收拾,几乎是鲸吞一样地,迅速地学习着流行舞,以及相关的一些舞种。
加迟余身材比例很好,腿长臂长手长,还有流畅的肌肉线条,跳起流行舞来,别有一种韵味。
“似乎是个天生的舞者。”
教迟余的老师,看着迟余从手足无措,再到掌握关窍,最后触类旁通,感慨地说了这么一句。
“可是,现在看起来,没有给你表现的舞台啊。”苏艾菲说道。
“我挺喜欢跳舞的感觉的。以前打拳术的话,可能是习惯了,很难再找到那种让情绪起来的感觉。但是跳一段流行舞完全就不同了。”
一次跳完一段舞后,迟余说道:“它让我找到了心跳加速,血液沸腾,身体发热的感觉。”
这么说,其实是一件挺伤感无奈的事。
武术,功夫,从杀人技,变成了表演技,竟然有时,还不如跳一段流行舞,更能让人热血沸腾。
“呼——”
跳了差不多半个多小时,东方已然有了鱼肚白。
沿着水库的堤坝回去,空间中的湿气,路边小草的露水,竹林里偶尔的鸟叫,让迟余滚烫的身体,又慢慢地温和下来,最后归于平静。
回到院子,打侧门进,就看到一位工作人员正扛着摄像机准备往外走。
迟余认出来,这位是跟拍自己的那位摄像大哥,笑着打招呼:“早啊,醒这么早?”
摄像大哥哭丧着脸:“迟余老师,您醒的更早,怎么没有叫我呢?我要跟拍你的。”
“我就是去晨练一下,不用拍了吧?”
“要拍的。就算你觉得不方便拍,至少我们拍一些远景,或者你去晨练的镜头,这样好有更丰富的素材。”
“那好吧,明天我起来,叫你一声。”
“能不能稍晚一点,比如现在起?”
“也行,现在是五点四十,那就五点半起,怎么样?等我晨练完,你还能回去睡个小小的回笼觉。”
“我谢谢您啊!”
摄像大哥欲哭无泪。
没办法,摊这么一位习惯早起的,完全不符合现代年轻人生活节奏的艺人,他也只能跟着改变一下自己的生物钟。
随后迟余回屋,洗了个冷水澡,换衣干净衣服,拿了本白皮的书和日记,来到院子里茅草亭。
昨天晚啤酒让他有点小小的头晕,加一直讨论节目的内容,总结第一天的拍摄问题,以及一些建议,一直弄到快十二点才床睡觉。
再加他和黄雷、何炯三人睡一屋,也没有书桌,只能现在起来,再写昨天晚的日记。
卧槽!
现在居然还有人写日记?
摄像大哥一看,顿时惊呆了,这个可不能错过,一定得拍,而且他都想好了,拍出一个安静的美男子在安静地写日记的画面。
“那个,这个就别近拍了。”
迟余一眼镜头要推过来的摄像大哥,连忙阻止了。
摄像大哥有点失望,不过还是问道:“那我拍一些中远景总可以吧?”
迟余点点头,这个倒没什么好阻止的。
他是写日记,又不是做什么见不得光的事情,只要不拍到里边的内容——虽然也不是什么秘密,但总归是属于自己的。
这院里,就只有他们两个。
其他人都在休息,二楼,还传来轻微的呼噜声,那是何炯和黄雷,房间里听的话,如同炸雷。
若非是迟余已经习惯,他指定是不能睡着觉的。
摄像大哥好奇地问道:“您平时一直坚持写日记吗?”
“算是吧。每天至少会写几句话,少的一句话也有,多的话,写个几千万字,也是有的。”
“一句话,一句话能写什么?”
“我跟你念一句吧,这句正好也不是什么保密的东西。”
迟余笑了笑,然后往前翻了几页,指了基本一句话,说道:“拍拍拍,天天拍,拍个屁!”
“……”
摄像大哥的摄像机晃动了一下:“哥,您这日记,有点不太正经吧?跟您的人设,可不太相符。”
“什么人设?我哪有人设了?”
迟余笑着摇摇头,又说了一句:“就算是有,可能是你们印象中的我,但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这句话说的真好。”
摄像大哥虽然没什么文采,但也是读过高中,做出诗文阅读理解的。
他一听,就觉得迟余说的那句话,很不寻常。
迟余愣了愣,笑了,在日记里把刚刚这句灵光一闪的话记下来,说道:“随口一说,完全是为了押韵,倒是个不错的句子。”
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神正好瞥到日记里的颜色二字。
然后于随口而出了这么一句。
之后,摄像大哥也不再问,迟余便坐着做了一些回忆,然后把昨天的节拍摄中的一些想法,加晚众人的讨论,总结到了日记里面。
只要不是在吐槽,比如那种“拍拍拍,天天拍,拍个屁”、“饭后,打牌,一共打三场,大负。晚又打牌,胜”的一两句话日记。
大部分情况下,迟余的日记,更像是,每日读生活笔记。
写了一页多,画了个句号。
深吸一口气,湿润又清凉。
然后打开那本白皮无名的书,里面赫然有内封,名字就叫做,火星救援。
不过,这不是老赵的剧本,而是那位叫做骆楠的航天工作者,在剧本的基础,与老赵,还有他,三人合写的一本科幻。
相比剧本,这里面的干货,可是满满的。
当然,迟余在这本书的成书过程中起到的作用,可比在《活埋》里做的事情多了不少。
剧本和成书的过程中,老赵和骆楠二人,一个纯文科,一个纯理科,不可避免的,一个希望是剧情的好看,一个希望是技术的合理。
于是矛盾就出现了。
而迟余的作用,就是中和两人的一些本质冲突的想法,提出可以既满足剧情好看,又能达到技术合理的思路。
想到那些个讨论书和剧本的白天和晚,迟余就觉得好笑。
说服骆楠,可是要比说服老赵,难多了。
好在,最后剧本完成,书,也顺利地写了出来。
迟余现在看这本还没有出版的书,一来算是复审,挑出里面的,被三人之间忽略掉的,不合情或不合理的地方。
二来,自然是通过,来更多地理解剧本。
此时,太阳刚刚从天边出来一点点,清冷的晨曦中,迟余坐在茅草亭下,借着昏黄的灯光,看着书。
在摄像大哥的镜头里面,赫然是一个安静的美男子形象。
直到鸟儿们渐渐地吵了起来,太阳渐出地平线,迟余把书签塞到刚刚看到的位置,合书,然后拿着书和日记,回到屋。
新一天,才算是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