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八章捡到一只子龙(1 / 2)楼卖玉米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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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清晨。

路夏站在点将台上,俯视黑压压一片,分为二十个方阵的大军。

“诸位将士们,本将乃尔等主将,骁骑将军潘凤,和你们一样,生于冀州,长于冀州,是冀州一方水土养大的冀州男儿。”

此言一出,士兵中出现一阵躁动。

古代征兵,一向以本地优先。

而各个地方的又喜欢扎堆,俗称乡党。

大家知根知底,上了战场互相照应,也不怕被人欺负。

是而路夏自爆身份的一番话,将他和士兵之间的关系拉进不少。

大家一听,原来主将和我一样都是土生土长的冀州人。

“尔等当中一定有人在想,本将为何要让你们身披铠甲绕城行军。”

“本将现在告诉你们,这是给邺城的父老乡亲看的,让他们看看冀州的子弟兵,是何等的大好男儿。”

“同时,本将也要告诉他们,在北面,有一群人正在抢夺我冀州的土地,掳掠冀州男儿的妻女,我冀州男儿即将北上,保卫乡土,让他们为你们感到自豪。”

“所以,为了冀州父老乡亲,为了家中妻儿土地,此战必胜。”

话刚落音,路夏安排在人群中的托立刻大声回应:“为了保卫家中妻儿土地,此战必胜。”

先是稀稀落落的,接着连成一片,声震天际。

看着一张张涨红的脸,路夏倍感欣慰。

古代讲究师出有名。

简而言之,就是告诉大家,为何而战。

众所周知,兔子对内干赢了秃子,对外干赢了鹰酱,靠的就是无敌的信念。

他没指望就靠这一次,就给这五万冀州军洗脑,只是先将这种信念灌进他们的脑海。

等大军开拨,再到战场,还有一段不长不短的时间。

在这期间,路夏会安排一群机灵点的人,和某苏政委一样,路上给士兵们持续灌输思想。

核心就一点:在他潘凤的带领下,打的是义战,他们是正义的,敌人是罪不可恕,必须打败的。

而他这次让大军绕城行军,则属于一石三鸟。

其一,选出体魄强大的一波士兵,独立成队,练出一支精锐之师。

其二,初步检验一下洗脑的成效。

其三,让邺城的世家们见识一下数万大军的风采。

如果说,他和沮授说的那段话,是为了在沮授心里留颗种子,让对方穷途末路之际,能想到投靠他。

那么,这种以类似阅兵的形式,让邺城世家看到他手上有一支强大的军队,同样可以在世家们留下一颗种子。

扶植他,未必不是一个选择。

这个选择在现在,似乎不在考虑范围内。

等哪天袁绍夺了冀州,某些世家利益受损后,或许会想起来,不是没有别的选择。

路夏接着又说了许多鼓舞士气的话语,待气氛酝酿到顶峰,朗声道:“众将士听命,绕城行军,出发。”

“第一个完成者,连升三级。”

“诺!”

在一片应和声,营门打开,数万大军鱼贯而出。

与此同时,路夏本部五千兵马翻身上马,在两侧巡逻。

他们将充当军法官的角色,但有偷奸耍滑,甚至暴力抗拒者,路夏不介意拿几个脑袋祭旗立威。

毕竟他昨天下令的时候,一众武将都很听话,没给他立威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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