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楹一伸手,身后侍女递上绣帕。她擦擦嘴,抑扬顿挫地念道:
“仗义是林冲,为人最朴忠。
江湖驰闻望,慷慨聚英雄。
身世悲浮梗,功名类转蓬。
他年若得志,威名镇辽东。”
“还行,不是他日若遂凌云志,敢笑陈涉不丈夫。”沈越擦擦冷汗感慨道,他真怕这哥哥一时不慎题了什么反诗。
刘楹闻言眯起双眼,上下打量沈越,直到把沈越打量得浑身不自在。他有些提心吊胆地问道:“怎么了阿姐?”
“看不出来啊,阿弟。”刘楹肃然道:“你还有陈涉之志,怎么,难道你认为如今的大汉就是当初的大秦吗?”
“我……呃,就是信口胡诌,阿姐您莫生气,气坏身子没人替……”沈越一脸狗腿子般的笑容。
刘楹定定地看了会儿沈越的那张脸,扑哧一声破功,笑了一会儿道:“我只是拿你打趣罢了,就你这秀才造反,三年不成的样子,哼……”
沈越还能说什么,只能陪着笑啰。
“傻样。”刘楹美目流转,白了沈越一眼,又道:“林冲已经在路上了,想必明天早上就能到你军中。”顿了顿,继续说道:“至于那陆虞候,已经送到海底喂鱼去了,你不必担心。”
似乎在说一件与自己完全不相干的事情,神色不动,就像决定一只蚂蚁的命运一般。
“那高俅呢?”沈越问道。
“喔,放心,高俅和他那好儿子都给你留着呢。”刘楹轻笑着拍拍沈越的狗头。
……
早上的沈越果然在军中看到了林冲的身影,满脸唏嘘,看起来挺惨的。他正在和鲁智深交流着什么,沈越刚凑过去,林冲便看到了他,推金山倒玉柱,纳头便拜。
沈越哪里肯受,一把把林冲薅起来。林冲偌大个汉子,抱着麻杆儿一样的沈越,痛哭出声。
嗷嗷的,挺瘆人。
安慰了半天才安慰好,顺带把林娘子的事情与林冲说了,又是好一顿感谢,直到沈越急眼才干休。
今日公主安排的一千人也都到齐了,沈越觉得也没什么好讲的,什么调动士兵的积极性,战前演讲,你和一群走投无路的壮丁谈国家,谈理想,这些都是特么扯淡,战争就是老爷们发动,穷人挨鞭子送死的游戏。在这种旧社会的军队中搞什么现代的东西都是白给,不听话的笨的,揍就是了。
他是来练速成班的,不是来练军魂的。
这个时代的士兵并不是完全听从指挥,只是在从众。“有时将领的决定如果让很多人不服”这是不可能的。在99%士兵都是文盲,没有国家概念、没有军事概念的古代,大多数的士兵啥也不懂,只知道跟大家一窝蜂的打过去,一窝蜂的撤回来,一天就过去了,死了就埋,活着就有军饷,拿干粮吃。吃粮当兵,当兵吃粮,古代士兵关心的只有银子和吃饭。
而近代军队的排队枪毙战术,以及军事指挥技术的发展,要求士兵必须坚定的执行命令,如同机器一样,这样才能贯彻军事目的,所以才有了“服从命令是士兵的天职”这个概念。
那么如何训练出服从命令的好兵呢?
线列步兵训练第一要素——让士兵畏惧皮鞭更甚于敌人的子弹和刺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