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一章 灵感(1 / 2)如木如诸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二天,何劲起床洗漱完,便直接朝宝丽金在香江这边的分公司赶了过去。

作为当前亚州最大的唱片公司,宝丽金实力可谓雄厚至极。

特别是今年,他们可谓是风光无限。

手握beyond、草蜢、香江乐坛三剑客华仔、黎明、张学友以及今年以《护花使者》成功晋入一线的李克勤的宝丽金可以说占据了香江乐坛半壁江山也不为过。

当何劲赶到宝丽金公司的时候,已经有好几个今天将参与主题曲录制的歌手已经到了。

何劲扫视了一眼,没发现华仔与黎明等人,他们应该还没来。

不过他也有熟人已经到了。

也不算熟人,只是相比其他人,要熟悉一点。

“龙哥,梅姐!”

何劲走到正在聊天的一男一女面前恭敬的喊了一声。

这俩人正是成龙跟梅艳芳。

“劲仔,来了!”

成龙回头,看见何劲后,笑着拍了拍他肩膀。

“你今天可出风头了,好多人都在议论你呢!”

旁边的梅艳芳也是笑着说道:“你这一个吻可真贵,我都买不起!”

俩人一番调侃,让何劲尴尬不已。

昨天明报一篇关于他一吻价值五十万的报道出来后,他就成了今天市民们议论的对象。

所有人都在讨论这件事。

可以说,除了黎明因为在演出时独唱走音正在被人批判不会唱歌外,他就是这两天被人议论的最多的。

因为上了报纸的缘故。

搞得今天出门的时候,门口那些认识他的街坊邻居都一直拉着他问个不停。

“龙哥,梅姐,你们可别调笑我了,你们又不是不知道情况!”

“哈哈哈!这不是有意思嘛!你要知道,黎明、华仔他们这么火,一吻也值不了这么多钱的。”

成龙笑着说道。

也是,香江现在那么火的黎明跟华仔好像都没有过这种待遇。

别说他们,就是前几年火到粉丝天天街头干仗的谭张好像都没过这种待遇。

如此说来,何劲居然还来了先例了。

市民最喜欢的就是八卦。

何劲这个八卦瓜够大,自然就引起了市民们的讨论。

不过,作为当事人的何劲对这个瓜却是非常苦恼。

他现在都还在头疼这个新闻的事呢!

成龙与梅艳芳这种混迹娱乐圈多年的人,对人情世故这方面的是常人难以想象的。

他们虽然开何劲玩笑,但一直把握着度,随便调笑了几句,见何劲似乎不想主动聊这个话题,于是他们便主动转移了话题,跟何劲聊起了其他事情。

几人聊了一会,华仔与黎明还有张学友来了。

华仔进来后便走到何劲他们这边跟他们聊了起来。

张学友的话跟另外几个人走到一块。

至于黎明,不知是不是因为新闻的影响,他兴致不高,自己找了个地方静静的坐着。

的确,作为一个歌手,被说不会唱歌,这的确是一件很侮辱的事。

三人来了后,又过了一会,叶倩文等几个女歌手也来了。

于是,在宝丽金制作人的安排下,大家开始进入录音室录制。

在座的人除了何劲这个词曲作者外,其他人几乎都是一线歌手,对于录制自然是轻车熟路。

时间不过过去三个小时,这首歌就宣告录制完成。

歌曲录制完后,大家基本都没有多留,各自道别后,便全部离开。

不得不说,对于一线大牌而言,他们真的太忙了。

就比如华仔。

他这里录音结束后,就要立刻赶到湾仔区去拍摄广告。

而晚上,他还得去拍电影。

可以说,他一天的时间几乎都被满满的通告挤满。

除了他,黎明等人也是如此,拍电影的拍电影,拍广告的拍广告,一个个忙的要死。

只有何劲,看着风风火火告别离开的众人,一种不是一类人的想法猛然在脑海里滋生而出。

不过,这个念头只是出现一会,便被他甩掉了。

现在不是一路人,可不代表以后不是。

只要自己努力,自己有一天肯定也会跟他们站在同一条线上。

有了这个想法,他顿时浑身充满了干劲,只想着立刻回去将词曲写出来,然后开始制作自己的第一张专辑。

打了个车回到出租屋,摆脱了那些八卦的邻居后,他回到房间,便立刻投入状态写词曲。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