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一章 四面钟(2 / 2)零号囚徒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咱们局的心理学专家林锋昨天跟我讨论过了,通常有两类罪犯会这么做:一类是那种为满足自身杀戮之心的罪犯,类似打猎的猎人,喜欢在被害人身上留下记号或是取走某样东西,比如眼珠、手指头之类的,以满足他变态的**;另一类嘛,则更是奇葩,他们通常是连环作案的难缠的杀手,在被害人身上留下下一场犯罪的类似预告函作用的东西,目的嘛自然不用我说,但如果他不够聪明那是玩不长这场游戏的。”

“凶手很聪明。但是他的行动却非常矛盾。”

“怎么讲?”

刘强又习惯性地用手抚摸起左边的义眼来,缓缓吐出一口气来,“凶手专门挑偏僻的、难以找到的地方的人下手,却又给我们留下明显的暗号(时针钟表)。这难道不自相矛盾吗?”

“世界上各种各样的人都有嘛,出于某种搞不清楚的心理状况比如:偏执狂或是强迫症也是有可能的。记住你们自己是什么身份,在某个方面我们和那些严谨的科学家一样——要学会得怀疑一切,不择手段地怀疑。”

“副局说得真好!”刘强不禁夸赞起来。

“唉唉,低调,莫鼓掌、莫鼓掌。”副局转向刘强,道:“别拍什么马屁了,要是你们破案,立了功,我给你们鼓掌。”

“这倒不必了,真要破了案的话,副局到时候能请顿饭吃,我就心满意足了。”

他清了清喉咙,继续说:“我有一个猜想——这个案子和之前的那个水泥厂案的凶手是不同的人。”

“噢?!理由呢?说来听听。”副局双手交叉撑在会议桌上。

“很简单。虽然他们的手法非常相似,但是那些遗留下的时针的载体的不同出卖了他们。就好比一个是爱鼓捣机械的钟表匠另一个是执着于纹身的手艺人的不同。”

“会不会是因为只有一对兄弟,凶手发现只有两个人的身体不够而又非得让一人对应一只钟表的时候突发奇想,干脆直接用调停的钟表直接代替。”

“不,应该不会。别忘了,不久前我们还找到过一个死于吸毒过量的小混混,虽然只是一个人但脖颈处仍有印记。”

“你的意思是……凶手至少有两拨?!”

“按照目前的线索来看,这的确是个还算合理的猜测。”

突然,刘强揉搓假眼球的手停了下来,悬在半空中,似乎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

“记得吗?我们在筒子楼里找到的吸毒的混混死亡的日期。”

“三个月前,具体在四月份。”一旁的警员脱口而出。

“对了。一、二、四……顺着时间线循序渐进,似乎是在计数!我们之前光顾注意钟表印记上的时间而忘了受害人本身个数的明显变化——如果我猜测得没错,与我们现在的时间相隔约一个月的时间的时候,在某个我们还未找寻到的地方还存在着三个受害者。”

“他们的脖颈上一定有时针印记!”副局说出了刘强接下去想要说的话。

“通知你的人,这个月没有休假了,时间定为此前的一个月内,范围是全市的地界,有失踪的人我会尽快通知你们,就算掘地三尺也找到他们!”

“是!”

在坐的其他人齐声应道。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