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9年的那个时代,人类普遍进化为两种,基因飞升,光合作用下的再生,动能迅捷而无限机械飞升,矿物作用下的永恒,火力强劲而不朽。
张天赐在那个时代选择的是第三种,他将两两结合,诞生了唯一一个双飞升的个体:原子飞升。
也仅有他一人,无限接近于完美,只是还未摆脱燃料的束缚。
人类是万物生灵中的一种,即使智慧超群,也会有一定量的固化思维,那些超出本能认知的事物,只能借由其他事物的开拓去发现与接受。
白脚鞭蛛般的怪物,正是这样一个超出他们认知的事物,一个全新的物种,正在侵占着新城。
丑陋的身形,腰间左右两侧多出三根细长的骨节,宛如十条腿的蜘蛛,俯身而下地奔走着,面庞下一张血盆大口,上下颚长满了细尖残差不齐的利齿。
后来的连续几日,不管白天黑夜,黑市那头都是惨叫连连。
从黑市里有幸见过那些怪物并逃出来人,不知道该怎么去形容它们,只是让它们有了个骇人听闻的称号,叫长腿鬼蛛。
消息传到李承仙耳里,他一时间还无法接受,好好的实验怎么会创造出怪物,再后来,他组织起一队十个人的侦查小队去黑市调查。
长腿鬼蛛,只是刚刚苏醒的时候会被饥饿冲昏头脑,到处寻觅猎杀与啃食正常人类,一旦肚子填饱后,情绪稳定的情况下还是可以正常交流的。
只是,这新城的地盘哪还有什么正常人类,本土的居民被长腿鬼蛛咬下一口后,满嘴的草腥味扑鼻而来,嫌弃地吐干净嘴巴扭头就跑。
偶尔几个长腿鞭蛛冲上大街还能撞见认识的本地居民,心底善良的家伙还会强忍着饥饿打个招呼再跑。
凡是遭殃和被啃食死去的人几乎都是外城来的人,都是凑热闹不嫌事大,更有甚者是从别的城都跑过来的记者。
人是早上去的,尸体是晚上凉的,只有头骨那块啃不动,其他部位都露着白骨,旁边不远处的地上还有个摔坏的相机,如果认真找找的话,说不定还能再捡个高音质的麦克风。
派出去的侦查小队都是本地人,回来时也没缺胳膊少腿。
李承仙本以为是相安无事,直到有一天,一个刚苏醒不久的长腿鬼蛛因在附近找不到食物,跑着嗅着,一节尖锐的白骨扎破了他三楼落地窗的玻璃。
恰巧那时是下午快进黄昏,李承仙在大厅里如往常一样准备沏茶,那怪物面露凶残,整个身子伏在三楼落地窗外。
……
嘭得一声,它用前肢末端的尖骨捅穿了玻璃。
闻着声响惊慌回头望去,李承仙第一次亲眼看见长腿鬼蛛的全貌,它无视残破玻璃面的刮伤,缓缓钻了进来。
可能是因为刚刚沏了一壶热茶,浓郁的茶香飘溢在空中,它无法准确地判断,所以稍稍迟疑了一会儿。…
对视时的那么几秒,李承仙惊恐到站不起身,看着它满面狰狞的利齿,嘴角都裂开到耳根后面去了,这一张口的话,莫不是能把自己整个脑袋吞下去。
裂嘴下齿间流着黑色的唾液,它双眼的眼珠里几乎看不到瞳孔,全是眼白,黑色的那细小一个点,只有在它扑上来的瞬间,李承仙才得以看见。
可是,正想做出抵抗反应的时候,已经晚了,身体不听使唤,左肩靠近脖子处被狠狠咬了一口,下颚包住了整个左胸和半条胳膊。
李承仙才猛然回想起,不应该……楼下那两名保安呢?怎么没听到他们一丁点声响?……
噢,对啊,我怎么忘了,那两个保安……是本地人啊……
这时候的李承仙才意识到,这个新城,自始自终,都是张天赐一人的,……也只能是张天赐一人的东西。
本能的想要呼喊疼痛与救命,转眼间被一节骨刺捅穿胸腔按在地上,长腿鬼蛛咬紧猛地一扯,上半身的左边直接少了一半。
用尽全力的呼喊,只有微乎其微的声音,他的血,慢慢在淡黄的瓷砖地板面上蔓延开来。
楼下的那两个本地保安自然还活着,他们认得楼上的长腿鬼蛛,那个怪物……
是邻居家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